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贸易金融华贸融出品》 2017年07月12日
文/范琨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具有贴近实体、模式灵活、操作简便等特点。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8号),明确指出“融资租赁在推动产业创新升级、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带动新兴产业发展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至此,融资租赁作为一种配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工具以及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被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来进行全面部署,反映出了融资租赁在当前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其功能的独特性和有效性。
融资租赁企业的运行模式和交易结构
从融资租赁企业的运行模式及融资租赁的交易结构看(见下图),融资租赁的宏观经济效应可分为基于融资租赁企业运行模式的产业链效应和基于融资租赁交易结构的功能效应。
融资租赁企业的本质是经营风险和资产的服务机构,其运行模式为:在“资金端”,融资租赁企业通过股东注资、同业拆借、银行授信、租赁应收款保理、租赁资产证券化、IPO等手段获取资金;在“资产端”,融资租赁企业根据其发展战略与定位,结合其风险管理偏好与理念,遵循风险收益匹配原则,将资金配置于不同资产,在符合监管要求和保持一定杠杆比率的前提下,实现资产、负债的平衡增长和股东权益的最大化。其上游是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等资金融通的企业,下游是企业、事业单位、政府等租赁需求方,整个链条的运行中涉及到会计、法律、担保、评估等多种服务机构。
融资租赁的交易模式有十多种,目前在中国应用最多的是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两种。其中直接融资租赁的交易结构为:出租人(融资租赁企业)根据承租人(租赁需求方)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生产厂商)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并根据融资租赁合同安排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此交易结构涉及到“一个标的物”,即租赁物;“两个合同”,即《买卖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三方当事人”,即出租方、承租方。供货方。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和供货方为同一方。其他诸如转租赁、委托租赁等交易模式,基本都是在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模式的基础上进行的演化与创新。
融资租赁的产业链效应
从融资租赁企业的运行模式看,因融资租赁企业不能吸收公众存款(金融租赁公司可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的定期存款),只能在金融市场融资,然后通过一定的交易结构设计与安排(直租、回租等),以“以物融资”、“以租促销”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输送至租赁需求方,并以此实现资金在金融市场、融资租赁企业、租赁需求方、生产厂商之间的运用与回流,形成以融资租赁企业为核心的产业链效应,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在整个产业链条中,不仅包括融资方、融资租赁企业、生产厂商和租赁需求方,也包括了会计事务所、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担保机构等相关产业。因此,融资租赁企业的运行模式决定了其在促进投融资领域、制造业领域、增信产业、中介服务产业、消费、投资、进出口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拉动作用。
融资租赁的功能效应
从融资租赁的交易结构看,融资租赁必须满足“一个租赁物、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交易结构要求,标的物的范围可以是飞机、轮船、火车等价值较高的大型交通工具,也可以是生产线、生产设备、车辆等企业日常经营所需资产,亦可以是道路、桥梁等固定资产或者企业的存量资产,标的物的广泛性决定了融资租赁企业服务范围的广阔性。融资租赁的交易模式有多种,可以通过直租为企业设备更新提供资金;也可以通过回租为企业盘活存量资产,为企业提供流动资金;也可以通过委托租赁实现企业闲置设备的价值管理;也可以通过经营租赁优化企业报表,实现表外融资;也可以通过灵活的租金支付节奏安排,优化企业的现金流管理。因此,融资租赁的交易结构决定了其在促进企业设备更新、优化企业财务报表、加强闲置资产管理、筹集经营资金、促进设备销售、盘活存量资产等方面均有重要作用。
融资租赁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策略
加快发展融资租赁是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缓解实体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有利于拉动企业设备投资,带动产业升级。融资租赁企业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是责无旁贷的社会责任,更是长久发展的生存之道。结合对融资租赁企业的运行模式及交易结构的分析,融资租赁企业要想发挥其支持实体经济的导向作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坚持走专业化、特色化、差异化的发展道路,根据自身资源禀赋,确定合理明确的市场定位,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二是,加强人才储备和科技投入,不断提升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加强资产端、负债端的科学管理,实现稳健高效发展;三是,强化责任观念,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对中小微企业以及三农领域的支持力度;四是,正确研判政策,主动对接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中国制造2025”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培育和积累新客户;五是,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开拓创新融资模式,开展项目租赁、跨境租赁等新型业务模式,丰富支持实体经济的手段。
作者简介:范琨,金融学博士,高级CSERM,重庆金融学院兼职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