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融租赁学会

理事会 章程 发起人

第一届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理事:
王国栋 李玲 孙德才 敬伟 特格西 郑建文 孟钊兰 张兴龙 张世田 张治安 张承焱 郭思延 樊继中 韩楫舟 
常务理事;
王国栋 特格西 孟钊兰 敬 伟 张治安 张承焱 郭思延
会长:
敬 伟
副会长:
张治安 张承焱
秘书长:
王国栋

甘肃金融租赁学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学会的名称为甘肃金融租赁学会(英文译名为Gansu Financial Leasing Society,缩写GFLS)。
第二条 甘肃金融租赁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研究金融租赁问题的地方性非营利性学术团体,由省内从事金融租赁业务的企业和业务主管部门的金融租赁理论专家、省内各大专学院从事金融租赁研究的专家学者、各大商业银行相关业务从业人员、金融租赁企业从业人员自愿组成。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组织开展金融租赁理论和方针政策的研究,总结交流金融租赁方面的实践经验,探索和发展金融租赁的规律和途径,从中西部和甘肃实际出发,为发展区域经济服务。
第四条 本会由中国人民银行兰州市中心支行为业务主管单位,本会由甘肃省民政厅登记并接受其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地址在兰州市城关区中林路8号,秘书处设在兰州市城关区中林路8号联通大厦21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会员进行金融租赁理论研究;
(二)总结发展金融租赁的实际经验;
(三)研究我国加入WTO、金融租赁对外全面开放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国际同行的先进管理、运作和营销经验,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金融租赁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举办学术研讨会,组织编印金融租赁论文集和有关学术专著,编印内部学术交流期刊,交流理论研究成果和学术动态;
(六)提供金融租赁理论、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吸收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学会的意愿;
(三)在金融租赁研究领域或金融租赁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会员和会员代表享有对学会理事及领导人员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对重大事务的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学术活动和取得本会编印的书刊资料;
(三)获得本会信息咨询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参加本会举办的学术研讨活动;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四)决定学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其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推选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才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4年,并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提名副秘书长,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三)决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会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业务主管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02年9月21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发起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技术职称

郭思延   

56

省委政策研究室

处长

大学

经济师

崔根山

40

省政府信息中心预测处

处长

大学

 

张安疆

32

甘肃省计划发展委员会

 

研究生

 

郭凯

43

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

处长

大学本科

经济师

徐登

45

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

副处长

大学

高级经济师

袁炜

39

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

副处长

大学本科

高级经济师

赵利军

34

中国银行兰州市七里河支行

行长

大学

经济师

张孝军

40

中国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营业部

副总经理

大学本科

高级经济师

李静兰

40

中国农业银行兰州市城关区支行

副行长

大学本科

经济师

党均章

39

兰州市商业银行

办公室主任

研究生

高级经济师

刘同昌

38

兰州大学

 

研究生

副教授

孟钊兰

47

兰州商学院财金学院

财金学院院长

大学本科

教授

马润平

39

兰州商学院财金学院

财金学院副院长

大学本科

副教授

高树棠

37

兰州商学院财金学院

金融系主任

大学本科

副教授

李社平

37

兰州商学院财金学院

 

大学本科

讲师

狄瑞鸿

31

兰州商学院财金学院

证券教研室副主任

硕士研究生

讲师

潘秀

23

兰州商学院财金学院

 

大学本科

助教

王志刚

37

兰州商学院

处长

研究生

 

王必达

38

兰州商学院

 

博士

教授

王兰芳

34

西北师大教育学院

书记

研究生

 

赵爱玲

36

西北师大经济管理学院

 

研究生

副教授

孙德才

45

甘肃省财政学会

副秘书长

研究生

助理研究员

樊继中

50

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

调统处副处长

大学

高级经济师

陈新树

55

建设银行甘肃省分行

副行长

大学

高级工程师

李建军

49

建设银行甘肃省分行党委宣传部

部长

大学

政工师

郑建文

50

建设银行甘肃省分行

投资学会秘书长

大学

高级经济师

任小祥

42

建设银行兰州市城关支行

行长

大学

高级经济师

丁松旺

68

原甘肃省租赁公司第一任总经理

(已退休)

大学

高级经济师

韩楫舟

54

甘肃省社科联

副秘书长

大学

教授

漆平

46

甘肃省商业设计研究院

副院长

大学

工程师

张世田

34

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

大学本科

 

董茂森

37

甘肃金合投资有限公司

总经理

大学本科

 

张兴龙

50

甘肃工大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总经理

大学本科

副教授

石学军

48

甘肃工大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大学本科

经济师

周文弟

51

甘肃工大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大学本科

经济师

潭昌斌

30

甘肃工大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财务经理

大学本科

会计师

黄莉

23

甘肃工大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大学本科

 

矫立新

49

甘肃工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大学本科

高级工程师

王建斌

30

甘肃工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总工程师

工学硕士

工程师

董瑞洪

40

甘肃工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

大专

工程师

石永琳

40

甘肃工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部门经理

大学

高工

朱世欣

31

甘肃工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部门经理

大学本科

中级

敬伟

38

甘肃省租赁有限公司

董事长

大学本科

工程师

魏兴毅

49

甘肃省租赁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研究生

 

特格西

43

甘肃省租赁有限公司

监事长

大学

讲师

范文森

 

甘肃省租赁有限公司

董事

大专

经济师

李玲

48

甘肃省租赁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研究生

工程师

涂斌

34

甘肃省租赁有限公司

董事长助理

大学

 

赵莉莉

39

甘肃省租赁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

大学本科

注册会计师

庞敏

34

甘肃省租赁有限公司

 

大专

 

张承焱

68

甘肃省租赁有限公司

顾问

大学

高级经济师

王国栋

34

甘肃省租赁有限公司

办公室主任

研究生

经济师

安培宣

50

甘肃省租赁有限公司

业务一部经理

大学本科

工程师

王国丽

37

甘肃省租赁有限公司

财务部经理

大学本科

会计师

钱亚军

33

甘肃省租赁有限公司

业务二部经理

大学本科

助理经济师

范晓莉

25

甘肃省租赁有限公司

会计

大专

 

焦蓉

25

甘肃省租赁有限公司

出纳

大专

初级

卫健

29

甘肃省租赁有限公司

 

大专

经济师

齐轶云

23

甘肃省租赁有限公司

 

大专

初级

陈艳

22

甘肃省租赁有限公司

 

大专

 

李明

27

甘肃省租赁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大专

 

阚峰

30

甘肃省租赁有限公司

 

大学本科

助理

王东霞

27

甘肃省租赁有限公司

 

研究生

高级涉外秘书

韩睿

27

甘肃省租赁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大专

初级

李晨

24

甘肃省租赁有限公司

业务员

大专

 

龚云忠

48

甘肃省租赁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大专

政工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