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走租赁路 规范正路行
自强勤努力 创新普新篇

作者:沙泉

《现代租赁》网与微信公众平台同步发布 首发日期:2019年05月28日

  银保监会5月8日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下来后,在租赁圈内引起一些波澜。在商务部把其管辖的内外资融资租赁转交给银保监会后,第一个与融资租赁有关的严格监管措施出台。这是每个从业人员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这次接受《通知》的主要对象是“银行保险业”企业。接收名单中甚至没有提及“金融租赁公司”。只有在附件1《银保监会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中“其他非银领域”第二项才提到金融租赁公司。但不可小觑这一笔,金融租赁公司现在违规经营的事情,几乎在里面全部提及。

  其他有外资成分的融资租赁公司或内资融资租赁公司虽然他们也归属“金融业”,在出现的问题上虽说有许多方面有共性。但因商务部交班后这部分机构具体的监管办法还没有出台,未来新的政策能否用来纠正过去的错误还不得而知。本文分析就不笼统地把他们混在一起分析。大家不要过分担心这个《通知》近期对他们有什么影响。但其中有许多点在日后的监管政策中肯定看到他们的影子。

  因此商务部转过来的企业,更需要关心的是未来的新政,既:全领域融资租赁监管政策出台后,经过整顿留在融资租赁业的还有几家。目前万家融资租赁公司经过关停并转后还能保住千家的数量级吗?整顿过程采用的标准或许会借鉴到这个《通知》的部分内容?

  这次银保监会出台《通知》的目的要“厚植合规文化,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为此要“查处屡查屡犯违规问题,消化存量”。“坚持在稳增长的基础上防风险、治乱象,通过乱象整治推进解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中的痛点和难点问题”。对金融机构治理整顿的力度和决心不断加大。

  《通知》的重点在于整顿信贷业务、资管业务、影子银行业务和不规范、逃避监管的操作手段。当然也离不开过程中的反腐。

  《通知》中监管和和建制的重点主要还是集中在“信贷”方面。监控风险风险主要在“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风险”,涉及“理财业务、同业业务、表外与合作业务。”“在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合规建设方面取得新成效”

  监管部门这次要解决重点案件查处和行业廉洁的问题。主要解决屡禁不止,屡错不停的背后原因。杜绝同质同类案件反复发生;内部问责处理宽松软,与案件危害程度不匹配;行政处罚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银行员工内外勾结套取银行或客户资金;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充当资金掮客、与客户不当资金往来等;利用机构名义、印章、场所等,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资金、服务等;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贿赂。

  对于其他非银领域(如金融租赁行业),与租赁行业有关的产业主要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查处的方向主要在违规开展房地产业务;违规向地方政府及融资平台提供融资等。更多的事情也没有提及。

  在融资租赁第三次腾飞的浪潮袭来时,激发了许多人对租赁的热情。浮躁,急功近利,甚至到达失去了理智的程度。类信贷交易成了租赁业的主流业务。对融资租赁交易内涵所知微乎其微,以及融资租赁冠冕堂皇的名声,谁不把租赁当贷款做都不敢说自己是做租赁的。任何一种突破监管的模式或范围都可作为“创新经验”来传授。

  冲动、浮躁、创新把所谓的租赁额以几何爆炸方式推向高潮。中国的融资租赁已经畸变成影子银行,金融监管后门漏洞。在这种环境和激情下,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不把类信贷业务推向高潮不能说融资租赁业从此兴旺发达。

  但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业界许多交易模式创新、小聪明、规避监管小技巧,随着资产的恶化和司法诉讼案件不断地增加都暴露出来。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并把绝大多数的违规经营方法和手段一一列出,重点整顿。这些违规经营主要包括:

  “业务经营。违规以公益性资产、在建工程、未取得所有权或所有权存在瑕疵的财产作为租赁物;违规开展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业务,如购买信托计划、资管计划;未做到洁净转让或受让租赁资产,违规以带回购条款的租赁资产转让方式向同业融资,违规通过各类通道(包括券商、信托、资产公司、租赁公司等)实现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或虚假出表,人为调节监管指标;专业子公司、项目公司未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租赁物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权转移必须到登记部门进行登记的,未办理相关转移手续等。”

  监管部门对金融租赁公司违规开罚已经不再客气。

  2019年是金融领域整顿、规范、建立健全有效监管的一年。在融资租赁行业第三次起飞的12年后,整顿力度最大的一年。金融租赁公司的有效治理体系尚未健全,其他类别的租赁公司监管更是无从谈起。商务部把产业推给银保监会后,接管的必须要经过一个符合“金融机构”标准的转型才能准入金融体系。在此之前就算有金融牌照,估计也不会有租赁以外的金融业务。

  融资租赁业跌入第三次低谷的趋势不断在显现。大浪来了,离淘沙不远了。当今若想在融资租赁圈继续生存下去,必须要解决几个问题:首先是对租赁内涵的认识问题。

  不管是做租赁还是做信贷,融资租赁的初心是要增加物质基础的租赁。是设备租赁与厂房租赁。改革开放40年,中国的制造业大部分都饱和过剩了,这其中有多少是发挥了融资租赁“刺激投资、带动消费,增加税收和就业”?融资租赁的优势就是对物权的把控来控制风险,从而减低了对投融资客户信用的过度要求,成为中小企业设备投融资的主渠道。真正做到这点的万家融资租赁公司有多少家在做中小企业的租赁?能过百家就不错了。

  观念不转后面的路就很难走。监管部门既然能找出租赁公司的问题,也能给出租赁公司的发展方向:扶持中小企业的投融资,增加物质基础租赁的同时要把住租赁物的处分物权。租赁物件的标的估计会回归到设备和厂房 这个范围。

  其次是人才问题。一方面要有对融资租赁业务管理的专业人才,另一方面要有最基础的直租业务操作人才。没有这些人才就不要谈转型,谈租赁人才。做了12年金融租赁,到现在还没操作过直租业务,只会做类信贷方式的回租业务。这能算是租赁人才吗?

  一些租赁公司疏于对融资租赁业务的应用研究,急于给信贷披上“融资租赁”的外皮。所有的违规经营要说无心,就是没有掌握融资租赁的内涵。有些租赁公司甚至连简单融资租赁(直租)业务都没做过,甚至不知道该如何运作。遇到直租业务也要把他变成回租业务来做。

  下一步监管部门要收缩融资租赁的经营范围,鼓励增加物质基础的租赁,借机能下蛋的租赁。限制用钱生钱的租赁,回归融资租赁租赁本源。不会做直租业务以后还真没法干了。

  第三是专业问题。“直租”在教科书上被定义为“简单融资租赁”。但在操作中,真的不简单,技术含量非常高,质量要求非常高,管理能力的要求非常高,处理风险的手段要非常高。

  租赁与信贷最大的区别就是多一个物权控制手段。既然涉及物,必定涉及物所在的产业链、产业专业知识、产业专业人才。不了解承租人所在领域的利润链,风险点和增信措施,怎么能做这个领域的租赁?新增固定资产的业务敢做,能做吗?不做还能在这个产业混下去吗?

  第四是服务问题。当前企业融资手段比较丰富,为什么要通过你这家融资租赁来做呢?这就拼的是服务。就租赁做贷款的时代过去了,就租赁做租赁的时代也过去了。为承租人服务,为客户服务才是未来融资租赁企业的出路。

  有人会问融资本身难道不是服务吗?我们说在信贷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贷款解决资金困难是不够的。用钱生钱的影子银行业务未来监管政策不会鼓励,借用会计制度搞表外融资路基本上也被新出会计准则堵住。业务监管和财税监管双管齐下,在金融圈里混,除了守规矩,别无他路。

  要想转型找出路。还是要凭借租赁公司的产业资源、股东的资源为承租人使用租赁物获利服务。在服务的过程中解决承租人上下游通道的问题。不仅提供了服务,还控制了承租人的资金渠道和物流渠道。还为租赁公司资源企业或部门增加利润增长点。仅是跑合拉线式的租赁,国企央企直通车式的租赁市场越来越难做。

  最后要说融资租赁是知识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产业,随着监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与严格,没有一个通过知识和服务来获取利润的租赁公司,未来的生存环境必然非常艰苦。在把客户群锁定在国企央企、大型上市公司、政府融资平台的路基本上很难再走;再把租赁物锁定在某个单一高值单机、操作规范的领域也不再安全(波音飞机新机的租赁)。在完整产业链上、专业化多元化运行或许是未来的出路。

  做融资租赁的必定是业界的精英。租赁公司的数量必定是少而精。融资租赁小众行业的特性逐渐在显现。有资源,有能力的企业继续在这里发展。否则能走就走,能撤就撤,不要再把融资租赁公司办成只剩讨债的公司了。

  我们关注监管部门“厚植合规”的政策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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