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999年8月10日
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北辰渡假村
参加会议代表:
主管部门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非银司、全国人大财经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外经贸部、国家内贸局等代表;
融资租赁专家:日本安田信托银行、日本安信租赁株式会社、韩国非银行金融协会、美国国际金融公司等国外代表。还有中国外商投资协会租赁委员会的专家、经贸大学教授等;
新闻媒体:中央电视台、金融时报、经济日报等记者;
租赁公司代表:中国租赁公司、中国外贸金融租赁公司、中国电子租赁公司、中国华阳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新世纪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租赁有限公司、浙江省租赁有限公司、四川金融租赁公司、山西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海南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深圳租赁有限公司共十三家代表。
主题:中国融资租赁的希望
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主持下,于1999年8月10日至12日在秦皇岛召开了中国融资租赁研讨会。这次会议是中国融资租赁行业有史以来最具权威的一次学术性会议。会议的代表除了人行总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租赁公司代表参加以外,还有外经贸部、国家内贸局、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主管部门以及国内外融资租赁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研讨会议。
在整个融资租赁业陷入困境的今天,召开了一次务实、求是和有成效的大会是非常及时的和必要的。会上国内外专家、学者对当前融资租赁业的现状和发展进行了系统的演说,同时介绍了国外政府部门如何扶持租赁业,给租赁行业那些有利于其发展的相关政策及如何进行监管;有关主管部门就本身与租赁相关的管理问题进行了讲演,介绍了一些正在制定的法规说明,并与会议代表进行现场交流;租赁公司的部分代表也在会上书面介绍了自己的经验和对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方向,提出自己的探索意见。
会议澄清了一些过去模糊不清的概念,打消了人们普遍对融资租赁悲观失望的念头,看到了行业未来发展的方向,可以说这次会议精神如果能得到真正的落实,将是行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和转折点。
与以往会议不同的是这次会议有以下几个特点:
权威性:这次会议召集了美国、日本、韩国和国内的专家、学者在会上介绍国内外融资租赁的概念、做法和发展方向;参加会议的行业主管单位代表是部门现管领导,他们经过调研和思考,结合自身的管理特点与融资租赁行业的政策关系做了重点发言。
协调性:因融资租赁涉及行业比较广,而各部门只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制定政策。因此在下面执行政策时往往政出多门,无所适从。近几年尽管国家已经对外开放,但由于行业不景气,人们对外部世界的关注也淡薄了许多,对世界上融资租赁业的情况和发展趋势并不了解。这次会议由于权威人士都在场,一些有矛盾或概念不清的问题当场得以澄清和解决。 指导性:由于制定政策的人和执行政策的人一起研讨行业的具体政策。因此未来制定政策更符合行业客观实际的需要和发展,执行政策的人容易理解政策的深刻意义,便于正确的执行。加上专家对一些概念问题进行了权威的界定,对今后行政执法和业务的操作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会议主要收效如下:
一、认清融资租赁业在一个国家健康发展由诞生到成熟需要六个发展阶段:出租服务--简单金融租赁服务--创造性金融租赁服务——经营性金融租赁服务--新的租赁服务产品--最终达到成熟阶段。我国租赁业目前所处状况是几个发展阶段同时并存,简单金融租赁服务陷入困境。这是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结果。困难是暂时的,需要大家同心协力,调整观念和政策,寻找突破口,共渡难关,使行业走入健康发展轨道。
二、融资租赁健康发展保障需要有四大支柱,即:法律;税务;监管;会计。尽管国家制定的《合同法》已经包含了融资租赁的有关法规,但如果没有相应的会计准则界定租赁会计处理标准、提供合理的税收政策和税收依据、主管部门制定促进行业发展的管理办法,行业经营环境仍然是不健康的。因此,有关主管部门认识到加紧制定相关政策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会上各部委之间也研讨和交流了一些相互之间不明确的问题。
三、认清融资租赁不仅具有融资功能,更主要是具有促销功能。这对解决国家内需不足,促进消费和投资,是非常好的手段之一,是一个需要发展而且有前途的行业。但国外的经验说明政府的扶植和支持是非常重要的。
四、过去一直以为经营性租赁就是传统租赁。通过专家介绍,认识到经营租赁是融资租赁的高级阶段,仍然具有金融属性。更重要的是,如何严格地界定租赁的操作方式,对租赁当事人的财务处理、法院案件的审理和行业主管监管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内贸局现在主管的租赁公司,目前主要经营传统租赁,但在发展过程中他们急需要采用融资租赁的办法抵抗目前的经营风险。这说明中国对融资租赁的需求是非常大的。如何发挥它扩大内需的作用,以及对传统租赁公司如何转化经营金融性租赁的合法性问题也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
五、通过研讨,主管部门认识到,融资租赁的基本原理相同,各国对租赁的监管,在每个发展阶段,没有固定的模式。只要有利于解决当前国家内需不足问题,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投资资金不足的问题,有利于促进中国融资租赁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放下租赁公司的历史包袱问题,完全可以借鉴多国监管体制的经验,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监管模式,制定出鼓励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六、会议对人行正在酝酿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试行办法》草案进行了细致的讨论,人行在防止租赁公司经营风险上制定了一些条款;对公司的资本金规模和资产负债比例以及租赁资产占整个资产的规模和投资比例等做了最低的限定;为租赁公司扩股、增资、重组和新建制定了一些必要的准入条件。由于涉及一些重大金融的开放政策,这个《办法》目前仍在修改当中。
七、会议最后由业内人士提出探讨成立行业协会的可能性,并就一些当前急需解决的政策问题,组织专人准备材料,加紧解决目前遇到的,具有共性的实际问题。
八、会后中央电视台将拍摄一个有关融资租赁的专题片,专家、学者以及主管领导的发言稿经过整理成书后,将在出版社出版。
成立行业协会主要确定以下几个问题:
全体到会代表一致同意,15家非银行金融机构为成立金融租赁协会的发起单位。会后给每个单位发入会发起通知书,确认发起人资格;
召集单位:暂定中国租赁有限公司,以后每次活动轮流坐庄。最好有个常设机构,专人处理急需解决的行业问题,组织机构框架问题根据工作进度稍后考虑;
会费:每单位先交一万元筹办费,以后根据筹办进度在确定收费标准;
靠挂单位:由于目前成立协会有一定的难度,最好是先挂靠在中国金融学会、中国金融教育基金会下面以“分会”、“研究会”或“促进会”的方式存在。目前已经有几个类似融资租赁"协会"是挂靠在其他协会下面的。条件成熟时这些分散的分会必然联合起来,成立一个完全独立的中国融资租赁总协会;
协会筹备组召开第一次临时会议,会上决定:
筹备组首先要解决的几个实际问题,才能确立协会在业界的合法地位。目前需要办理的是:
协助人行制定《管理办法》(主要界定融资租赁的概念和经营范围);与税务局协调财税政策出台(会计准则和税收优惠);人大可能讨论租赁法的出台,要求协会能起作用。
有关组织问题先成立一个筹备小组,成熟后在正式成立一个组织。筹备组的成立要通知人行备案。
筹备组工作重点应该着重做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这比在报纸上宣传更有作用。行业协会要充分了解政策链,了解业务的情况,以便为会员服务。
协会筹委会当前的具体工作暂时由几家租赁公司协助办理:
关于《管理办法》中经营范围详细内容由中国租赁公司负责组稿和协调;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重组问题,由中国外贸金融租赁公司负责组稿和协调;关于会计准则问题由江苏租赁负责组稿和协调;关于税收问题由浙江租赁公司负责组稿和协调。8月底将解决办法初稿交协会筹办处,统一由筹办组对有关部门正式开展对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