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国际旅游岛商报》段然 2017年11月21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融资租赁在现代融资服务体系中的功能,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快经济发展,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
2个发展目标
■一是力争2020年底前培育出3至5家注册资本在5亿元以上的融资租赁企业,出现一批专业优势突出、管理先进、国际竞争力强的融资租赁企业。融资租赁业务领域覆盖面不断扩大,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显著提高,融资租赁成为企业设备投资和技术更新的重要手段;
■二是对融资租赁业统一、规范、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基本建立,政策扶持体系初步形成,融资租赁逐步成为全省投融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培育和引进市场主体
●支持我省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通过合作、兼并重组、增资扩股等形式,与省外有实力的融资租赁公司在我省设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支持设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租赁公司,鼓励发展面向个人创新创业的融资租赁服务;加大招商力度,引入国内外投资商在我省设立融资租赁公司。
●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在海南设立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允许在海南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兼营或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促进产融结合
引导融资租赁企业
●参与我省十二大产业发展,依托产业背景,突出经营特色,实现差异化发展。
鼓励融资租赁企业
●进一步统筹航空产业及其配套服务业发展,支持开展飞机租赁业务。
●支持远洋渔船升级和行业整合提升。●开展机动车的融资租赁业务。
(重点是新能源车、公交车、物流运输车、家用小型机动车)
●开展邮轮、游艇、海上低空飞行器等旅游交通工具以及旅游基础设施的融资租赁业务。
●开展面向现代农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产品初加工设备及其他农用机械设备租赁。
●与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合作,加大对科技型、创新型和创业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推动产业集聚
■加快打造融资租赁业发展集聚区
海口综合保税区、洋浦保税港区等有条件的园区率先进行融资租赁业政策、功能和制度创新,加快打造融资租赁业发展集聚区。
■开展多元化融资租赁业务 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融资租赁业发展经验,支持在海口综合保税区、洋浦保税港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或专业子公司、特殊项目公司(SPV),采用离岸、单体项目、跨境、进出口设备保税等多种业务模式,开展多元化融资租赁业务。
推动经营模式创新
■创新商业模式
支持融资租赁企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强与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合作
■支持保险公司创新产品服务■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加快业务创新
优化产品组合、交易结构、租金安排、风险控制等设计,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加快建立标准化、规范化、高效运转的租赁物与二手设备流通市场
支持建立融资租赁公司租赁资产登记流转平台,完善融资租赁资产退出机制,盘活存量租赁资产。
■支持设立融资租赁相关中介服务机构 加快发展为融资租赁公司服务的专业咨询、技术服务、评估鉴定、资产管理、资产处置等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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