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成定局——银监会实施调研,
融资租赁统一监管细则将落地

 

摘自《时代周报 》作者:陆璐 2018年01月29日

  [摘要] “因为看不清更远的前景,虽然赚得多,但越是发展到后面瓶颈越严重。”谈起一年前在公司发展最盛时急流勇退,伍京依然觉得自己作出了明智的选择。

  传出行业监管思路调整时,伍京已经从他参与创立的融资租赁公司离开将近一年。
  
  “因为看不清更远的前景,虽然赚得多,但越是发展到后面瓶颈越严重。”谈起一年前在公司发展最盛时急流勇退,伍京依然觉得自己作出了明智的选择。
  
  根据2017年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融资租赁全行业将由银监会统一监管,实际由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具体的监管工作。融资租赁行业多头管理格局正在渐次打破。
  
  据媒体报道,目前银监会已对天津、上海、广东等地融资租赁进行调研,设计顶层监管方案,从客户集中度、行业集中度、五级贷款分类、拨备覆盖率等方面考虑对融资租赁公司进行管理。
  
  深圳市先行一步。2017年12月15日,深圳市金融办发布的“主要职责”中第5条,明确将全市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纳入监管职责。
  
  监管变局将全国多达8000多家融资租赁公司带进公众视线,但此前人们对这个行业的了解却十分有限。

  商租利率最高可达30%

  在银行及类金融行业待了近20年的伍京,也是中国较早涉足融资租赁并创办公司的人之一。
  
  2007年,商务部完成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整顿,并下发《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重新定义了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此后,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准入和管理一直以此为依据。内资融资租赁公司除少数试点外,则一直没有开放新的口子。

  2011年,在银行工作10年,又在小额贷款公司做了5年信用评级以后,伍京和金融圈的朋友创业成立了一家商业性融资租赁公司,伍京的身份是发起人和股东。当时他看好这个行业的原因是,融资租赁比小额贷款更长远、也更具安全性和持久性。

  根据监管主体的不同,中国的融资租赁业分为两类三种机构。一类是经银监会审批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另一类是融资租赁公司,属于一般工商企业,包括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和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按照行内人的分法,习惯于将两类分别称作为“金租”和“商租”。

  到2016年底,伍京的公司已成为珠三角主要城市最大的一家商租公司,并已完成股份制改革。他却从公司总经理和董事的位置上退下来,选择全身而退。

  “如果公司在资本市场不能走太远,对我个人来说意义已经不大。”伍京表示,2015年底公司启动新三板申请流程,但适逢新三板叫停类金融企业挂牌而遭遇失败,这件事对他而言是一个打击。“融资租赁公司受融资和人才的局限太大,如果没有资本市场的支持,获取这两项都太不容易。”他将融资租赁公司面临的两大难总结为“二子”—“票子和才子”。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融资租赁开展的业务中,原则上两类产品是最通用的,即售后回租和直租,一般直租占比2-3成,主要以‘售后回租’为主。”伍京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尽管已离开商业性融资租赁,但他坦言,融资租赁行业的利润还是挺高的。“因为商租被允许有十倍以内的杠杆系数,如果企业的运营能力和杠杆运转能力都强的话,4-5倍的杠杆系数能获得15%左右的净利润。”以此推算,商租利率最高可以达到30%左右。

  或进行二次细化分类监管

  “目前国家对融资租赁监管思路的调整,主要针对商租,因为他们也在做类金融业务,而目前这块监管还比较松。”伍京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多位融资租赁业内人士也表达了类似看法。

  根据中国租赁联盟、天津滨海融资租赁研究院发布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9月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约为8580家。集中分布在广东、上海和天津三地。在广东省2998家融资租赁企业中,持牌经营的金租公司仅5家,其他均为商租公司。

  数量相差如此之大的原因之一,是相比商租而言,金租的行业准入门槛更高、监管也更加严格。

  作为持牌金融机构,金租公司主要适用法规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而商务部主管的商租企业主要适用《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监管工作的通知》。

  以股东和发起人举例,《2017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金租公司股东必须包括商业银行,而商租企业没有这方面要求,无论是民营企业或者自然人,都可以发起成立一家商租公司。

  此外,银监会的监管办法中对客户集中度、行业集中度、五级贷款分类、拨备覆盖率等都有具体的比例要求,但商务部的管理办法并未对此有明确规定。

  但伍京也指出,目前登记在册的商业性融资租赁公司中,9成是没有开展实质业务的空壳公司。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一部分原因是外资参股的融资租赁公司牌照容易拿,尤其在自贸区主要采用的是备案制而不是审批制。也可能是因为融资渠道狭窄,或者业务规模难以达到股东要求。”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李志聪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此前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未来对融资租赁的监管,可能会重新设计准入门槛,并对融资租赁公司进行分层次、分类管理。

  据伍京分析,目前提出的分类监管可能有两层意思,首先是在业务大类的分类管理,第二层是对后期成立的大量外资融资租赁但没有开展主业或者主业量不够的进行分类,“也就是在业务规模、注册资金等方面进行二次细化分类”。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尽管已经离开融资租赁行业,但伍京仍然看好其市场空间。“资金永远是稀缺的。尤其整个市场目前仍在往上走,中国作为全球制造基地,人工等各种成本高企的情况下,升级改造是必然的。可以说融资租赁正迎来一个新的发展窗口期。”他说道。

  事实上,因为融资租赁有融物实现融资的特点,可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融资租赁也得到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广东佛山为例,2017年佛山发布的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扶持方案中,就首次提出对以融资租赁方式购置机器人的项目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年度补助200万元。

  据统计,2017年底,金租企业资产总额约1.6万亿元,内资试点融资租赁企业资产总额约9000亿元,外资融资租赁企业约1.1万亿元。

  但多位接受采访的融资租赁从业者表示,融资租赁行业的困难也切实存在。“主要是融入资金的成本偏高。”李志聪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据伍京介绍,目前商租的主要资金来源是股本金和银行贷款,其次是通过资产证券化(ABS)、资本金增资、上市等方式融资。

  “金融租赁公司除银行系外,可以吸收股东存款,经营正常后可进入同业拆借市场。融资租赁公司中的外资企业只能从股东处借款,不能吸收股东存款,也不能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周茂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

  尽管相比商租,金租向银行同业拆借的利息更低,资金来源也更稳定,但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拆借市场利率已经偏离贷款基准利率。例如在2017年6月流动性资金短缺时,同业拆借市场利率接近6%,比贷款基准利率高出近两个点。

  “这意味着压缩融资租赁市场的空间,而且成本一旦传导到下游客户,其实也在增加风险。”和伍京持同样看法,李志聪认为,要鼓励融资租赁行业发展,不仅要调整管理体制,需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

  事实上,由于融资租赁公司主要面向制造业为主的中小民营企业,这类客户群体在资信数据上的不足,往往导致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时需花大量时间和人力成本。

  如果此次监管调整主要针对商租,李志聪认为,这就意味着对整个融资租赁行业发展释放积极信号。在他看来,未来商租的监管规范化对整个行业有好处。如果商租规范了,金租与商租在资金、市场等业务合作方面的空间将更加广阔,有利于把行业整体的蛋糕做大。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18-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