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国际金融公司在促进租赁业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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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小企业融资

3.1.中小型私营企业是许多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和就业的重要动力。尽管国际金融公司有几个为中小型企业提供咨询并为之融资的特别规划,但对国际金融公司来说要直接接触这些企业却是很困难的。
3.2.在长时期内,国际金融公司为中小型企业融资的最重要、最有效的方法是间接的:通过促进那些将目标集中在小型的和新的公司方面的国内金融机构来进行这种融资活动。具体地来讲就是,国际金融公司:

3.3.建立这些机构使得当地来源的融资资金能够持续不断地流入中小型企业,因为,这些机构的融资渠道主要是国内资金来源(这种国内融资尤其适合于中小型企业,这些企业通常不愿意承担外汇风险)。通过这些机构所进行的工作,国际金融公司最终能够接触到大量的中小型企业,并且其付出的成本要比按照其补充直接融资计划来达到这一目的所付出的成本低得多。

国际金融公司在租赁行业所进行的推动活动

3.4.随着其大量的投资活动的进行,国际金融公司对私人投资者的融资要求作出了反应。然而,在其许多的资本市场活动中,国际金融公司都是采取主动。租赁就是一个主要例子。国际金融公司提出建立租赁公司的初始建议,进行可行性研究,寻求可能的技术合伙人,帮助制定业务计划和经营政策,调动资金(见图3.2)。更广泛他说,国际金融公司寻求将租赁业扩展到更多的国家,并在那些已存在租赁业务的国家发展更强有力的、富有竞争性的租赁行业。国际金融公司在将租赁引人一个新的市场时要提出一系列的问题,这充分说明:它对租赁业采取非常积极的态度。
图3. 2 IFC在促进租赁公司方面的特别作用

法律障碍妨碍着租赁业的发展吗?

3.5.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租赁业是不能得到发展的(专栏3.1列出了涉及一个租赁公司的潜在的外国主办者利益的领域)。在明白了这一点的情况下,一些国家政府常常要求国际金融公司审查其租赁业的法律环境。国际金融公司已经在几个国家以帮助起草租赁法规的方式进行了诊断评价。例如在土耳其, 1985年7月颁布的租赁法规便代表了国际金融公司所进行的四年技术援助的顶点。在此之后,国际金融公司于1987年末为土耳其第一批租赁公司中的一家公司提供了资助。到1993年,土耳其拥有了一个居世界第二十五位的租赁行业,其租赁业务量约10亿美元,为6%的私人投资进行了融资。
3.6.一个国家中所颁布的租赁法规常常为那些考虑改变政策以促进租赁业的国家政府提供一些模式。有几个亚洲国家已经研究了韩国1973年公布的《租赁业开业条例》,该《条例》是在国际金融公司的帮助下制定的。莫桑比克在国际金融公司的咨询帮助下于1994年颁布的租赁法规,正被其他考虑改变政策的国家用作参考,如佛得角。在法语西非国家,国际金融公司于1993年评价了整个共同货币区内的租赁法规框架;随后,在塞内加尔、贝宁和科特迪瓦实施了租赁项目。

专栏3.1 发展一个良好的租赁法规环境
政策领域 为促进租赁业所提的建议
银行业法规
发放许可证 了解租赁业的现状。限制已发放许可证的机构的租赁业务(并要求商业银行建立独立的子公司来签定租赁合同)可以有助于该行业的积极发展。允许租赁公司吸收定期存款。
谨慎条件 租赁公司的最小资本金需要量可以低于许多其他金融机构。其他的谨慎条件限制可以比对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的限制少。
法律框架
出租人的所有权和再拥有权 应该清楚地予以声明,如果承租人违约,以简单、有效且即时的程序来从新拥有。
承租人的权利 应该予以明确:如果租赁费用支付正常,则在租赁期间不得中断承租人对所租赁的资产的使用
税收
出租人 允许对资产进行折旧;租赁费作为收入计税;资产折旧按其寿命短于或等于租赁合同计算。
承租人 租赁费作为一种税收目的所作的支出来处理。
销售税 资产的合同后销售免征销售税。
资本补偿 给予出租人或承租人。比照其他融资同等对待。
外国投资制度
机构投资实收资本的可转换性 可以自由地转换为外币存款。
公司税 可与其他金融机构比较。
对公司报酬的限制(如红利) 可以自由转让,可能免征股税。
资本设备的进口(有待转租) 如同进口直接由最终用户来进行一样征收同样的关税和税收。

专栏3.2 确定西非国家中租赁业的限制因素
    1993年,国际金融公司与一家地区发展银行及西非货币联盟的中央银行一起,进行了一项确定该地区租赁业发展的妨碍因素的研究。该研究发现,西非货币联盟的中央银行在规定谨慎流动性要求时将租赁公司与商业银行同等对待。由于租赁公司不是存款银行,该研究建议,对租赁公司可以给予较低的流动性要求。

3.7.如果现有的用以处理其他金融机构和信贷关系的法规并不排斥租赁业,那么可以不必制订专门的租赁法。例如,在没有具体的租赁法规的情况下,国际金融公司已经开始在印度发展租赁业了。回顾一下这件事也许是有益的:租赁业是印度金融体系中很小的部分之一,印度的金融体系在当时未受到严励的政府法规和国家干预的约束,并且因此而能得以快速的发展。
3.8.国际金融公司对政府的技术援助与其是否决定进行租赁投资无关。因此,在几个近年内国际金融公司为其提供了咨询建议的国家中(如阿尔及利亚、马达加斯加、哥斯达黎加、莱索托、尼日利亚),或者由于不能确定合适的牵头主办者,或者因为政府还在考虑如何实施所建议的改革,因而直到1994年底国际金融公司都没有进行后续投资。对那些行政管理机构能力有限的国家来说,消化和实施由外部咨询者提出的大量的变革建议的能力是有限的;租赁法规并不总是作为优先对象来考虑。尽管这一点从经济前景上来看是不幸的,但从政治上来说却并不值得惊奇:租赁业的潜在受益者(新的公司和中小型企业)并不典型地代表某一个强大的政治利益集团。
3.9.在几种情形中,市场已经发展起来了的时候,国际金融公司还继续为政府在租赁方面提供技术援助。例如,在菲律宾,在没有专门的租赁法的情况下,国际金融公司于1980年批准了对全亚洲资本租赁公司的融资。菲律宾政府表示,尽管现行的涵盖金融公司的法律和法规允许租赁公司营业,但要对其进行修改以明确地包括租赁业的内容。国际金融公司帮助制定了新的租赁业法规,新的法规于1986年正式颁布。
国际金融公司能够通过牵头主办一家租赁公司来推动租赁业的发展吗?

专栏3.3 评价市场
    国际金融公司已为几项旨在分析潜在的租赁市场的可行性研究提供了资助。1996年,在南部非洲国家提倡办了几个租赁公司之后,国际金融公司在意大利信托基金的资助下,正在着手研究进行大中型票据租赁业务(tecket lease)的一家地区性租赁公司的潜在市场问题。该研究包括对于大中型票据租赁要求的评价以及对于这种形式的租赁业务的法律法规环境的评价。

3. 10.如果法律环境满足了,那么下一步工作就是确定可能的市场(专栏3.3)以及国际金融公司支持的最合适的方法。最经常使用的方法是建立一个新的、独立的、由几个外国牵头者、一个技术合伙人(通常是最大的外国股东)以及几个当地合伙人混合组成的租赁公司。不过,国际金融公司也支持了业已存在的租赁公司,并帮助建立了完全由当地合伙人组成的公司。
3. 11.国际金融公司的特殊地位——作为一个看得见的中立合伙人,它可以在公司主办者和政府之间以及在不同的主办者之间起到中间媒的作用——已使得它能够从其已进行过租赁交易的30多个国家中的约一半国家着手开展租赁业务。此外国际金融公司在其他国家所作的许多租赁投资也以其他方式领先于世:一个重要国家的某个地区内的第一个租赁公司(如印度),第一个不附属于另一个金融机构的独立的租赁公司,或者是第一个针对一个特殊部门的租赁公司(专栏3.4)。而其他的几笔投资则接近第一:在就法律法规框架提出咨询建议之后,国际金融公司与一个外国合伙人一起为捷克的第二个租赁联合体提供了资金,并为印度尼西亚的第二个私人租赁公司提供了资金。
专栏3.4 领导租赁行业的潮流
日期 国家 是否技术援助咨询 第一个?
77财年 韩国 该国的第一个租赁公司
79财年 泰国   该国的第一个租赁公司
80财年 斯里兰卡   该国的第一个租赁公司
81财年 约旦   该国的第一个租赁公司
82财年 秘鲁 该国的第一个租赁公司
82财年 巴西 第一个农工综合租赁
83财年 印度(IEL) 地区内第一个公司(印度南部)
83财年 葡萄牙 第一个私营租赁公司
83财年 多米尼加共和国   该国的第一个租赁公司
84财年 巴基斯坦 该国的第一个租赁公司
84财年 突尼斯 该国的第一个租赁公司
84财年 印度(ILD)   地区内第一个公司(印度北部)
85财年 孟加拉国   该国的第一个租赁公司
86财年 马拉维   该国的第一个租赁公司
88财年 土耳其 第一个合资公司
88财年 博茨瓦纳   第一个独立的租赁公司
90财年 印度(IL&FS)   第一个基础设施专业租赁公司
92财年 加纳   第一个独立的租赁公司
93财年 阿曼   该国的第一个租赁公司
94财年 塞内加尔   第一个金融租赁公司(与租购相对)
94财年 罗马尼亚 该国的第一个租赁公司
94财年 贝宁 该国的第一个租赁公司
94财年 坦桑尼亚 该国的第一个租赁公司
95财年 乌干达 该国的第一个租赁公司
95财年 乌兹别克斯坦   该国的第一个租赁公司
资料来源:国际金融公司。
3.12.确定合适的主办者是很必要的。外国主办者应该提及长期的义务承诺,并且愿意在保守的经营政策之下来经营所建议的租赁公司——国际金融公司将这一点作为其参与的一项条件来坚持。例如,国际金融公司就曾放弃了要求股东权益达15一18倍的可能的主办者——国际金融公司关于租赁公司的业务指南通常规定的最大股东权益为10一12倍,并且只能在公司经过了几年的运行之后才可达到。在承诺的同时,当
地主办者还需要有当地资金来源(这对租赁公司来说具有决定性意义)。营销渠道以及从事业务所必需的在当地金融系统中的联系。
3. 13.在很多情形下,国际金融公司都曾通过掌握少数股权来帮助在外国合伙人、国内主办者和政府之间进行中间谈判。 40%(外国合伙人)、40%(国内主办者), 20%(国际金融公司)的股权结构形式曾经在几个国家中得以采用,如爱沙尼亚和捷克共和国。这给了每个合伙人以足够大的使其承担义务的利益。
3. 14.国际金融公司注重于建立和支持专业化的、独立的租赁公司,而不是鼓励现有的金融机构向租赁业扩展(尽管在80年代初,国际金融公司在几个较小的国家——如乌拉圭、塞浦路斯和斐济——曾经支持将租赁业务与现有的金融机构合并)。这样做的基本道理在于,专业化的金融机构的经理人员可能在其业务战略方面更加专注、更加灵活、更加积极一些,而其业务经营则要比那些综合性金融机构的业务更容易监控一些。这种情况反过来又将更加激励竞争,并且将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尽管并不总是按照所预期的那样达到目的(见专栏3.5)。
专栏3.5 有时国际金融公司必须重复努力
    国际金融公司支持建立新的、独立的拥有坚强技术合伙人的租赁公司的战略并不总是第一次实施。
    1982年,国际金融公司为印度尼西亚租赁行业的第六家公司进行了融资。但这家公司却经历了一段兴衰沉浮的历史,在经历了两个快速增长气之后,随之而来的便是严重的业务问题——最后这些问题在1991年使得几乎全部的公司权益都丧失殆尽。这些问题的出现是与糟糕的管理密切相关的:如信用评估不充分、承租人的财务信息不可靠、文件资料短缺、信用监测不够、过分面向特殊客户,以及批准租赁的程序不完善等。这些不足之处在一家外国合伙人为公司提供帮助的初始阶段以及改换了技术合伙人后都存在。随着1992年的公司重组,改换门庭后的新的管理正在促使公司向健康方向发展。
    到1993年,印度尼西亚有140家公司拥有从事租赁业务的许可证,而其中只有50家公司在开展租赁业务。然而,只有少数公司管理良好且获得强有力的资金投入,而且租赁业是金融部门中一个很不发达的部分——其部分原因是难以获得当地定期资金。1993年末,国际金融公司帮助建立了一个新的合资租赁公司,该公司由一个高质量的当地主办者和韩国最大的租赁公司合伙——韩国的这家公司已经在其他几个国家成功地建立了租赁公司。到目前为止,该合资公司运行良好。

3.15.即使在一家租赁公司完全由单个股东(通常是一家银行)所拥有的情况下,独立子公司的存在也使得公司的管理层能够关注该特殊部门。 1994年5月,国际金融公司向斯洛文尼亚的一家租赁公司提供了一笔贷款,这家租赁公司为一家正在进行私有化的国有银行所完全拥有。之所以选择这家公司而不是国内其他六家公司中的一家(包括为私人所有的一些公司),其理由就在于,该公司是唯一的具有倾向性、技术和能力为广泛的工业设备提供融资而不是关注于汽车和其他耐用消费品的市场参与者。
租赁公司能筹集中期本国资金吗?
3. 16.获得足够的中期当地资金是发展中国家租赁公司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许多承租人不愿意承担与外币租赁有关的外汇风险,尤其是那些新的、小型的或者是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的公司更是如此。国内融资的可能的来源渠道包括:

3. 17.国内银行是租赁公司的一个重要的筹资渠道。减少某家租赁公司得不到国内贷款的风险的一个方法是,让一家当地银行成为该租赁公司的主要股东,这样,该银行就会对为公司提供国内资金产生直接的兴趣。该建议已经为印度尼西亚、土耳其、捷克。印度、约旦、斯洛文尼亚以及爱沙尼亚等其他一些国家中的租赁公司所采用。
3. 18.在那些政府控制扭曲了金融市场的国家——如一些前计划经济国家、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以及80年代的拉丁美洲,国内银行不能提供除非常短期的贷款之外的资金。一些租赁公司通过从机构筹资渠道获取资金解决了这一问题。例如,博茨瓦纳的u1c租赁公司的股东之一是当地一家主要的保险公司,该公司从养老基金中为租赁公司筹措了部分资金。罗马尼亚第一个租赁项目的所有权构成就有助于当地资金的获得和营销网的建立(专栏3. 6)。
专栏3.6 获得当地资金和营销渠道:罗马尼亚
    1994年,国际金融公司批准为罗马尼亚的第一个租赁公司融资。对当地合伙人的选择宗旨是筹措当地资金和市场推销的具有最大可能性的机构。主要合伙人罗马尼亚外贸银行同意向公司提供美元或本国货币贷款,以便与成交的租赁业务相匹配(预计开始阶段为外汇租赁,而后更多的为本国货币租赁)。罗马尼亚外贸银行还将为公司确定合格的当地职员并介绍客户。
    另一个股东是布加勒斯特私有制基金会。布加勒斯特私有制基金会是罗马尼亚私有化计划实施后建立起来的五个机构之一:通过这些机构,罗马尼亚国有企业30%的股份为私人所控制。私有制基金会已同意向该租赁公司提供中期的本国货币贷款。由于私有制基金会在1250个公司中拥有股份,因而它还应该是该租赁公司的一个重要的业务介绍渠道。
3. 19.在就租赁公司的所有权构
成问题提供帮助的同时,国际金融公司还帮助承销由租赁公司发行的本国货币债券。在期里兰卡,国际金融公司部分地承销了兰卡Orix租赁公司于1986年发行的:亿期里兰卡卢比(约385万美元)的四年期债券。 1989年,在国际金融公司的帮助下,突尼斯一家租赁公司在国内市场发行了一笔150万突尼斯元的债券。
这是突尼斯首次由一家公司在国内发行这样的债券。但有时国内市场条件使得国内债券的发行很难成功(专栏3.7)。

租赁公司可以利用外汇贷款吗?

3. 20.在那些租赁公司很难在难以吸引充足的国内资金的情况下,博茨瓦纳的一家由国际金融公司支持获得中期国内资金的国家,仍然可以通过从事面向出口商(这些出口商反过来需要进口资本设备以扩大其业务)的外汇性质的租赁业务来建立其租赁行业。在这种情形下,国际金融公司可以通过提供中期外汇贷款来帮助那些缺乏经验的租赁公司。例如, 1993年,国际金融公司提供了一笔500万美元的贷款,作为对1991年其在加纳租赁公司的一笔股本投资的补充,其目的在于帮助该公司扩大一项已经包括了一系列资本设备(包括卡车、计算机、客车、工业设备以及挖土机)在内的租赁业务。有时国际金融公司也在租赁公司的创办阶段提供贷款资金;例如, 1994年,国际金融公司批准为贝宁的一家拟议成立的新的租赁公司提供了、16万美元的股本投资和75万美元的贷款。

专栏3.7 一次失败的本国货币债券发行:博茨瓦纳
    在难以吸收充足的国内资金的情况下,博茨瓦纳的一家由国际金融公司支持的租赁公司——ulc于1991年进行了一次大额可转让存单的发行。可转让存单提供给投资者的利率较高,同时又允许投资者与其他投资者进行交易。ulc公司要求国际金融公司就可转让存单的本金的利息偿还提供部分担保,以便提高存单的信誉和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但是,发行失败了。失败的原因有两个。其一是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概念难以在博茨瓦纳还相当简单的资本市场上推广。其二是中央银行发行了其自己的大额存单来吸收市场上过剩的流动资金,这些大额存单的价格极富吸引力,从而使得ulc的大额可转让存单失去了竞争性。

3. 21.国际金融公司也向存在下述情形的国际提供美元贷款:即这些国家内的租赁公司己在从事本国货币与美元混合性质的租赁业务,并且有能力做更多的租赁业务,但由于缺乏中期资金来源而受到限制(专栏3. 8)。
3. 22.国际金融公司迄今为止最大的租赁公司业务,是1994年批准向巴基斯但六家私营租赁公司提供一笔7000万美元的贷款。其中由国际金融公司直接提供的5500万美元的贷款期限为10年,而1500万美元的银团贷款的偿还期则比较短,为3一5年。国际金融公司贷款使得这些租赁公司第一次能够在没有政府担保的情况下敲开国际银团贷款市场的大门。国际金融公司的贷款还使得这些租赁公司能够继续保持其积极的发展势头,同时对其他贷款人产生影响;这些租赁公司中的每个公司都有另外一些贷款人承诺为其提供等于或大于国际金融公司贷款额的贷款。租赁能力扩大的主要受益者将是中小型企业;这些租赁公司1993年9月的平均租赁规模为1.7万至15万等值美元。

如何最好地促进持久的、竞争性的租赁公司?

3. 23.除了解决租赁公司的融资需求外,国际金融公司还提倡竞争并建议租赁公司实施谨慎的经营与财务政策。这些准则要求在国际金融公司的大多数租赁项目中都是一样的,它们都突出地体现在租赁公司董事会正式通过的政策声明中。这些准则要求包括:高标准的信用评估;资金业务监督和设备临测;对任何一个承租人、行业以及设备种类的风险限制。财务政策包括融资限额和避免期限搭配不当的指导原则。突出的一点是,国际金融公司密切地参与了租赁公司业务计划的准备以及股东协议和约定的业务政策声明的起草制定工作。这一点甚至在国际金融公司不拥有股权的租赁公司中也适用。例如,国际金融公司于1994年提供给巴基斯坦六家租赁公司的7000万美元的贷款,就是在国际金融公司与每家公司就正式通过一项业务政策声明的协议之后才批准的。

专栏3.8 给一家智利租赁公司提供美元融资
   
1990年,国际金融公司给智利一家主要租赁公司——Andino租赁公司(LASA)提供了1000万美元的贷款。自1986年以来,该公司的租赁业务每年都扩大30%以上。LASA通过其自留盈利、信贷限额以及发行债券来为其业务的扩大筹集资金。但是由于银行对单一借款人借款限额为其资本的5%,且当地债券市场法规限制超过净值两倍的债券发行,因而该公司已经用完了其借款能力。国际金融公司的贷款使得LASA能够增加其对出口商的美元租赁业务。
    1993年,国际金融公司给LASA提供了1500万美元的贷款,并为其提供了另外的1500万美元的银团贷款。这是该公司第一次在国际市场上获得七年期的贷款资金。在同时期内,租赁为资本货物进口而提供的资助份额日益增长。
年份 租赁合同金额(百万美元) 资本货物进口额(百万) 美元租赁占资本货物进口金额的比例
1989 214 1917 11%
1990 280 1450 19%
1991 399 1840 22%
1992 707 2571 27%
1993 1077 3280 33%
资料来源:《世界租赁年鉴》,1995

3. 24.由于租赁业的新颖性意味着通过主要的“示范”公司来确立良好的经营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因而国际金融公司对于租赁公司的参与要比在许多其他部门中的参与更加“直接”。租赁行业可能是国际金融公司在创办项目、制定经营标准和准备文件时介入最深的部门。专栏3.9列出了一个租赁公司典型的经营准则。
3. 25.国际金融公司对租赁业的参与并不局限于在项目开始阶段制定业务准则。在国际金融公司拥有股权并且参与了在业务管理中需要遵从的业务政策的颁布的租赁公司中,国际金融公司一般都拥有一个董事席位。例如,国际金融公司在加纳租赁公司董事会的代表,对一项将公司业务集中到更狭窄范围的管理建议投了反对票,并为公司的一个执行委员会提出了工作准则,该执行委员会负责审查那些规模较大需要进行监督但未达到由全体董事会讨论的价值规模的租赁项目。国际金融公司还利用其投资协议中所规定的条件,作为保证租赁公司坚持谨慎财务政策的一种手段。比如,国际金融公司就利用其投资协议条件来反对韩国开发租赁公司管理层提出的增加其债务股本比率的建议。另外,国际金融公司还在租赁公司的定期战略审查方面帮助提供了建议——如1993年给津巴布韦的一家租赁公司提供的建议。

专栏3.9 一家租赁公司典型的经营准则
借款限制
  • 最大的债务股本比率为10:1
  • 财务费用覆盖率不低于1.25:1(税收及财务费用支出前收益除以债务偿还额)
  • 最大外汇债务=总债务额的20%

风险限制

  • 对任何单个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所作的最大承诺额一般不应超过公司实收资本和余额(包括股东的贷款)的15%

资产/负债配置

  • 公司租赁业务的加权平均期限应短于其存款和借款的加权平均期限。

资本充足性:

  • 总资本对经过风险调整的资产比率为8%

流动性

  • 内部要求20%的公众存款应以流动资产形式来保持

3. 26.有时国际金融公司还帮助租赁公司克服那些临时性困难。 1983年,在面临国际债务信
用状况恶化的情况下,菲律宾中央银行取消了一家国际金融公司牵头主办的租赁公司使用其美元帐户的权力。这使得这家公司面临一系列其美元资产和负债方面的不配套问题(要偿还美元贷款,但没有美元性质的租赁需求,而汇率又在下降)。国际金融公司帮助该公司通过向国家电力公司提供长期发电设备租赁,将其美元资产掉换成了比索。
3. 27.在可能的情况下,国际金融公司还寻求促进现有租赁公司之间的竞争。 1988年,国际金融公司在博茨瓦纳支持建立了一家租赁公司,以便在由少数机构控制的金融部门中引人竞争。到1993年,除了在财务上比较成功的国际金融公司牵头主办的公司和以前的一些租赁公司外,有两家富有进取心的外国银行也建立了当地租赁实体,且差距已大大地缩小。专栏3. 10描述了1991年国际金融公司如何在短期内连续帮助建立两家泰国租赁公司的情况。
租赁公司的资产与负债配置适当吗?
3. 28.与那些将短期存款“转换”成较长期贷款的存款吸收机构不同。租赁公司需要从更广的角度来配置其资产与负债:一家借人六个月期贷款资金的租赁公司,如果不进行重新融资,“庄就不能签署三年期的租赁。配置不当可能会发生在这样儿个方面:期限,利率或者汇率。国内金融市场经常为租赁公司提供相当短期限的融资,这意味着对一家租赁公司来说,存在着其资产(未偿还的租赁)与负债(其借款)的平均期限配置不当的危险。期限较长的国际金融公司的贷款能够帮助解决问题——如果该公司能够解决借人美元与以本国货币租赁上的外汇风险问题的话。IEL——国际金融公司于1983年帮助建立的印度的一家租赁公司,其资金筹措依赖于每年展期的银行贷款和平均期限为两年的社会存款——而其租赁业务的平均期限为3一5年。因此它极易受到流动性压力和利率变化的影响。为了减少其对于此种短期资金的依赖, 1992年, IEL公司从国际金融公司获得了300万美元的七年期贷款(公司将贷款掉期为卢比以避免外汇风险)。这笔贷款还使得IEL公司能够使其业务活动多元化,租赁更复杂的
资本产品。
3. 29.国际金融公司在较大的规模上为印度基础设施租赁金融服务公司的几个项目提了资助,包括1994年3月向其提供一笔2500万美元的贷款以帮助该公司消除一项资产—负债的配置不当:其金融资产的加权平均期限为39个月,而其借款的加权平均期限为28个月,1993年国际金融公司还向智利LASA提供了一笔3000万美元的贷款,其中部分为银团贷款,这笔贷款用来帮助该公司将其定期租赁的期限从四年扩展到七年。

专栏3.10 竞争和增长的泰国租赁行业
   
1978年,国际金融公司对泰国的第一个专业化租赁公司进行了投资。尽管该公司是盈利的,但是不合适的租赁税收使得该公司增长缓慢。国际金融公司于1985年卖掉了其股份,获得了年率8.9%的美元收益率。
    1991年初,国际金融公司就租赁业向泰国政府提供了技术援助,1991年5月,政府批准了新的法规,消除了对租赁业的财政歧视。随后不久,为了促进在预期的租赁行业复苏中的竞争,国际金融公司批准了泰国两个新的租赁公司的投资。到1994年,这两个公司的效益饿增长情况均很好。1989年到1993年之间,泰国的租赁行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租赁公司的数量 9 14 16 19 20
租赁融资额(百万美元) 80 161 291 298 560
资料来源:《世界租赁年鉴》,1995年
1993年末,金融公司被允许进入租赁行业。此外,1995年的《世界租赁年报》上说,泰国的商业银行也进入了租赁行业,将租赁业作为其进入中小型公司的一种途径,以此弥补由于那些大公司日益通过从证券市场直接筹资来代替从银行借款而给其带来的商业损失。

现有租赁公司的业务范围能够扩大吗?

3.30 在一些情况下,国际金融公司的参与使得已成立的租赁公司能够扩大其租赁产品范围或将其租赁业向新的部门发展。给一家哥伦比亚租赁公司提供的一笔贷款,使得这家公司能够解决快速增长的对美元性质租赁业务的需求问题。为印度二十世纪金融公司提供的融资使该公司得以为更大更复杂的诸如医疗设备之类的工厂和设备提供租赁资金。该公司还扩大了其。商人银行业务。印度的基础设施租赁金融服务公司使用国际金融公司的定期贷款来为重要的基础设施项目提供租赁资金,其中包括1991年的一条石油管线、一座小型港口设施以及一个下游石油化工项目。这种经历使该公司能够将其业务活动扩大至租赁业之外,比如说, 1994年末,基础设施租赁金融服务公司受命为泰米尔纳德邦蒂鲁普尔市的供排水系统的一项BOT特许权征求意见、推荐经营者以及安排筹资等。
3. 31.增加经历是有帮助的。马拉维租赁金融公司1986年开始经营时只有4个职员, 1992年扩大到22个职员,其所有职员都在技术合伙人的津巴布韦总部接受过培训。 1993年,该公司开始提供租赁之外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贴现和代理业务。

国际金融公司能够帮助促进更大的私人和地方所有权份额吗?

3. 32.国际金融公司有时帮助降低现有租赁公司中的公有程度,或者帮助保护私人所有者不被政府接管。基础设施租赁金融服务公司建立于1988年,其50.5%的所有权属于印度中央银行,这种公共部门的控股为公司在获取当地存款方面带来了一定的好处,但在1990年,基础设施租赁金融服务公司决定开始朝私人控股方向转化。为了给调整提供时间,国际金融公司批准了一笔累计价值为200万美元可转化为优先股的投资。 1993年3月,基础设施租赁金融服务公司进行了重大改组,将国际金融公司的股份转为普通股,进一步扩大其资本,并且邀请日本一家重要的租赁公司作为其技术合伙人。该公司因此而变成了私人控股公司并且开始得益于其技术合伙人的国际经验与资本。
3. 33. 1984年,国际金融公司对津巴布韦的一家租赁公司——udc公司进行投资,以此参与了该公司所有权结构的一次重大改革,将地方所有权的比例从0提高到了20%。然而,在80年代未,政府给udc公司施加压力,要求进一步使公司地方化,并提出由政府掌握一部分股份额。政府在1989年拒绝批准udc公司的新股认购,并且不允许该公司向博茨瓦纳一家准备新成立的租赁公司进行投资,以此来给公司施加压力。最后,国际金融公司帮助达成妥协,政府放弃了在公司中进行直接参与的要求并且将地方所有权的规定降低到60%(最初要求为85%),而udc公司则进行股票公开上市以增加地方所有权。


①这种情况在经济转轨国家甚至更多,在这些国家,经济增长主要由新形成的企业一其中许多是相当的企业——来推动。
②或者是一个现有金融机构下单独组成和运营的一个子公司
③国家电力公司向租赁公司提供等于未偿租赁额110%的现金。
④《金融时报》。199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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