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应用于水务融资的原理与现状分析

 

摘自《汇金网》 2017年05月16日

  1、融资租赁是城市水务融资的创新金融工具

  城市水务对国家经济运行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直接关系到生产发展水平。

  在当前环保主题倍受资本市场青睐的背景下,我国水务产业成为环保领域发展的重中之重。我国城市水务长期以来都是政府以国有企业方式建设和运营的,特别是供水行业,采取的是地方政府垄断经营的方式,这使得供水企业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受到了较大的限制。目前我国水务产业市场化程度不高,无法运用市场机制进行融资,项目投资主要来自政府财政支出,而供水价格通常低于供水成本,导致经营过程中出现'政府投资-企业亏损-政府补贴'的局面,急剧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

  在污水处理方面,我国治污事业起步较晚,城市污水处理率相对发达国家较低,仍有很大发展空间。'十二五'全国规划总投资达 4300 亿元,而政府每年的排污补偿资金只有几十个亿,污水处理将成为水务融资中资金缺口最大的环节。

  在现行水价的征收中,只包含了净水成本,而对管网建设费用及污水处理费用征收不到位。供水价格不是建立在根据市场供需弹性调整的机制上,水务收费机制的不健全造成了我国水务产业盈力能力不足的局面。

  在水务产业市场化的过程中,投融资体制与管理体制不配套的问题严重制约着水务产业的发展,造成水务项目融资困难、资源利用效率低下、供排水成本过高等问题。鉴于解决这些问题的紧迫性,发展多元化的投资体制与拓展水务融资渠道成为当务之急。

  融资租赁作为水务融资的创新金融工具,不仅能够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也可以与其他融资方式结合使用,为企业建立良好的融资环境,从而可以有效推动水务产业市场化的发展。水务融资具有投资额大、投资期长,收益稳定的特点,与融资租赁的运行规律非常契合。国内融资租赁在水务产业中的应用已具有初步实践的经验,业务范围涉及到环境综合治理领域、水处理领域环保装备和管网领域。

  2014 年末,随着《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等多项政策的颁布,社会资本投资公共基础设施的热情被点燃,水务项目的公私合作再度掀起高潮。本文针对目前我国水务融资存在的问题探讨融资租赁在水务公私合作项目中的应用,从促进水务公私合作的角度分析应用融资租赁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对融资租赁与水务产业公私合作相结合的发展提出了建议措施。

  2、融资租赁应用于水务融资的原理与现状

  1 水务产业概述

  (1)水务产业定义与特征

  我国水务产业指的是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等相关业务,包括城镇供排水、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防洪治理工程、水资源保护和灌溉等一系列为城市提供水务公共服务的环节。水务产业具有以下特征:

  公益性:在水务产业中,为人们日常生产、生活提供水的物质资源以及水环境保护的环节不具有收费机制,具有社会公益性,需要得到政府的监管,如防洪、水源保护、污水集中处理和灌溉等。

  经营性:水务产业中供排水、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等部分环节可以通过收费机制产生收益,具有经营性质。

  巨大资本沉淀性:已经投资建成的水务设施、管网等固定资产无法再做他用,这就增加了水务项目的融资成本和风险。

  区域垄断性:一方面,城市或地区供排水管网铺设成本较高,不可能在城际间建立传输,供排水企业只能在其管网覆盖范围内提供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供排水设施一旦建成就无法移动,也不可能在同一区域重复建设多套供排水系统,因此不具备为用户提供多种产品和服务的条件。

  投资额大、投资期长、收益稳定:一般来说,水务项目建设需要千万投资,大型水务项目更需上亿投资,投资期至少为 10 年以上。在项目建成后通过对水费的收缴回收投资资金,收益较为稳定。这种特性使水务项目对社会资本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与宏观经济政策的相关性:水务产业受我国宏观经济政策调控,与经济法律政策的制定密切相关,经济周期的变化以及国民经济的运行直接关系到水务产业的发展。

  (2)水务产业投融资体制

  水务融资是指为了进行城市水务建设而进行的融资活动。我国水务项目的投融资长期以来都是政府主导国有企业建设和运营的,实行的是高度政企合一的管理模式。从 20 世纪 80 年代末开始,由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引发水务产业的市场化改革,水务产业从结构上进行包括融资方式、水企体制、水价收费机制、政府监督体制四个方面的调整。历经几十年的改革,我国水务产业虽然尚未完全实现市场化,但是随着水务产业公私合作的逐步建立,也取得了一定的发展。

  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我国水务投资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政府公益性投资,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资金为主;二是社会资本经营性投资,通过政府对水务项目的放权让利,引导私人部门作为投资主体进入水务市场。

  水务融资方式:目前我国水务产业的融资方式大概可以分为政府融资、企业融资、合资融资、项目融资四种类型。在水务市场化改革中,政府融资终将退出水务融资的舞台,取而代之的是以企业为主导的市场融资,这将有利于政府减轻财政压力,同时也拓宽了水务融资渠道。

  水企体制:由传统的国有企业向国有控股、合资、民营等企业过渡。除了外资企业,我国内资企业也积极投资于水务市场,包括新建、兼并、重组的水务公司、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通过水企体制的改革,使水务企业最终适应水务市场化机制,遵循市场化规律。

  水价收费机制:水价收费机制正在实行和推广阶梯式水价,规定供水价格应遵循补偿供水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

  政府监督体制: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核心和必然要求,地方政府在我国水务投资体制改革中进行职能转变,通过完善市场机制、扶植民间投资主体,构建监督机制抑制政府利益的膨胀,避免'国进民退'的趋势和投资效益被腐败现象。

  我国水务产业正处于产权制度改革的阶段,逐步形成了以开放市场为前提、特许经营为运作模式、政府执行监管职能的总体框架。随着水务产业市场化进程的加速,市场主导的经营性投资将会逐步替代政府主导的垄断经营。

  2. 水务融资相关理论基础

  (1)公共物品理论

  公共物品理论中的市场失灵是由经济学家庇古(Pigu,1912,1948)最早提出的,指由于行业垄断、价格扭曲、不完全信息和外部性等因素无法对资源进行有效配置。为了弥补市场失灵,政府应当对市场运行机制进行宏观调控,即政府管制。如果把城市水务本身当成为社会提供水资源的服务,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提供公共物品,则存在着严重的市场失灵现象。

  由于公共物品存在严重的市场失灵,经济学家们提出了解决市场失灵的方法包括:

  供给需由政府调节,当市场供给无法满足人们对公共物品的需求时,只有依靠政府提供弥补市场供给不足。

  技术方法,通过使用技术方法使得不付费的人不能享受到某种公共物品捆绑式供给,公共物品可以在人们购买私人物品时由卖方提供,例如污水处理费明确产权,例如水权,公益性水务项目的所有权经济合同,例如特许经营合同水务产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第一,消费者可以单独享受物品或服务,消费者的增加不具竞争性,互不干扰,同时在消费者中可以分配既得利益;第二,对于不支付费用的人无法享用物品或服务,具有排他性;第三,水务产业的发展程度与环境效益息息相关,具有外部性(公益性)。在我国,水务产业的收费环节一般很难维持其运营而需要政府进行财政补贴,因此水务产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公共性较强,水务设施的建设一般由政府进行决策。只有当水务项目资金逐步到位、运营模式趋于成熟时,才能向纯经营性项目转换。

  公共物品市场中的政府失灵是指政府为调节市场而采取的政策措施缺乏效率或无法进行改善。其表现为:短缺或过剩、缺乏市场激励、政府频繁变化决策、信息不对称等。我国水务项目运营效率较低,通常需要政府进行财政补贴或政策优惠维持其运营,附带部分公益性,这是市场低效的表现。因缺乏经济效益,水务项目在投资运行中将不可避免的出现大量资金缺口,却又无法直接从市场中进行融资,所以需要在政府的监管和协助下实现市场化。在我国水务产业市场化的进程中要避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最终达到以市场调控为主,政府监督为辅。

  (2) 融资租赁理论

  融资租赁在 20 世纪 50 年代产生于美国,从交易的角度界定,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对承租人所选定的租赁物,进行以融资为目的的购买。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收取租金回报,将承租人选定的租赁物中长期地出租给该承租人使用。通过这种形式,出租人间接解决了承租人对资金的需求。实质上,承租人通过向出租人融物解决资金缺口,实现生产目标和收益,出租人则获得合理的租金回报。

  融资租赁独具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即使在租赁期内出现问题,出租人对租赁物拥有处置权,也可降低自身的投资风险。融资租赁的这种特点使得中小企业无需过高的资信和担保也能办理。此外,融资租赁还具有宏微观方面强大的经济功能:

  一、融资租赁的微观经济功能

  提供本币、外币融资:不仅拓展了融资渠道,以租赁物为信用担保,在不占用企业流动资金的前提下能够保证债权的回收,操作起来也较为简便,能实现完全融资。

  会计入账方式与折旧计取的可操作性:出租人可以根据承租人的需要选择租赁物的会计确认方法,在承租人资产负债表上可体现为融资租赁,在出租人资产负债表上可体现为经营性租赁,从而给双方带来不同利益。计提折旧时,承租人可以在租期与设备使用年限两者间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一项为标准。

  具有节税功能:首先,承租人可以通过租赁期来缩短计提租赁设备折旧的年限,并且获得延迟纳税;其次,出租人可以向享有吸收投资税收优惠政策的承租人申请税收抵免,获得税收优惠之后再以降低租金的方式与承租人分享。

  融资与融物相结合:可以实现资金与实物的相互转换,使贸易、服务和融资同时进行,减少了流转环节,提高了效率,有利于社会资源有效配置。

  二、融资租赁的宏观经济功能

  能够有效增加投资需求:首先,通过融资租赁可产生资本集约是最为显著的宏观经济效应,其次,有利于满足中小企业投资需求、降低企业投资回收风险;再次,可以帮助潜在投资人实现投资意愿。

  协助政府增加出口:各国政府采用支持传统支持本国资本货物的手段包括中长期融资、利息补贴和出口信用保险,而融资租赁公司通过与厂商合作可以促进和支持租赁出口。

  创造就业机会:政府在扩大内需促进充分就业的过程中,融资租赁可以激发私人投资意愿,从而达到增加就业的效果。

  纵观国际上融资租赁业的产生到发展总共经历了五个阶段,即:简单融资租赁、灵活变通的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租赁创新和成熟租赁市场。我国融资租赁尚处于融资租赁业的初级发展阶段,租赁渗透率相较于发达国家仍然很低,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租赁产品和金融服务种类较少,多以设备租赁为主,缺乏厂商租赁和经营性租赁等形式的租赁。

  (3)项目融资理论

  项目融资是一种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融资模式,通过对项目的期望收益或现金流量,资产和合同权益来融资的活动。从项目未来的净现金流与资产价值可以体现出项目的经济强度。如果项目经济强度无法满足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偿还贷款的条件,那么贷款人就可能要求通过项目担保或其他形式对项目附加的信用作出担保。因此,项目经济强度加上贷款人对项目各种形式的担保条件构成了项目融资的基础。

  我国水务项目主要有 BOT 模式、PPP 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协议为基础的融资模式。特许权协议作为政府与私人部门合作的基础,其主要影响因素有:特许期合同价格、年限、风险识别与分担等。特许权协议是政府对项目投资者的保障机制,其签订的内容直接关系到项目参与方的利益,进而影响到整个项目的成败。

  BOT 模式是通过政府向私人部门转让特许经营权,使私人部门在协议规定的时期内可以融资建设某项基础设施,并且负责运营管理该设施及相应产品与服务的项目融资模式。

  PPP 模式是建立在萨缪尔森(1954,1955)的公共产品理论与奥斯特罗姆(二战以后)的多中心理论基础上的,即公共部门(政府)与私人部门(私营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的模式,E·S·萨瓦斯基于 PPP 模式又有了进一步的深入研究,提出基础设施领域公私合作的形式可以有服务、运营的外包或租赁。萨拉蒙(1981)提出第三方治理体系,强调了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大量的责任共享。PPP 模式具有缓解政府财政压力,促进职能转换,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实现项目经济化的特征,弥补了 BOT 模式中政府对所有权和经营权失去控制的缺点,适用于政府主导的污水处理项目。

  (4) 项目区分理论

  项目区分理论是根据项目是否具有盈利性而分为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并由项目属性决定投资主体、运作模式、资金渠道及权益归属。非经营性项目一般由政府主导项目建设和运营,投资资金以财政支出为主;经营性项目可以由政府制定规划和产业导向政策,通过市场机制引进社会资本进行投资运作,并享有相应权益。

  (5) 产业一体化理论

  根据业务布局的不同,可以将产业链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划分。横向一体化是企业为获得规模和范围竞争优势,收购或合并行业竞争对手的过程。通过横向一体化可以实现降低成本结构、降低行业内竞争强度、提高企业的利润和盈利能力等收益。纵向一体化则是通过进入产业链上下游的新行业为核心业务提供支持,其核心业务是企业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的主要来源。纵向一体化的优势是:促进专用资产投资、提高产品质量、优化顺序。

  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之间具有相关性和差异性,规模经济是指由厂商生产规模扩大而带来的经济。主要表现为供水、污水处理在一定的技术下随着处理量扩大而形成的成本的下降。随着管网建设的完善,覆盖面越大,供排水的处理量越多,带来的规模经济就越显著。

  范围经济是指在原有较为单一的经营单位内生产或销售更多种类的产品而产生的经济,即随着企业生产的产品品种或提供的服务多样化,可以降低成本,则存在范围经济。从我国水务产业链的角度看,近年来出现城市给排水一体化的趋势,将供水、污水处理以及管网设施三个环节的业务联合起来进行管理,这种方式有利于产生范围经济效应,使供水和污水处理的成本出现正的生产互补性。

  3、融资租赁与水务融资中的公私合作

  (1)水务融资中公私合作的宏观环境分析

  一、政策法律环境分析

  由于水务产业的特殊性,我国水务融资长期以来一直处于政府以国有企业垄断经营的体制下,直到 20 世纪 80 年代末,地方政府迫于资金压力在水务领域开始引进民间资本和国外资本,主要包括我国大中城市的上百个项目,但那时还没有涉及产权关系。

  2002 年底建设部出台《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标志着我国水务产业市场化改革的开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到水务产业的建设中。

  2010 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市政公用事业健康发展以及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开辟了广阔的空间,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2 年 6 月,住建部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实施意见》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独资、合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直接投资污水处理厂等项目的建设和运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进入城镇供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用事业领域的运营。

  2014 年 11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60 号文),主导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引入社会资本,在环保领域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镇供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项目。与此同时,财政部也在财预[2014]351 号文中再一次明确提出鼓励公私合作,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开展 PPP 模式,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并取得合理回报,减轻政府财政压力。

  2015 年 1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69号文),在改革投资运营模式中指出,对于经营性好的城市污水设施采取特许经营、委托运营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通过资产租赁、转让产权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这是目前关于第三方治理首次由国办发布的高规格文件,旨在改革治污模式,为我国推进市场化进程提供指引和规范。

  二、水务产业建设投资总规划

  在'十二五'规划、国家环保总局以及住建部共同致力于加强环保力度的大背景下,水务产业作为环保产业的核心组成部分,将污水处理行业、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等放在未来产业链发展的重点。根据表 2.1 所示,2015 年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率将达到 85%,县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 70%.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规划总投资将近 4300 亿元,比'十一五'期间增长约 30%.在如此大规模的投资力度下,我国水务产业将会迎来更为广阔的投资与发展前景。

  (2)水务融资中公私合作的发展情况。

  在我国水务融资中建立公私合作开始于上世纪 80 年代,以外资企业与政府合作的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为主。从 2003 年开始,我国逐步确立了以特许经营制度为中心的水务产业市场化改革,水务融资应用最多的 BOT 模式就产生在这期间,并在 2011 年以后得到迅速发展。BOT 模式为国际通行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方式,目前在我国市政水务项目中应用极为广泛,比较典型的案例有成都第六水厂 BOT 项目和北京 BDA 污水处理项目。

  随着水务产业的发展,水务融资需求相应扩大,在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加大、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我国水务产业开始了新一轮的公私合作。2012 年财政部提出采用 PPP 模式建立公私合作,缓解政府资金压力,促进多元化投资。

  我国水务产业打破传统垄断经营体制向市场化体制转变,正处于资金来源市场化与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过渡时期。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外资投资主要集中在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及原水设施的建设;民营资本则集中在水务相关设备、药剂领域,并逐渐向供排水、污水处理领域延伸业务。我国已有大约一半城镇通过BOT、TOT、BT 等模式建立起公私合作水务项目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项目融资问题、管网覆盖率、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等因素仍制约着水务项目的发展。

  我国水务产业中的公私合作仍然处于初级阶段,社会资本进入产业链的程度并不高,只有通过将水务产业经营权与产权完全剥离,使水务项目的管理和运营由市场机制主导,才能实现完全私有化,全面引入社会资本。

  (3)融资租赁在我国水务融资中的应用现状

  我国融资租赁市场尚处于灵活、变通的融资租赁发展阶段,租赁产品形式较少,现阶段的租赁产品多为设备租赁,相对于成熟租赁市场产品仍有很大发展空间。近年来,华融、安吉、兴业、工银等金融租赁公司先后成立。2011 年银监会审批的融资租赁公司已有 20 家;商务部、税务总局、地方商务厅审批的内资融资租赁试点累计 66 家,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约 210家。其中致力于节能环保领域租赁业务的以华融、兴业租赁为代表。华融租赁前身为成立于 1984 年的浙江省租赁有限公司,2000 年成为全国第一家进入环保领域的融资租赁公司,为水务企业、环保项目提供资金和设备。兴业租赁成立于 2010 年,属于银行系融资租赁公司,利用银行同业拆借获取低成本的资金是此类银行系租赁公司的优势。

  我国水务企业中已有北控水务、桑德环保、东湖高新等开始尝试不同形式的融资租赁。水务企业通过专业化的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迅速判断优劣,快捷并有效率,且不受地域限制。融资租赁作为新兴的第三方资产投资及管理的融资渠道,在水务市场的以下三个领域中发挥功能与优势:

  一、管网领域融资租赁:2011 年 3 月兴业租赁与昆明滇池投资以管网为标的物的合作项目;2013 年 4 月,浙江宁波鄞州工业园区与华融租赁以污水管网为标的物运用售后回租的模式进行融资,不仅为项目筹集到了建设启动资金,也为市政公用事业盘活污水管网、泵站等资产提供了金融创新模式。

  二、环保领域设备融资租赁:2009 年,苏州高新将其下属污水处理子公司与华融租赁合作,进行污水处理设备及构筑物售后回租。2012 年,兴业租赁分别与桑德环境、国中水务进行了污水处理设备的售后回租,缓解了 BOT 模式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租赁期满后,公司再以低价购回之前出售给租赁公司的设备。

  三、环境综合治理领域融资租赁:安吉、工银等具有环保水务设备租赁经验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始投资运作水厂的整体项目,如工业污水处理项目、大型的污水处理设备项目等。2008 年,安吉租赁与上海水资源保护基金合作,在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水源地保护、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设备投入运营、节约用水系统等进行选择性的投资。2011 年 4 月,常德市经济投资有限公司与兴业租赁签订 5亿合同额的新河水系统综合治理工程。

  目前,融资租赁虽然已经应用于我国水务产业并发挥了一定的经济作用,但是由于我国融资租赁业渗透率较低、租赁业务种类少,尚未得到充分利用。在大力发展水务融资公私合作的现阶段,我国以信贷为主的传统租赁模式已不足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这就促使融资租赁业必须要向租赁创新的阶段发展。作为具有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经济功能强大的金融工具,融资租赁如果能顺应水务产业市场化的融资需求,将会对我国水务融资公私合作注入大量活水,推动水务产业高速发展。

 
《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17-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