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银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发布于:2026年05月22日
侨银股份公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涟源侨银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联合承租人与山东铁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关联董事郭倍华、韩丹回避表决。
侨银股份公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涟源侨银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联合承租人与山东铁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关联董事郭倍华、韩丹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