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中国经济网》 2017年12月05日
■本报记者 张缘成
【农村金融时报】
随着我国农业规模化经营、机械化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对大型农机具的需求也日益旺盛,但这类机械动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价格,让多数人无力承受。
针对这一情况,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积极开展面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租赁业务,解决农业大型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购置更新资金不足问题。同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支持设立面向“三农”、中小微企业的金融租赁公司,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发挥融资便利、期限灵活、财务优化等优势,开发适合“三农”特点、价格公允的产品和服务,积极开展大型农机具金融租赁试点,支持农业大型机械、生产设施、加工设备更新。
新疆是全国主要的棉花生产基地,种植面积、总产、单产和收购量连续19年居全国首位,生产规模目前保持在2500万亩、总产250万吨左右。随着国家制造业的加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劳动力短缺,人工费用快速上涨,致使广大棉农生产成本不断攀高,效益不断递减。据测算,每亩棉花采收成本已由几年前的200-300元增加到800-1000元,占棉花生产成本的35%以上。市场上1台进口采棉机价格在330-460万元左右,绝大多数农民因机价过高无力购买,致使新疆地方机采棉工作进展迟缓。据统计,新疆全区(地方)棉花机采率不足20%。
为解决这一问题,农业部在新疆棉花主产区开始试行融资租赁项目后,一台采棉机325万元,农户只付30%的首付款,剩下的款项由农银租赁付给农机销售厂家,农户分3年把这笔款项还给农银租赁即可。由于是试点项目,这3年期间的利息由农业部的财政项目进行补助;此外,农户还享受40万元的农机补贴。
大型农机融资租赁让农民由“直接购买”变为“先租后买”,大幅度减轻一次性投入压力,成为缓解农民购机难、贷款难的一条可行路径。有业内人士指出,该模式首先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购置大型农机,无需抵押,只需合作社联保,或厂商回购担保,缓解了农户购置大型农机具因无有效质押而面临的“贷款难”问题;其次,由于融资租赁公司按照基准利率或低于基准利率提供融资贷款,财政给予一定的农机购置补贴和贴息,这就大大降低了农民的购机成本,解决了农机购置“贷款贵”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