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融合产业市场分析

 

摘自《浙江大学融资租赁研究中心》 2017年07月27日

  作者:贾毅军

  一、军民融合产业市场分析

  (一) 军民融合产业的市场现状

  1.经济规模

  我国的民参军企业仍为中小企业为主。2014年以来,上市公司收购的民参军标的共24个,2015年的平均净利润规模4714万元,其中净利润规模大于1亿元的仅有2个, 其余平均净利润规模仅2868万元。

  2.涉足领域

  军品为主的民营企业,大多以生产元器件、零部件为主。大多数民企现阶段直接涉足核心和总体还不是很现实,比较可行的主要在电子元器件、零部件等先进制造、新材料等领域由配套供应商逐步过渡到生产骨干、核心军品领域。

  3.企业数量

  2013年底全国2093家单位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军工企业、民口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各占1/3,不能满足发展需要。美国获得DSS授予相应安全级别的军工项目承包商13500家。

  4.融合程度

  目前我国的军民融合度在40%上下,正处于军民融合发展初期向中期迈进、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推进的阶段。美国民营企业已囊括90%以上的国防军工订单。

  (二) 产业市场发展出现困境的原因

  1.军工行业具有较高的准入门槛

  民营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需要取得军工四证,均由文件审查和现场审核组成,军方是最终用户,起主导审查作用,最终进入装备承制单位目录周期一般为2-3年。实际上具备四证远远不够。各领域、各部门甚至延伸到军工企业层面,都设置了相应的门槛,国防工业管理部门、军队、部分军工集团各自认证范围不兼容、不通用。即使就军方而言,装备研制生产尚未实现集中统管。

  但市场准入逐步放开,民参军企业数量快速增加。根据国防科工局会同总装备部联合发布的新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2015年版),减少许可审批范围,新版目录的许可项目比旧版目录减少了62%,进一步推动军工开放,加快吸纳民用优势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

  2.信息不对称

  我国装备采购运行机制仍带有计划经济体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绝大部分还是由国有军工企业完成,并受制于保密等诸多因素,军民间未建立权威、畅通的信息交互机制。

  国有军工企业在专属领域深耕多年,建立了完整的信息获取渠道。而民营企业对市场、产品需求信息掌握不足或滞后,需求导向模糊,或通过非制度化渠道如私人关系获得信息成本高。

  军工集团分工明确,市场垄断长期缺乏竞争,军工企业以依靠订单和标准采购等方式解决技术难题,民营企业难以通过技术转让获得市场准入,且装备采购部门不了解民营企业科研生产能力,积极性不高,招标过程邀标不全导致竞争不足。

  目前军工集团的产业经济结构可以用三个“三分之一”来概括,即军品产值占1/3,军工高技术产业产值占1/3,其他民品产值占1/3。目前军工行业的利润主要来源于前两个“三分之一”。除少数单位外,与军工不相关的民品大部分利润较低甚至亏损。预计到“十三五”末,通过大力发展军工高技术产业,军工高技术产业产值比例有望大幅提高,军工集团产业结构得到整体优化。有关部门还将继续推动军工开放,进一步简化军工准入政策,重点建立军民供需信息对接机制,实现军工服务技术资源整体开放。

  3.条块分割,资金支持不同

  国有军工企业不仅可以优先获得政府的军品订货,而且可以得到政府在技术改造和产品开发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和技术支持。产业扶持对国企和民企还有较为严格的区别,民营企业即使能力具备也未必能直接承担军方的大中型科研项目。而军选民用装备的采购模式为“三自一参与”,及企业自筹资金、自主研制、自主开发,军方参与,意味着军方前期投入和科研费很少甚至几乎没有。

  此外,技术要求高,质量要求严,后续保障时间长,且我国装备需求有限,对于追求规模化生产、最大化效益的民品制造商来说,不固定的资金支持及即便性能达标单需求较少的军品订单是重大问题,民营企业只有在明显的技术优势和成本控制优势条件下,才有机会参与到军工科研项目的竞争中。

  (三) 未来市场发展趋势预测

  1. 发展潜力巨大

  我国军民融合还有相当辽阔的发展潜力。我们假设中国国防预算以每年8%的增速稳定增长,2020年我国军费规模将达到12984亿元,其中武器装备建设费用占比1/3左右。假设民参军占比提升至50%,仅2020年民参军市场规模或将超过2164亿元,无限潜力亟待开发。

  2. 两条发展主线

  民参军、军转民是军民融合的两条主线。发展军民两用技术,要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法规,建立定期降密解密制度。要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民用技术成果,加快军民通用标准建设,破除民参军的技术壁垒。

  目前民参军企业偏小而散,参与的范围和层次都比较低,大部分产品以部组件为主,系统级的产品较少。未来有关部门将重点拓展民参军的范围和层次,营造民参军的政策环境,并明确提出在电子信息、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领域重点培育民参军的骨干企业。

  在军转民方面,发挥国防科技工业技术优势,推进军工高科技产业民用化。在航天、航空、船舶、核能、电子信息等领域加强军工技术成果向民用转化,促进产业化发展。

  3. 四大发展趋势

  未来军民融合将呈现四大趋势:以军民融合推进颠覆性技术创新,将对国防科技工业高新技术发展产生牵引作用;在军工经济、民用效应、产业化和规模化、释放国防科技储能等方面,军转民将形成新的生长点;民参军将在一系列政策制度的推动下,逐步进入大发展时期;国防科技工业将进入全面改革时期。

  二、军民融合产业融资模式在当前遇到的问题

  科技和资金,是现代经济成长动力机制中最为活跃的要素。国防科技和金融活动,则是这两个要素中创新成果最密集、最活跃、最高端的部分。利用金融手段促进国防科技发展,推动本世纪两个最具活力生产要素的有机结合,意义重大。但是,在当前军民融合战略实施过程中,项目融资方面遇到诸多问题。

  (一) 财政依存度高,投资主体极少

  我国国防军工业融资经历了由政府主导、国有银行贷款到依托市场机制融资的发展历程,从单纯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发展为部分依靠商业银行和军工集团财务公司的“间接融资、被动借贷”阶段。虽然近几年运用了以开发式金融、投资银行和军工资产证券化等为代表的“直接融资、主动投资”金融手段,也吸引了部分社会资本的参与,但是“财政依存度高,社会资本参与率低”的现状尚未根本改变。

  我国军民融合产业由于财政资金使用、资本市场利用、体制改革及投资壁垒等方面原因,导致了产业的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效率使用低下、融资机制不畅。随着军民融合和军工行业改革的推进,军民融合产业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实现资本融合,对促进军工产业结构升级,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效率和资金效益比有重要意义。

  (二) 垄断与保密等特性,导致融资渠道狭窄

  由于军工企业属于国家保密行业,大量所需资金主要依靠国家财政供给,其余少数部分由企业的留存收益和政策性银行的贷款来满足,其对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利用程度小,尤其是对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所提供的资金的利用更是几乎没有。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军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阻碍了军民融合产业融资的实现。

  除此之外,军工企业的运行机制和政策法规也导致了军民融合产业融资渠道狭窄。军品的市场垄断性极强,效益与投入严重不匹配,而且投入资金的利用效率也较低,民间企业的进入门槛极高。这就造成了军民融合产业吸引投资的能力弱,使得融资过程并不顺利,难以使用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虽然政府有退出一些鼓励军民融合产业融资的政策,但由于缺乏一定的相关政策法规的保障,所以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三) 科技创新与保密等特性造成融资工具选择范围小

  自军民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社会各界对军民融合的关注热情高涨,如何有效利用金融手段,促进国防科技发展,是军民融合面临的主要问题。

  从融资工具特性来看,以银行为主的信用评价机制所提供的短期贷款、抵押贷款等债务投资,不适应科技创新项目投入资金多、回报周期长、投资风险大的需要。受股权利益最大化动机影响,创业投资往往以财务投资为主,无法带来高效的产业战略资源。资本市场以股票为主,品种单一,对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够。

  从产业特性来看,军民融合产业属于特殊行业,其获得投资也存在一定的障碍。首先,大部分军工企业都是国有形式,这就不利于军工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其次,由于军工企业的保密性,财务信息等的保密要求也使得投资主体无法进行投资评估。因此,只有少数军工企业采用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融资,几乎没有军工企业采用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

  因此,迫切需要资本市场根据军民融合产业的特殊性,创新出一些适合产业特性和需要的融资工具,加大军民融合产业融资的选择范围。

  (四) 监管制度不全,投资风险不可控

  相应的权益分配、保密解密制度、评估评价和交易机制不够健全。科技创新服务的中介机构发展相对滞后,尤其是与投融资密切相关的标准认证机构、知识产权估值机构、科技项目评估机构等科技中介相当缺乏。

  (五) 信息交流不畅,科技成果转化滞缓

  国防科技的研发、投资、生产体制与市场体制融合度低,供需信息交流不畅,军、地之间创新资源难以互通。国防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体系尚不完善,缺乏完整的成果筛选制度,束缚了转化效率。

  三、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概况

  (一) 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概况

  近年来,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迅猛发展,截止2017年第一季度,我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达到7346家,融资租赁合同余额超过5.5万亿,成为全球第二大融资租赁市场,融资租赁行业已具有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金融工具和拉动内需的主渠道的趋势。

  天津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引领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超过1.9万亿,已连续多年保持全国1/3占比,在融资租赁政策先行先试、业务模式创新、行业企业聚集等方面居国内领先,被公认为国内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第一级。

  (二)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的独特优势

  融资租赁是天津东疆的“金字招牌”,天津90%的融资租赁企业落户在东疆。国内60%工程机械、80%船舶、90%飞机、100%海工装备的租赁业务聚集在东疆。军民融合内资租赁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计划在天津自贸区东疆保税港区申请注册,注册资金:5亿元人民币。

  1.天津东疆——国内唯一的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

  试点企业将借助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国内唯一的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综合优势,助推天津东疆投融资服务于军民融合,整合军民融合上下游产业链,创新军民融合业务模式,优化天津东疆租赁业生态环境,丰富天津东疆军民融合融资租赁项目领域。

  2.天津东疆——国内央企租赁企业数量第一

  央企租赁企业在天津东疆聚集特征突出,几乎国内全部的央企均在天津东疆开展租赁业务。如,中水电、中煤、中建、中车、中铝、中兵、中船、中铁建、中海油、中建材、大唐、华电、华能、国电、国网、神华、招商局等。

  试点企业可以广泛的和央企租赁企业合作对接军民融合项目。

  3.天津东疆——国内内资租赁试点企业数量第一

  截止目前全国内资租赁试点企业超过200家,天津东疆约占1/5。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是开展军民融合项目合作的首要前提,内资租赁试点企业大部分具有国有参与、实力雄厚、产业突出等特点,非常适合与试点企业联合开展军民融合租赁业务。

  四、融资租赁在军民融合产业融资中的应用

  军民融合建设发展市场潜力巨大,要落实项目落地,还要突破许多交易模式和市场开发面临的政策障碍。融资租赁具有天然服务实体经济的投融资功能,非常符合富国强军、增加国防实力的融资定位。融资租赁所具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特性,可以规避不合理的政策限制,成为军民融合建设发展项目落地有效的金融工具。

  (一) 融资租赁以融物形式实现融资目的,可减小军需投入压力

  融资租赁是以设备实体为中介的融资方式,能促进资本周转、企业发展和资源有效利用,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还能减少重复投资和浪费,有助于建立节约型社会。

  首先,我军在装备建设的过程中,以购买或租赁方式都能获得装备的使用权,而融资租赁还可选择是否拥有其所有权有利于改善军方的财务状况。它提供了一种无须担保的、新的中长期融资渠道,可减少或不动用自有资金而取得设备的使用权甚至所有权;其固定的租赁费率可以避免通货膨胀,还可减少购置设备的一次性负债投入,实现资金来源和运用的多样化。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与出租人协商,且与银行贷款相比总的筹资费用更低。其次,可为军方提供周到的服务,运用租赁形式,有利于保障引进设备的质量。而且通常是货到后验收合格才支付租金。军方一旦发现租赁设备质量有问题或在使用时发生故障,都可以及时与租赁公司交涉,要求派员维修。同时,还可获得其他捆绑服务(如购买/运输/保险/技术服务/财务咨询),这一点对高科技设备的租赁显得更为重要。

  其次,可避免因设备陈旧带来的损失。在租赁协议中,一般都规定由出租人承担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在技术变革中,当有新型号产品问世时,军方就可退回老产品,要求出租人更换新的技术设备。

  再次,一些用于军事建设和科研的高科技技术和装备,以国家或军方名义购买受到限制和歧视,此时借助融资租赁,以长期租赁的方式通过融资租赁公司间接购买,可规避购买限制,用于国家建设和科研研究。

  (二) 融资租赁重视资产信用,可化解信息保密难题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对承租人所选定的租赁物件,进行以为其融资为目的的购买;然后,再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将该租赁物件中长期地出租给该承租人使用。融资租赁以满足承租人对资金融通的需要为目的,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要求购买租赁物件,以融物的形式向承租人提供融资的便利。而融资租赁交易中的租赁物件以设备为主,设备的法定折旧年限都在1年以上,所以融资租赁交易的绝对期限也在1年以上,属中长期的融资。

  本文作者:融资租赁研究中心(筹)主任 贾毅军

 
《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17-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