跨境租赁专栏 |
站长:沙泉 | ||
租赁属于服务贸易,我国加入WTO后,租赁全方位对外开放期限已经到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各类租赁公司开展业务将不会有太大的政策和法律障碍。但这都没有涉及跨境租赁的问题。 进入21世纪,许多境外企业,特别是港台以及东南亚国家把制造业都迁移到大陆境内。由于大陆的租赁行业并不发达,企业特别希望在中国境内能得到(原迁地)境外租赁公司的服务。因此跨境租赁的法律问题和实际操作问题引起了境外租赁公司的广泛关注。同时中国的企业也逐步走向世界,当企业走出国门时,也希望有国内的租赁公司能扶持他们一把。由于这方面的资料和信息并不多,因此本站特设专栏,希望能集中反映这方面的问题。 目前有关跨境租赁的政策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对凭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办理售付汇及核销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 境外租赁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