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监管旋风不停!多地金融局公布融资租赁公司经营异常名单,行业过半公司或关闭

 

摘自《券商中国》 2019年12月29日

  在融资租赁监管文件正式出台之前,中国的融资租赁行业已然开始洗牌。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经营异常融资租赁公司(第二批)相关情况公告”。

  这是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继11月下旬公告第一批相关企业名单的后,再次公告经营异常融资租赁公司名单。

  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采取类似措施的不止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不久之前,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也公布了该市第二批融资租赁公司“黑名单”,同样释放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强监管、防风险的信号。

  上海554家融资租赁企业经营异常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经营异常融资租赁公司(第二批)相关情况公告”。

  公告表示,根据《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等三类机构规范健康发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经对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清理排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无法取得联系及其他经营异常情况。

  这是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继11月下旬公告第一批相关企业名单的基础上,再次公告经营异常融资租赁公司名单。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此次公布的上海市第二批经营异常融资租赁公司共计290家,排查发现的异常情况包括:无实缴资本、6个月以上未经营、未按时填报企业自查表、未按监管要求接入数据报送系统在线报送企业经营数据等等。

  两批经营名单加起来,上海市经营异常融资租赁公司已达554家。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强调,相关企业应及时与注册地所在区行业主管部门联系,并按照有关监管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公告期满后,对仍未与所在区主管部门联系并按要求整改的企业,上海金融局将按相关规定采取必要处置措施。

  业内人士指出,非正常经营类主要是指“失联”和“空壳”等经营异常的融资租赁公司。

  “失联”公司主要包括:无法取得联系的;在企业登记住所实地排查无法找到的;虽然可以联系到企业工作人员,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企业实际控制人的;连续3个月未按监管要求报送月报的。

  “空壳”公司则包括:上一年度市场监管部门年度报告显示无经营的;近6个月监管月报显示无经营的;近6个月无纳税记录或“零申报”的;近6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的。

  天津35家融资租赁列入黑名单

  在融资租赁业务体量领跑全国的天津市,监管部门同样展开了清理动作。

  12月16日,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有关文件精神及《市金融局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黑名单”制度〉的通知》(津金监局〔2019〕15号)文件要求,经过市、区金融工作部门甄别筛选,市金融局将该市13家符合列入“黑名单”情形的融资租赁公司向全社会公布。对列入“黑名单”的融资租赁公司,市金融局将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被纳入天津市融资租赁公司“黑名单”的13家公司包括:中汇信和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圣华元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国丰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中融国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天津永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垚福鑫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时代盛华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耀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永丰润达(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永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国盈华夏(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富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另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天津市融资租赁公司“黑名单”(第一批)包括:瑞通融金(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润天(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德古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冠鼎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天津泰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瑞宝信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恒昆斯汀(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瑞银兴业(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冀中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银信普惠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嘉尚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前海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京朋(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鑫洲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忠创(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益启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鑫深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国轮(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恒信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宝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瑞成(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天津国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22家公司。

  半数以上国内融资租赁企业或关闭

  尽管地方金融监管局已经动作频频,整个融资租赁行业深知,更为严厉的监管措施还在后面。

  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坦承,即将发布的《融资租赁业务经营监管管理暂行办法》才是业内目光焦点所在。

  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融资租赁业务经营监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在租赁业界引起巨大反响。自商务部将制定融资租赁等监管职责划给银保监会,这被认为是银保监会对融资租赁行业首度发声。

  根据中国租赁联盟和天津滨海融资租赁研究院统计,截至2019年9月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不含单一项目公司、分公司、SPV公司和收购的海外公司,也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当地的租赁企业)总数约为12027家,较上年底的11777家增加了250家,增幅为2.1%。

  看似繁华的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泡沫危机。很多注册公司为空壳公司,部分公司处在失联、超杠杆经营的状态。

  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总裁罗晓春认为,上述法规除了强调“规范经营”之外,一是强调引导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融租”)“回归本源,专注主业”,作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基本导向。深层意思讲的就是租赁姓租,融租要作租赁主业,租赁资产至少要占到公司总资产的60%以上,要倡导走专业化经营之路。而租赁的本源就是支持实体经济,不再允许通道“空转”,脱实向虚是要受到惩罚的。二是强调防范化解风险。这是明确融租的金融属性后,不得不直面金融就是经营风险、管理信用的本质。融资租赁作为金融单位,防风险、化风险成为必备功课,从经营理念,制度建设,到业务操作,发展要在风险可控、风险可包容的前提下的发展,追求的是长期的、可持续的、稳健的发展模式,要稳中求进,必须改变先发展再化险,急功近利的高速发展模式。

  标普全球评级信用分析师成茜表示,即将发布的新规将使中国的融资租赁行业迎来洗牌。

  “我们预计,或将有超过半数的国内融资租赁企业面临市场出清,而其中许多公司已经未正常经营。”她说。

  标普预计,随着融资租赁企业减少灰色业务并加强合规和风险管理,融资租赁行业的规模增长在近期将会放缓。尽管有许多小型企业通过融资租赁企业举债,标普预计新规对实体经济的影响程度仍将在可控范围。据估算,截至2018年末,排名前10位的融资租赁企业的存续租赁合同金额约占行业总额的四分之一,排名前50位的公司则占据着约44%的市场份额。尽管如此,若大量小型融资租赁企业突然关闭,仍可能给处境不佳的小型借款者及依赖非银渠道融资的借款者带来不利影响。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19-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