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是对租赁实行专门立法的国家之一,巴西租赁法的特点是:
1)限制外国资本对巴西租赁业和市场进行渗透与控制,规定1976年以后成立的租赁公司,外国人只能拥有公司表决权的33.3%和公司全部股本的55%,并规定70%左右的租赁合同要与政府控制的公司签订。
2)对进口设备租赁有限制有开放1981年立法规定,除了飞机、轮船和石油钻井设备外,计算机、车辆和其他一些设备在符合规定的条件时——巴西不能生产、租期不少于5年、租金平均支付、租金总额不能高于有可比性的其他融资手段的进口成本——许可直接租赁进口。
3)对租赁公司的成立,公司的资本和负债均有明确严格规定。
这项租赁法使巴西的租赁业沿着政府划定的轨迹而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