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发展租赁业的重要指示
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发展租赁业的重要指示
(部分摘录)
江泽民同志在1981年7月听取成立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汇报时的谈话:“合资租赁企业是件新事物,我们没有经验,要努力办好这个企业,推动我国企业的技术改造,为发展我国的经济建设服务。”
李鹏委员长1999年1月12日在主持全国人大常委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讨论稿)的座谈会上的谈话:“融资租赁是个好办法,应该发展。”
荣毅仁先生在1981年对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成立庆典的祝词:“我们要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结合中国的国情,走出一条自己的路子来,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荣毅仁先生1999年10月19日再次为融资租赁行业题词:“发展租赁业务,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
朱熔基总理1997年3月13日对解决租赁欠租问题反映的重要批示:“有问题及时抓紧解决,不然老问题老解决不了。人的生命短促,一生能解决几个问题?”
李岚清副总理2002年3月对发展国产支线飞机租赁业务的重要指示:“要建立飞机租赁机制”
2024年7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在天津调研。李强总理来到滨海新区,在天津宏信建发租赁有限公司,李强听取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融资租赁等情况介绍。李强指出,要抓住改革契机,用好大规模设备更新等支持政策,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场景应用为牵引,大力支持企业推广人工智能创新应用,让更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和产品竞相涌现。要创新运用融资租赁等金融工具,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我国著名经济学家马洪同志1998年12月撰文指出:“现代租赁作为一种新兴行业,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不能照搬西方模式,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大胆探索,有所创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创造一个有利于发展的宽松的外部环境,培养一批集金融、经济、管理、技术于一身的高素质的现代租赁人才,加快我国现代租赁业的健康发展,以提高租赁产业对中国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使这一发展潜力巨大的产业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成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