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金融时报》记者
李珮
2018年08月04日
2018年以来,受到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和持续趋严的金融监管政策以及机构转型等因素的影响,融资租赁公司在债务方面存在的潜在风险开始显露出来。
从财政部对广西、云南、宁波、安徽等地密集问责可以看出,中央高度重视违法违规举债问题。在此背景下,一部分融资租赁公司的城投业务占比过大问题已不容忽视。
此外,今年上半年,债券市场的持续波动令部分机构出现违约,一些融资租赁公司的债权出现损失。据零壹租赁智库的不完全统计,2018年至今涉及的债务危机波及了近百家租赁公司,债券金额多达200亿元。
对于融资租赁行业而言,如何应对当前的监管变革,如何保障自身经营安全稳健,如何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等种种问题已摆在眼前。
严监管时代来临
今年上半年,与融资租赁行业相关的监管政策密集出台,从机构的监管职责正式划定给中国银保监会,到资管新规的实施,去杠杆和打破刚性兑付成必然趋势。
融资租赁尽管是近几年才快速崛起的行业,但体量十分庞大。《2018第一季度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已突破1万家。
而隐藏在繁荣发展背后的空壳资质、关联互联网金融平台等行业乱象有望将在强监管趋势下,得到进一步解决。
为加强监督管理、及时妥善处置风险隐患,在监管规则制定划归银保监会后,监管部门立即着手对融资租赁行业进行了大规模的摸底排查。根据银保监会6月份发布的公告要求,各地区须尽快与银保监会建立并完善日常工作联系和重大事件信息通报机制,组织本地区三类机构登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商业保理业务信息系统”“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信息,并逐户审核确认。
此次监管排查也被业内视为是监管部门了解行业情况和业务风险,为制定后续监管措施提供依据的一次重要摸底。
对于机构而言,趋严的行业监管既是挑战也是机会。浙江大学融资租赁研究中心分析认为,在强金融监管的大潮下,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充实资本或进行兼并收购,适应可能的监管需要;按业务类型做好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适应功能监管的需要;加强内部风险管理,满足重要监管指标的要求,适应审慎监管的需要;同时,还要利用好和监管相配套的融资租赁会计细则和法律政策。
夯实风险管理为先
在多重因素的叠加影响下,行业风险日益积聚,融资租赁行业的风险管理难度也陡然上升。浙江省租赁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何凌曾在公开场合强调,企业长久经营的根本是重视风险控制,而不是将效益放在首位。
然而,不少融资租赁公司在风险管控上能力不足且缺乏经验,这从日渐增多的合同或租赁物纠纷案件中便可窥见一斑。根据《金融时报》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已公开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相关判决信息,2017年共检索出11812份判决书,较2016年的7343份有较为明显的增长。而自2018年以来,相关合同纠纷也已达2413件。
在行业有关租赁物保全、出租人损失认定等各项配套法律政策尚未完善的前提下,需要融资租赁公司夯实自身内功,做好全部风险管理环节的完善与优化。
当前,租赁机构面临的风险较为复杂,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杨柳勇表示,融资租赁企业面临的风险大致有三类:监管不确定性风险、规范化风险以及与业务相关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他强调,经过了10年的发展黄金期,对于现阶段的融资租赁企业而言,统一监管后,行业将比之前更加规范,监管指标也会更丰富,因此,需十分重视规范化风险。
如何加强风险管理?在杨柳勇看来,今后的融资租赁公司应做好做实真实资产,关注资本比例和杠杆率,调整名义或虚拟租赁资产,关注业务创新的风险,降低客户集中度,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
模式转型当有道
毋庸置疑,经过近10年的快速发展,行业中涌现出一大批具有国际化、专业化、差异化优势的融资租赁公司,积极的政策导向也给予融资租赁行业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但不可否认,现行的主流融资租赁模式存在诸多问题,如比拼规模、业务模式单一、同质化竞争、机构两极分化严重、专业从业人员稀缺等。现有的融资租赁经营管理模式需要进行深度的创新与改革。
当前,融资租赁行业已站在了转型的十字路口。在经济增长方式发生转变、新金融监管环境正在形成的背景下,融资租赁业如何把握“一带一路”、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等发展机遇,实现自身的创新与转型,是当前业内正在探索的重要课题。
“转型是一个渐进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勇气、坚持以及承受‘阵痛’的决心。”浙江大学融资租赁研究中心理事长程东跃撰文表示,中国融资租赁业的经营模式应该是以创新为核心,实行垂直式、穿透式的经营模式。
如今,找准行业定位、转变盈利方式、创新业务产品,走专业化、特色化经营之路,已被业内视为是融资租赁行业持续稳健发展的最佳选择。
从成熟的租赁市场发展经验来看,美国目前已由最初的“纯租赁”、厂商租赁转到一揽子的金融工具解决方案。贵银金融租赁公司总裁罗晓春认为,中国金融租赁还基本处于靠赚取利差来盈利的初级阶段,未来应逐步摆脱单一的利差盈利模式,向多元化收入发展,从以利差为主要收入来源逐步向利差与资产管理要收益并存过渡;由资金(资产)收益向与投行、财务顾问收入并存过渡;由债权收益向与投资收益(租投结合)并存过渡;由持有资产向与流转资产的收益并存过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