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规划到政策
——国外的军民融合究竟是如何做到的?

 

摘自《太阳谷 高端装备发展研究中心》 2017年12月06日

  导读:“军民融合”(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的战略思想,实质就是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几十年来,美、英、法等国都很重视科技成果在军民领域的相互转化与应用,比较分析国内外军民融合的实践,有利于认识其本质和规律,为我国企业军民融合研究提供经验借鉴和有益启示。

国外军民融合发展状况

美国

  军民融合的内涵主要包括:建立和完善军民两用技术战略计划,实现技术上的融合;建立和完善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机制,包括军事技术转民用(spin-off)和民用技术转军用(spin-on),在企业层面上实现军民一体化;在国防采办过程中,实现军民一体化,避免资源浪费;培育开放型产业链和军民结合型创新主体。美国建立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即是“军民融合”的一个典型。

  冷战时期的美国,由于推行“先军后民、以军带民”的政策以及军民分离的国防采办制度,使得国内民用市场和军工市场几乎完全分离,这种的状况让美国政府在新技术革命兴起后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冷战结束之后,美国开始积极推行军民融合的发展战略,采取“军民一体化”的模式,先后经历了向推动经济发展倾斜和向保持军事技术优势倾斜的两个发展阶段。目前,美国已经基本实现了军、民两个工业基础的相互融合。其主要措施如下表所示。
策略 主要做法
机构设置 成立“技术转移办公室”和“国防技术转轨委员会”等专门机构,强调国防、军政部门间跨部门协同合作。
政策制度 颁布了《国防转轨战略》、《国防授权法》等促进军民融合的相关政策制度。
战略计划 既颁布有《国防转轨战略》、《国防科学技术战略》等国家战略规划,又出台技术转移计划、技术再投资计划、军民两用科学技术计划等具体计划并部署实施。
两用技术 委托民间企业管理国家实验室,积极推行军转民技术投资,为民用研究提供经费;在国家保密要求范围内,向地方政府和民用企业传播国防部科技情报、技术诀窍等。
创新主体 建立了以国家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非营利研究机构等为主的创新主体,并利用巨资吸引它们依靠开放型、社会化的产业链及市场需求导向来共同开发军民两用技术。

俄罗斯

  俄罗斯的军民融合举措,主要体现在苏联解体以后,为极力改变国防工业与民用企业分离状态,而选择的一条“先军后民”的发展道路。这种模式实际上是一种既试图避免军民分割的弊端,又不想放弃独立军工体系的折中办法,也是俄罗斯向军民融合发展过程中,在国家战略和各种利益主体的矛盾冲突下形成的一种发展态势。

  俄罗斯是武器出口大国,在对外的贸易活动中,军民融合、军民标准共用的政策得到更深入的落实。这一方面需要强化国防工业以确保俄罗斯的全球军事优势地位;另一方面还需要大力推动“军转民”,以军事技术优势来带动国民经济发展。在这种目标下,俄罗斯推行军民融合的措施主要有以下3点:
策略 主要做法
政策法规 颁布《俄罗斯联邦共和国国防工业“军转民”法》、《1995~1997年俄联邦国防工业转产专项计划》、《1998-2000年国防工业军转民和改组专项规划》等政策法规积极推动“军转民”。
军民联合集团 建立军民联合集团,通过改革成立了集融资、科研、生产、销售等于一身的金融工业集团。
两用技术 利用国防工业独特的生产和科研实力,大量生产品质高、竞争力强的民用产品;利用军民两用技术加快改革军工企业的结构,逐步实现军工生产与国民经济的连接;广泛寻求国际合作,共同研发适合军民两用的技术和产品。

日本

  二战结束以后,由于军力发展受到种种限制,日本在发展军民融合方面采取“先民后军、以民掩军、寓军于民”的模式,主要依靠民间企业来发展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日本推行军民融合的主要做法和特点: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与政、军、民相结合的决策运行机制,发展两用技术,扩大民品生产,对可生产军品的民间企业优惠扶持。
策略 主要做法
发展战略 制定了以发展军民两用技术为核心的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从军工企业和民间企业同时着手开发军民两用技术和产业。
完善体制 不断完善自上而下、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以及结合政、军、民各个阶层的决策运行机制。
政策法规 划分重点军工企业,并在税收、金融、资金等方面出台政策法规及优惠措施向重点军工企业加以倾斜。

欧洲地区

  欧洲发达国家中,特别是英、德、法、意等工业化国家,为了增强防务实力和在国际军火市场的竞争地位,在战略层面加强军民融合、军民共用标准的规划设计,确保各自军民融合始终处于良性发展轨道,在军民两用技术、军民两用人才及军队后勤保障方面,仿效美国方式推进军民融合。

以色列

  以色列实行“以军带民”的军民融合发展模式,把国防工业作为本国工业与经济发展的先导,将部分国有军工企业转为私人经营,同时鼓励其他企业利用国防投资将军事技术成果转化为民品生产。以色列采取这种“战时为战,平时为出口”的方针,既保证了国防工业的发展,又能为国家解决赚取外汇、解决就业等问题。

  重视国防和武器装备发展是以色列的一项基本国策,其政策导向重视国防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国际合作能力,以及国防技术向国外转移、实现技术效应溢出等方面。为了促进军民融合,推动国防知识产权在民用领域中的应用,制定开发了较系统的相关法律制度,如《以色列工业研究开发鼓励法》等。

  国外军民融合发展模式对比及经验分析

  冷战之后,军民融合成为了各国提高综合国力的必经之路。但由于各国国情各有不同,国内基础也不同,因此国外的军民融合模式也各具特色。
国外主要国家的军民融合转化宏观模式,具体如下:

  由上述各国军民融合成果转化的宏观模式可知,各国在成果转化方面,都很注重以下几点的建设:

  各国除了都在以上几方面进行成果转化工作以外,各国还依据本国国情采取了具有特色的措施,例如,美国建立了完善的国防知识产权评估交易机制,英国依靠人才优势注重G-U-E(Government-University-Enterprise)联动,俄罗斯利用本国强大的军用市场为民用技术开发国际市场,日本在民企为军方服务时所得专利由专家团队管理。通过对国外军民融合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发现每个国家都逐渐形成了符合国家发展、贴近本国国情的模式,同时,在一些措施和方法上,不同国家之间也呈现出交叉和共同点。
国家 共同点
美、日、英 政府都从国家宏观层面提出了促进军民融合发展的战略规划,为国防工业军民融合式的发展提供了方向和蓝图;不断完善、形成了自上而下、管理集中与责任分散的机制结构,有效保障了战略的实施与计划的落实。
美、俄、日 为保证军民融合战略有效推进,政府都出台了具体的政策、法规、制度等来大力支持军工与民企、军用与民用技术之间的交流和发展。
美、俄 都强调发展军民两用技术在军民融合中的核心作用,并通过国内外的交流合作来积极发展本国的两用技术和产业;积极培育创新主体或军民联合的企业集团等,鼓励通过市场的引导来开发相应技术和产业,增强企业的市场运作能力。

  推动军民融合,是我国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向市场化机制转变,从而增强整体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充分发挥市场在相关产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利用军品业务的人、财、物、技术成果等各类资源促进民用产业的发展,同时也将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和民品业务收入支持军品能力建设和研发投入,减少对国家经费投入的依赖。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17-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