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凤凰财经WEMONEY》
2017年05月19日
融资租赁行业密集政策的出台,可以说是见怪不怪,但是,如此明确点名互联网金融和各类网贷平台、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却是第一次,业内人士认为此次风险排查力度或将超越以往。
近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本次风险排查工作对象为所有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对于关联公司从事互联网金融、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等业务的企业将进行重点排查。
关于融资租赁行业的金融风险管控一直是商务部多年来关注的重点。其实早在2014年4月,商务部就曾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当年5月30日前对下辖的融资租赁企业进行集中的风险排查。
2016年春节前后,商务部向各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内部下发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企业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融资租赁企业进行风险排查,排查重点为融资租赁行业非法集资风险。关注融资租赁行业,密集政策的出台,可以说是见怪不怪,但是,如此明确点名互联网金融和各类网贷平台、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却是第一次。业内人士认为此次风险排查力度或将超越以往。
显然通过网络借贷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融资,且融资规模较大的企业。已经被这次排查盯上了。
到底此次排查对怎样的互金公司造成影响,怎样的互金商业模式会涉及其中。今日捷财相关负责人告诉金评媒记者,直接或变相给租赁公司资金又投向不符合国家监管要求的平台会受影响。商务部对于融资租赁公司的排查,对于融资租赁公司的运营有严格要求,特别是资金来源。对于互金平台,在监管整改的当下,也应按照824规定来整改。这次商务部关于融资租赁公司的整改,当然会对那些之前有不合规的资产操作的平台有影响。
那么不符合国家要求的平台,有怎样的标志,业内人士告诉金评媒记者,第一不管以何种名义的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借款人或者是有资金回到的融资租赁公司,这首先是不合规的。
换句话说,就是这部分的资金或资产是通过互联网金融渠道或非法集资以及这个集资诈骗所。融资租赁公司重点排查对象就是你的借款,要么就来自于传统金融机构,要么来自于其他有合法放贷资质的机构。
第二个就是标的的交易对手。如果你的承租人和你是没有其他关联关系。因为这部分到时候可能会出现关联交易的问题,所以商务部是担心非公允的关联交易,从商务部发出的意见稿里面也会得到应证。
有人说网贷平台将融资租赁债权转让给网贷平台的投资者,涉嫌资产证券化。实际上,824网贷监管细则已经明令禁止租赁债权转让。网贷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八款规定: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但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融资租赁的债权转让与回购模式,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在借贷端的优质资产获取的需求;同时也满足了融资租赁在业务快速投放过程中短期融资需求。从目前政策和趋势来看,大部分民营系融资租赁的业务逐步由对公逐步转向零售,互金政策也明确了借贷平台居间服务的地位,同时锁定了借贷端分别个人20万、企业100万的额度限制。普资华企相关负责人对此坦言,融资租赁和网络借贷平台,在业务获取及风险控制方面仍然有很深的合作关系。当然,对于政策新规,他们在合作上的交易结构,也会有很大的改变。总体来说,更加积极、明确了业务方向,各自在金融服务中扮演的角色会更加分明。
业内人士表示,融资租赁的业务普遍周期是3-5年,租赁公司对于资金的偏好是周期长,成本低,而目前互金的大部分平台的资金属性相对周期短,成本高资金成本与之还有一定的距离,互金的资金很难满足租赁公司的资金需求,所以互金的资金并不能成为融资租赁业务投放的主要资金。一切的监管都是从风险考虑,租赁公司只要找准定位,做到风险隔离,依然可以与网贷平台等互联网金融公司实现优势互补,良性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