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风险补偿基金,
佛山要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产业

 

摘自《南方网》 2018年09月01日

  对新设立或新迁入佛山的金融租赁公司,一次性给予500万元的资金扶持。每年度经营扶持资金最高可达400万元,每家融资租赁企业每年最高补偿金额为500万元……

  8月31日,记者从佛山市金融局官网查询到,《佛山市促进融资租赁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扶持办法》”)目前正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8月31日至9月7日。

  佛山市金融局表示,该扶持办法的出台是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快打造珠江西岸融资租赁区域中心。记者从《扶持办法》看到,此次扶持办法加大了财政扶持力度,对融资租赁企业的经营环境进行优化。

  按照经济贡献情况奖励

  每家企业每年经营扶持资金不超400万元

  财政扶持力度加大是此次《扶持办法》的一个特点。

  对新设立或新迁入佛山的金融租赁公司,《扶持办法》显示将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00万元。对新设立或新迁入佛山的融资租赁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以上、不满5亿元的,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20万元;注册资本5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40万元。

  除了对新设立或新迁入公司有奖励外,此次《扶持办法》也覆盖至存量融资租赁公司。《扶持办法》规定,融资租赁公司增资扩股达到相应扶持条件的,可按照就高原则执行。

  对于融资租赁企业还有经营扶持,《扶持办法》规定每年度按照对市、区经济发展贡献情况,按市、区2:8比例给予扶持。每家融资租赁企业每年的经营扶持资金不超过400万元,而享受扶持政策的融资租赁企业须满足“当年设备购买合同金额超过当年年末总资产40%”的条件。

  记者注意到,此次《扶持力度》的资金扶持覆盖了多个方面。包括融资租赁企业购入佛山市内企业生产的设备产品作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为佛山中小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购买设备的融资租赁企业、取得商业保理资质并开展商业保理业务的融资租赁企业均可获得2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扶持。

  《扶持办法》还专门体现了佛山对装备制造业扶持。该办法规定,佛山市内装备制造业企业对佛山市内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实现销售的,每年给予装备制造业企业设备销售金额1%的补助,每年度每家装备制造业企业的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设立风险补偿机制

  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偿金额500万元

  除了资金支持外,《扶持办法》还为融资租赁企业的发展打造优良的经营环境。

  为解决融资租赁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扶持办法》将研究设立融资租赁投资基金,对优秀融资租赁企业通过股权投资、购买资产支持证券等方式,改善资本金条件,提高融资能力。

  同时,《扶持办法》还将设立风险补偿基金,规定融资租赁企业为佛山市中小企业提供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并发生坏账损失的,每年度在不超过新增融资余额的10%额度内给予风险补偿,每家融资租赁企业每年最高补偿金额为500万元。

  为提升融资租赁企业风险管理的水平,佛山还拟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牵头,推动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企业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此外,为保障融资租赁企业的合法权益,办法拟规定协调相关司法机关加强对融资租赁案件审理的指导,加强对融资租赁资产的保护,加快推进纠纷诉讼程序和案件执行进度。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18-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