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迎新黄金十年

 

摘自《搜狐财经》 2018年01月03日

  2017年,全国融资租赁业继续呈稳健发展态势,企业数量、注册资金和业务总量,无论是与上年底相比,还是和上年同期相比,都在稳步增长。2018年,随着新经济形势的变化,融资租赁行业将迎来真正意义上的新黄金十年。

  2017年,全国融资租赁业继续呈稳健发展态势,企业数量、注册资金和业务总量,无论是与上年底相比,还是和上年同期相比,都在稳步增长。中国租赁联盟和天津滨海融资租赁研究院向《经济》记者提供一组数据,截至2017年9月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不含单一项目公司、分公司、SPV公司和收购海外的公司)总数约为8580家,较上年底的7136家,定比增长20.2%;行业注册资金统一以1∶6.9的平均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约合30804亿元,较2016年底增长20.5%。

  产融结合天然载体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于一体的新型产业,产融结合的特点是与生俱来就是融资租赁的基因。资产的所有权属于融资租赁公司,租赁期满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这个特点为资金融通、资产流通和资产风险管理提供了空间,因而成就了产融结合天然载体。

  融资租赁公司与信贷公司的区别是,融资租赁公司只为有设备投资需求的企业提供服务。“企业在购买设备时,如果缺款项,或者是企业不愿意用自有的钱,或者就是没有钱,那企业可以找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直接向对应的设备供应商付款,然后设备供应商把设备发给设备的使用者。今后企业通过租金的方式,分期分批向融资租赁公司偿还租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租赁研究中心主任史燕平表示,融资租赁实际上也是一种信贷方式。因为对于融资租赁公司来说,其给用户垫款以后,从设备使用者手里边收回来的钱要高于垫款,即包含本金和利息、服务管理费。

  中国租赁联盟召集人杨海田表示,实际企业数量增长多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社会直接贡献。融资租赁合同余额指标才是衡量整个行业的社会贡献。“2017年底,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超过6万亿,比上年增长了15%。”

  杨钢表示,总体来说,我国融资租赁目前处于转型调整期,市场容量较大,内部竞争状态也相对宽松。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和监管完善,我国的融资租赁行业具备巨大的发展潜力。

  这也得益于融资租赁作为一种金融工具,有很强的融资功能。“具体来说,比如银行贷款,其本身长期存在的授信标准、产品和贷款期限、灵活性方面在适应真正市场时明显滞后。而融资租赁在新的领域突破比较好,这是行业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融资租赁是做资产金融非常重要的工具。比如说在生产设备、基础设施的资产投入,租赁是一个很好的手段。”杨钢说,银行的贷款是资金的借贷关系,租赁是指物的借用关系,租的概念自古有之,现在社会从法律、税收、监管、会计等不同角度上赋予租赁一种新的定义,使其能够更活跃、更精准地满足现代经济活动当中的一些新要求,既融资,又融物。

  杨海田补充说,融资租赁实际与其他金融工具相比更具独有优势。“融资租赁是唯一一个可以左右资金走向的金融工具,是唯一一个对所投资金形成的资产拥有所有权的金融工具,它的业务发展是唯一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金融工具,是唯一可以优化企业财务报表的金融工具。”

  融资租赁的发展还得益于背景环境。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雷继平表示,从1998年到2004年,租赁业的合同法、商务部的租赁管理条例、国际会计准则、税收方面的政策不断完善,为行业发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到了2007年,银监会批准银行办理金融租赁公司,为租赁行业的发展增添了不少底气。

  过去是买卖和租赁共存的一个时代,随着社会对租赁的认知度提高,未来的社会将迎来租赁经济时代。“租赁的好处在于,能让制造出来的资产得到更充分的使用,减少对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消耗。这是建设节约型社会和高效率社会的一个核心点。”杨钢表示。

  紧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基调

  “目前这个行业正处于一个转型调整期。”杨钢表示,不难看出,近几年行业始终在快速的增长,但发展有很多过犹不及的地方。所以,整个行业在2018年注定要经历转型,出现过犹不及的地方,比如忽略了租赁的标的物,要尽快的回归。而正确的地方,要坚持本源,避免在高速发展过程中出现泥沙俱下的情况。

  具体来说,就是企业要细耕专业化与国际化。北京国资融资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赵东伟表示,金融交易本质是风险交易,融资租赁需要建立专业化的人才团队,深耕专业化领域,既懂租赁资产的采购、管理及运营,又能做好行业风险预警、风险定价、风险控制和风险处置,这样的企业才能在未来的发展中脱颖而出。

  “从金融工具业务来说,融资租赁是弥补国内金融工具结构差异性有效的途径。”史燕平表示,所以,未来企业如果定位是做设备、做资金的融通,这个市场依然是蓝海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如果企业还是做贷款公司的形式,前景仍不好说。

  “因为无论从最近的金融工作会议,还是2017年初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都可以看出中央对中国现阶段金融的系统风险、对过去加杠杆比较高的现状有着非常谨慎的态度,并且也在用各种措施来缓解金融风险,不要让金融风险阻碍经济的发展。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单纯以信贷形式存在的融资租赁公司,资金来源会有很大的压力,对资金的偿还也会带来压力,这都是新的挑战。”

  而对于未来的行业发展,赵东伟认为,看2017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其工作基调是稳中求进,从重高速度增长转向重高质量发展阶段。所以,未来融资租赁行业发展肯定也是相同的基调和结构调整。

  防控风险 加快租赁立法

  中国融资租赁业一直在高速发展,许多企业,特别是新组建的企业并没有建立起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一些企业在业务发展中,不良资产率、资产负债率等风险防范指标超过了警戒线上线。

  “2016年是我国融资租赁法规发布最多的一年,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纷纷出台加速、扶持和规范融资业发展的文件或规定。自从2017年7月金融工作会议后,行为监管和功能监管已成大势。”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雷继平说,未来融资租赁是谁来管,如何管,近万家租赁企业出路在何方,成为目前业内关注的热点。

  全国人大财经委经济室处长张雪松表示,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贯彻落实全国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完善金融法制、加快制定融资租赁法等法律法规,并对融资租赁业监管体制进行了重大的调整。

  “这些意见都是非常有针对性的。”张雪松将融资租赁法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18年立法计划,争取早日提请常委会审议,主要理由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长期看,国内还没有一部专门融资租赁法,目前在法律层面仅有合同法第14章第14条对融资租赁合同有一些原则性的规范,但这些规范已不能适应行业发展的最新需要,特别是涉及物权方面的问题,比如租赁物登记、租赁物取回、占有、动产的复核等物权方面的内容,合同法无法涉及。

  其二,制定融资租赁法具备良好的立法基础。融资租赁法曾经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由财经委主持起草,起草组成员包括最高法院、商务部、银监会等14个国家机关以及行业协会组织部分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经过大家共同努力,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草案,涵盖交易、物权、监管、会计、税收等多方面的内容,并在一些关键的问题上,达成了共识。“目前这项草案已经通过了人大常委会审议,具备融资租赁立法的良好基础。”张雪松说。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18-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