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融合租赁若干问题探讨

 

《现代租赁网军民融合专栏》原创 2016年12月21日

  在开展军民融合融资租赁前,许多人对军民融合为何意都不太清楚,很难与租赁联想起来。甚至担心给军企做租赁,出现拖欠租赁公司款项时无力追索。还有一些人以为军民融合租赁等同于军事装备、武器的租赁,与民没有任何联系,也不愿做军企生产民品部分的租赁业务。

  反过来军民融合企业也有疑问,担心租赁公司借用军企的品牌,动用拨给的军费去搞资本运作、影子银行等虚拟经济的运作,损害军民融合企业的信誉。或误以为租赁公司只是从事密级比较高的军品租赁,满足不了军民融合企业真正的需求,

  为了打消疑惑,本站对众多疑点进行分析,共同探讨军民融合租赁本质,通对其理解和认识。

  什么是"军民融合"?

  “军民融合”是军民融合建设发展的简称。从建军初期就有“军民融合”的概念,“军民鱼水”关系从革命战争时期就有。经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建国时期再到现在,其内涵一直不断变化和发展。

  如今已经演变成富国强军的相互融合。一方面通过军参民扩大运用空间,壮大产业规模同时反哺军工。另一方面通过民参军可引入优秀的民用技术,通过竞争调动军企的活力促进军工技术的发展,实现军民融合协调发展。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求,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推动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良性互动,不断开创军民融合式发展新局面。

  2015年3月习近平在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时把军民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2016年3月,国家出台“十三五规划纲要”“军民融合”纳入国家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印发《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 对“军民融合”的内涵作了深刻的、权威性阐述。主要指“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是在7个基础领域的融合。不是专为国防建设单向发展的融合,是“富国强军”的双向融合,是军地资源共享、共同创新发展的融合。

  若对军民融合的认识仍不太清楚,可以参看《从历史视角看军民融合》了解其发展和演变过程,参看中国第一个军民融合示范区的相关报道,通过对其“军民深度融合,率先创新发展”实践的了解,加深对“军民融合”的认识。

  军民融合属于国家发展战略吗?

  第十三个五年计划中提出了十四大战略:优进优出战略、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对外开放战略、自由贸易区战略、就业优先战略、食品安全战略、人口发展战略、人才优先战略和国家安全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是其中之一。

  军民融合企业都有哪些?

  即生产军用产品,又生产民用产品的企业就是军民融合企业。既有军工吸收民间资本和技术的“军转民”企业,也有掌握资金和高科技的民口企业参与军工配套产品的“民参军”企业。

  过去军品科研与生产是典型的公共产品生产,属于国家战略性产业。对其实行规制的做法,由军工系统的企业或科研机构生产和研发。

  随着国家安全观的拓展和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国防工业的含有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各个对国防工业的关注重点已经从强调完整的军工生产设施转向通过维持生存先进武器系统的技术能力来保证国家的安全度,发展完整的国防工业体系已经逐步向发展军民两用技术,建立两用技术为特征的国防工业能力贮藏体系转变,新形势新阶段下,国防工业从封闭完整的工业体系向开发的具有战略选择的工业体系转变。由缺乏竞争的状况,向逐步开放有序竞争的状况转变。军转民,民转军军民互动趋势更加明显。

  2005年出台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法的若干意见》,《武器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军品科研与生产,加速了“民参军”的进程。目前已有数千家。凡是在证券市场上市的军工企业,现在都算军民融合企业。十大军工企业也已经转制成军民融合企业。

该图摘自《同花顺财经》

  怎样才能成为军民融合企业?

  租赁公司在服务军民融合企业时首先要认定其是否属于军民融合企业。军民融合企业应具备如下特征:

  “军转民”企业

   将军工企业改造成股份制,军工科研院所,吸收民间先进科技资源,改制成军民两用科研院所。国防工业核心技术军转民用等都属于“军转民”的军民融合企业。有些军工企业“军转民”后完全脱离军工体系后,则不属于军民融合企业。

  “民参军”企业

   民企参与军工体系建设的配套供应或服务、参与军工改制,将军民两用技术可以合作并产业化生产的企业,都属于“民参军”的军民融合企业。在“参军”前需要军方进行认证。

  租赁公司开办军民融合项目需要“参军”吗?

  融资租赁公司本是商务服务机构,并不直接涉及到军工生产,本不需要“参军”。但由于在采购环节会遇到涉密问题,以及专业化经营问题,因此最好办理“民参军”手续。特别是从事武器租赁的公司,更需要“参军”了。不过服务业如何“参军”目前尚未有政策支持,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在立法、立规过程中加以完善。

  军民融合租赁有成功案例吗?

  早在2010年,就有江西公安消防部队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添置消防车辆。2014年湖南省株洲芦淞区、2015年天津也做了这方面的融资租赁业务。实践证明军民两用的领域是可以采用融资租赁添置设备,(武警)部队或政府消防局做承租人的政策屏障是可以突破的。

  部队可以做承租人吗?

  因为部队部不是盈利机构,通常情况下,部队不宜做租赁的承租人。但在亦军亦民的领域也不是完全不可以。如上面提到的消防设备租赁就是武警部队作为承租人的。

  我国的消防体系是武警消防部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和供给标准,享受解放军的同等待遇。消防部队人员名额为国家行政编制,人员行政经费由国家财政支出,所需消防车辆及装备器材等消防业务经费由所在地方财政开支。因此消防车辆的租赁项目实际上是针对政府做的,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在基础领域里,当对物件租赁的费用低于(不常用的设备短期使用时)采购时,部队不一定不可以作租赁的承租人。武警、海警等部队的项目比直接做军队的武器租赁项目,政策障碍会少一些。这些都需要政策上创新有所突破。

  另外武器的出口租赁,外方的军队不一定不能做承租人还要看其军方的政府背景。友好国家就容易做。可以像操作政府项目那样操作。另外做军品租赁关键还要看出租人是否有军方背景, 是否也属于军民融合企业。

  为了规避政策限制,通过给军民融合企业做租赁间接地为部队服务更容易被部队接受。

  军民融合企业的收益怎么样?

  有文章分析,特殊领域生产军用整机、整系统相关企业的利润率通常都在30%以上。军品二、三级配套相关企业,也能有20%的利润率。在资产荒的时代,发展军民融合领域的租赁,会给融资租赁企业带来一片新的蓝海。

  军民融合租赁项目安全性高吗?

  军民融合租赁项目涉及军方、政府、企业的投资,属于租赁公司喜爱的“体制内”项目。许多租金支付款的来源都是有军方或政府支付的投资款、采购款保障的。因此资信比较高。正因为如此,租赁公司做这类项目的直接收益并不高,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补偿。

  军民融合租赁项目可以动用军费吗?

  军费不可以用来支付租金,但军民融合企业销售军品或民品获取的收益,可以同来支付租金。在租赁的结构设计中,可以把承租企业支付租金的还款来源捆绑在政府投资、军方采购款上,从而取得给租赁资产增信的作用。

  租赁公司在哪些领域更容易涉入租赁服务?

  在基础领域里开展租赁业务因为不涉及军方或政府做承租人的问题,租赁公司比较容易介入。

  租借法案是怎么回事?

  第二次世界大战初期,美国为了不直接介入战争,通过了租借法案(Lend-Lease Act),为盟国提供战争物资,但前提条件是盟国必须使用它们自己的货船来运输这些战争物资,以避免可能的对美国商船的攻击。法案在1941年3月11日生效,为第1776号案,授权美国总统"售卖、转移、交换、租赁、借出、或交付任何防卫物资,予美国总统认为与美国国防有至关重要之国家政府"。

  《租借法案》对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停止执行。中国也可以参考历史案例,出台类似政策,将武器和军事装备出租给友好国家和战略合作伙伴。

  军民融合的法律法规健全吗?

  目前军民融合相关的法规比较多,但法律文件尚待健全。虽已纳入议事日程,但进展比较缓慢。北京企业法治及发展研究会融资租赁研究中心将凭借军、法两方面资源优势,努力从租赁的角度促进军民融合立法,并争取在立法过程中将对融资租赁有利的条款纳入立法草案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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