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租赁业30年追忆`

作者:沙泉

《现代租赁网》与微信公众平台同步发表 首发日期:2017年04月19日

   右面题词是中国融资租赁的鼻祖荣毅仁先生在1999年给当时金融租赁业非正式组织"金融租赁联谊会"题写的"大力发展租赁业务,为改革开放作贡献"。是用唛头笔在一平米左右的宣纸上书写,存放在当时金融租赁联谊会的牵头公司中国金融租赁公司。多亏本篇作者当时用相机留存记录,后来再找原件已丢失。

  为何追忆金融租赁业?只有知道她的过去,现在,才能预测她的未来。

  从第一家金融租赁公司成立至今已经31年。但没有见到业界组织任何纪念活动。作为从那个时代走过来的我来说,却有难忘的深刻记忆。为此做一个追忆,让关注这个问题的人了解金融租赁行业的来龙去脉。

  目前凡事做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都认为自己在做金融业务,想当然地认为自己是金融业。当国务院分别为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提出发展建议,让许多人感到错愕,为政策待遇不一样感到不公。通过对金融租赁业的追忆,不在奢望呼吁不可能统一的政策。

  这里仅表述个人的金融租赁历史观,不代表任何组织、机构或政府的观点。仅供业内人士闲暇之时参考。

  本篇提供的集体照片中出现的人物,现在依然活跃在租赁业的已经是业界多数人熟知的精英、企业高管。这里可以见到当年他们年轻的英姿。

    中国金融租赁业产生的基本环境。

  中国的融资租赁于1981年进入中国。人们总是习惯说日本东方租赁公司把融资租赁带到中国。但不要忘记落脚点在哪?
由原国家副主席荣毅仁于1979年创办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当时简称"中信国投",现在的中信集团)才是融资租赁的引进者。
第一家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中国东方租赁公司"是 中信国投投资的。第二家也是内资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中国租赁公司"也是由中信国投控股,许多高管都是中信国投派遣并管理的。中国融资租赁起源的原点就在中信国投,荣毅仁就是开山鼻祖。
到84年时已有4家开办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除了"东方租赁"和"中租"外,第三家是中外合资"中国环球租赁公司",第四家"中国外贸租赁公司"。

  东方租赁和环球租赁是中外合资的租赁公司,中国租赁和外贸租赁是内资租赁公司。当时内资的融资租赁企业随着金融改革开放的进度,将要蜕变成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租赁公司。

  那时有关租赁的政策一片空白,潜在承租企业基本上是"国营企业"或"集体企业"。人们在投融资上多是"等、靠、要"。租赁公司开拓业务时不仅像布道似的宣传租赁的好处,还要 向潜在的承租人灌输"负债经营"和"税前还款"的概念。

  企业为了扩大自主经营的权利,利用"租赁"消费受控制的高档轿车,纷纷投入租赁公司的怀抱。融资租赁逐步融入中国的经济领域。

  租赁公司常以"领导"自居,到处"考察"项目。面对都在求你的供货商(基本上是外商)国内承租企业和境外租赁公司和金融机构,租赁公司在那个阶段自我感觉非常好,融资租赁行业进入第一次腾飞。

  那时融资租赁行业只有两类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不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企业)他们共同的特点是都带有"中国"字头。多有外经贸部的影子在里头。如:"东方租赁公司"中方总经理是原经贸部干部支援过去的,"环球租赁公司"是外经贸部直属中国机械进出口总公司与外方合资的租赁公司。"外贸租赁公司"是外经贸部直属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总公司下属独资租赁公司。在外贸还处于审批经营,租赁标的物主要来自进口设备的年代,有官方的外贸背景,在工作中有许多便利的地方。

  融资租赁虽然1981年被引进,但多家租赁公司成规模开展业务是从1984年开始。主要的租赁标的物是进口设备。

  1985年中国经济进入第一次经济过热期,融资租赁业也是在这个时期起飞。不管是业务规模,还是租赁公司的数量都在飞速增长。外资金融机构因限制进入中国的金融领域。便以参股融资租赁公司的方式在中国开办类似设备贷款的融资租赁。中外合资租赁公司成立的速度远高于内资租赁公司。股权结构多是:日本的租赁公司+外资银行+内资企业+内资银行。主要从事的是简单融资租赁业务。

  中信国投控股的中国租赁公司在全国各地设立的24个营业部或代理部,其中上海、浙江、深圳、江苏、河北、四川、山西、甘肃、新疆等地的营业部随着业务规模的壮大逐步发展为独立的融资租赁公司。这些租赁公司都成为金融租赁公司的前身。

  中国租赁公司可以说是孕育金融租赁公司的温床。

  金融租赁业的诞生

  1986年国家进行金融体制改革,内资的融资租赁公司都要转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租赁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给予的金融业务有"吸收企业一年期存款"。

  在笔者得知转制信息后,积极去人行申办,让所在中国外贸租赁公司成为中国第一家金融租赁公司资格。第二家为中国电子租赁公司,之后中国租赁公司大概是第四个获批金融租赁公司的。中国金融租赁业就此开始了他的辛路历程。

  需要说明的是:那时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以及后来的汽车金融公司。他们都有融资租赁的经营资质,同属于人行管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说他们是另类金融租赁公司。但很少在一起活动。

  当时的金融租赁公司主要组成结构:中租系,中信系和其他部委审批的第三方独资租赁公司。中租系的金融租赁公司主要有:中国金融租赁公司、浙江金融租赁公司、上海新世纪金融租赁公司、深圳金融租赁公司、江苏金融租赁公司、河北金融租赁公司、山西金融租赁公司、四川金融租赁公司、甘肃金融租赁公司、新疆金融租赁公司。中信系的主要由中信分出来的广东国投所属广东国际金融租赁公司、海南国投所属海南国际金融租赁公司、武汉国投所属武汉国际金融租赁公司。第三方租赁公司有中国外贸金融租赁公司、中国电子金融租赁公司和中国华阳金融租赁公司。总共16家金融租赁公司组成的一个微小的金融租赁业(注:为容易理解,租赁公司名称前缀"金融"是笔者加的,当时的公司并没有这个前缀词)。

  因行业不景气,经营管理混乱,从1995年批准河北金融租赁公司后,直到2007年没再批准成立1家新的金融租赁公司。

  后因地方国投股东破产或自身经营不善,广东金融租赁公司、海南金融租赁公司、武汉金融租赁公司、中国华阳金融租赁公司被破产清算,行业公司数量缩至12家企业。

  金融租赁业第一次腾飞应该是1986年至1988年。当时的租赁标的物主要在轻纺行业。主要解决文革后带来的百姓生活物质匮乏的问题。

  1986年金融改革允许银行设立信托投资公司开办融资租赁业务。这就是最早的"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按照当时的分页经营,管钱的银行不能做贸易,做贸易的企业不能管钱。银行开办融资租赁业务,又做贸易又管钱,在长期封闭被突破,监管严重缺失的情况下,立即陷入混乱。半年之后被叫停。

  当时笔者开创了"国际融资转租赁"的模式,已转租赁的方式解决了金融租赁公司境外融资的资金来源,突破外债控制和企业境外融资需要上总理办公会的屏障。

  1989年因经济过热、国外制裁、国内经济体制改革,原来的政府担保无效、原来的承租企业"国营"变"国有","抓大放小"承租企业就像冰棍那样一天天逐步消失。金融租赁业开始了漫长的催债生涯。租赁业务基本不做,业务开始转向高息揽存 、炒股票、非租赁领域乱投资等非主流业务。租赁的本业被搁置,就剩下催债了。

  这个乱象不仅影响金融租赁行业,也影响到中外合资企业。当时有些法院在判融资租赁纠纷案时判:租赁公司名为租赁,实为贷款。承租人退回租赁物,租赁公司退还收取的租金。就算能打赢官司,也是"0"资产的"胜诉"。

  为此日本的租赁企业出资,邀请世界银行下属金融公司,聘请世界租赁年会主席阿曼伯先生给中国政府做一个"技术援助"。实际上就是告诉中国政府,开办融资租赁业务要有法律、监管、会计准则和税收四大支柱。

  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来临时,当时朱镕基总理兼人行行长访问香港,当地英文报纸《南华早报》头版几乎整版刊登了总理的相片。配的文字却是记者问某家金融租赁公司和中外合资租赁公司欠债不还的问题。总理一怒下,下令银行退出租赁业,禁止银行给租赁公司贷款。金融租赁就此走向崩溃的边缘。

  那时金融租赁公司没有行业组织的概念,遇到问题各自为战。遇到共性问题时大家都认为要"抱团"解决,设立了"金融租赁联谊会"。中国金融租赁公司因"中租系"的历史渊源,成为金融租赁业的牵头企业。

  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在东方租赁的牵头下设立了融资租赁领域里第一个行业组织,由其担任会长单位。并设立了专家组。金融租赁公司因没有行业组织,也没有专家团队。这个习惯一直延续下来。

  而后两个租赁行业组织分别向政府呼吁自己领域的政策。对于共性问题,一家呼吁成功一个政策,另一家也要享受同等待遇。都认为融资租赁虽然分内外资两类企业,可做的是相同的业务,政策上不该有所区别。

  金融租赁行业二次腾飞

  1999年就在行业处在危机关头时,人行召集全体金融租赁公司聚集秦皇岛,研讨金融租赁公司是否还需要在人行的管辖范围内。在此之前担保、典当已从金融机构名单中剔除。

  会上请来国际租赁专家阿曼伯先生、日本租赁专家、韩国租赁专家以及国内租赁专家讨论中国金融租赁是否有存在的必要。中国的融资租赁开始从认日本师傅改为认美国师傅和国际师傅 为师。业界开始知道开展租赁业务需要4大支柱5大驱动因素和6个发展阶段。

  那次会议后金融租赁与融资租赁行业专家不再分你我,共同为行业呼吁政策和培训而努力。对外经贸大学租赁研究中心的设立,见证了当年专家共享的历史。租赁业的专家后来都是口碑专家,都是为行业的健康发展付出艰苦、不懈的努力,为填补政策空白做出巨大贡献的人。至今还受到业内人士的尊重。笔者有幸成为深租重组后系统培训的外部讲师之一。

  秦皇岛会议前,深圳租赁公司经"三九集团"的介入,进行了重组,开创了挽救金融机构不需要人行出钱的先例。也为金融租赁公司继续留在人行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存 续依据。

  重组对债权人来说收回部分资金总比全部都烂掉要好。后来银行通过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了银行大量不良资产,应该说深租重组的经验,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当时虽然众多租赁公司的资产都很烂,甚至资不抵债。但因有"金融牌照"的光环,许多资本大鳄看中这个领域。就此金融租赁行业开始了重组潮:"德隆系"重组新疆金融租赁公司和新世纪金融租赁公司、"明天系"重组浙江金融租赁公司、"拓普系"重组四川金融租赁公司,"东欧系"重组甘肃金融租赁公司更名西部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业开始二次腾飞的高潮。

  当时因浙江金融租赁创造了"浙租模式"和新疆金融租赁创造了"新速度""一路,两电,医疗,城建"成为业界的楷模。

  当许多租赁公司都脱离了主页不务正业时,浙江金融租赁公司坚守主业,坚持为中小企业服务,坚持业务创新(不怕不回想,就怕不敢想)的精神,行业地位替代了负债累累,业绩不佳的中国租赁公司。成为业界的"领头羊"。

  在他们的领头示范,金融租赁业开始了第二次腾飞。在这期间人们了解了融资租赁不止是融资,还有销售的功能。融资租赁公司不再是金融的"百货商店",而是需要专业化经营。租赁服务中小企业有独特的优势和办法,租赁服务中小企业不再是空洞的口号。人们开始攀比的是专业化程度、租赁规模的发展速速。

  "浙租精神"一直被延续下去。乃至业界第三次腾飞时,许多当年在浙租不起眼的人才成为企业的高管,创建人和行业专家。传承着融资租赁服务中小企业的精髓。

  2002年为了担当企业与政府的桥梁工作,设立了金融租赁行业第一个非正式行业组织"金融租赁研究会"。而后笔者也在人行和浙租的支持下参与创建了第一个行业组织——中国银行公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有组织地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服务。浙租也当然成为会长单位。

  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参与了第一版《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制定。助财政部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租赁》;财税部门出台了融资租赁差额纳税政策,金融租赁公司开始走向二次创业之路。

  日本人出资请国际金融公司给中国政府讲课。法律法规的四大支柱并没有因此建立起来。唯一的成果就是在没有法规的情况下先出台了一个准"司法解释"解决了司法过程中的困惑。

  1999年借《合同法》修订的机会,将融资租赁纳入合同法,奠定了融资租赁的法律地位。秦皇岛会议后,监管办法、财税政策相继建立,行业呼应加人行推动,完善了四大支柱的建设。

  政策的推动,单靠企业不行,政府,尤其是有央行地位这样的政府推动才能快速解决问题。现在还有人说融资租赁法律法规不健全,是对这段历史不清楚。单靠企业/行业租赁推动,力度远远不够。

  有了行业组织,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租赁了第一次行业培训,规范行业的业务操作。

  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组织行业去新疆参观学习研讨"新疆速度"。

  2003年开两会的时候,租赁业人大代表提出给融资租赁单独立法的提案得到人大响应,开始启动了《融资租赁法》的立法程序。虽说最终夭折,但让14个部委和经济社会更加认识融资租赁。也为金融租赁第三次腾飞奠定了基础环境。

  资本大鳄重组金融租赁公司目的不是为了发展融资租赁,而是看重"金融牌照"这个光环扩大更多的金融业务。人行为了慎重起见,并没有对金融租赁公司开放更多的金融业务。资本大鳄们见资本运作无望,转型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出卖存在或不存在的资产,为自己疯狂圈钱,最终出逃又一次伤害了金融租赁行业。这次伤害不是来自承租人,而是来自控股股东。

  因金融监管不力,许多出问题"苦主"跑到发钞银行——人行的门口讨钱、讨公道。2003年中国金融体制深化改革,金融的监管部门从人行分离设立银监会。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也一同转到银监会。金融机构出问题由人行赔付的历史到此为止。

  2004年北京信托投资公司与租赁公司合作开创了信托租赁的先锋。由于发行成本太高没有可持续行。天津信托与中国外贸信托也开办过信托租赁业务。虽然至今还是小众领域,毕竟开创了融资租赁直接融资的先河。

  金融租赁公司第三次腾飞

  2007年距离人行审批最后一家金融租赁公司已经12年了。据说如果监管部门不审批新公司超过13年,就说明这种审批是不必要的。
监管部门经过融资租赁立法调研,学习了国外银行也可参股融资租赁公司的经验,银监会决定从新修订《金融租赁管理办法》允许银行独资设立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

  此举一发不可收拾,金融租赁的业绩以几何爆炸方式迅速增长。再次证明政府主导的改革力度远大于企业的呼吁。

  虽然表面看似光鲜,但分析其资产结构,绝大多数资产都是类信贷资产,监管部门似乎也是按信贷思维监管。下面官员在对外发言时直接说资金"已投放"多少,还要"投放"多少。而是物件添置多少,出租多少,一丝租赁的成分都见不到。

  同年信托投资公司整顿,取消"投资"功能的同时,也取消了融资租赁业务。从此与金融租赁无缘。

  2008年全球金融海啸来临。因"租赁不是贷款",不受信贷规模限制,加上所青睐的客户都是银行信贷甩下来的大型国企、央企的信贷客户。 在抵御金融海啸上立了大功。可惜中小企业并没有享受到这个红利。

  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以回租为主营业务的做法迅速传遍全行业。中外合资租赁公司,甚至专做中小企业项目的租赁公司也普遍以回租业务为主。

  从银行系进入中国以后,金融租赁行业与融资租赁行业重大的行业会议都一起举办,相互支持。2011年,在融资租赁进入中国30周年之际,笔者荣获得由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联合主办"中国融资租赁年会"上颁发的"中国融资租赁30年杰出促进奖"见证了行业组织合作发展的历史。 也对笔者为行业做出贡献做出官方的肯定。

  2013年国家试行营改增,融资租赁的税收政策从营业税时期按照“金融保险业”征收(有人就认为所有类别的融资租赁公司都是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后,税收机制决定了融资租赁按商务服务业。就连金融业的金融租赁公司也是按这个分类纳税。如同会计准则对融资租赁的划分一样,税务对融资租赁的产业划分只是会计处理和税务征收方式的划分,不是国家具有法律意义的的产业划分。

  由于回租与直租采用相同的税收政策,回租的税负一下子徒生9倍。按此操作,回租业务因税负蚀本而无法开展。在业界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下,租赁公司的税负终于下降到营改增前的3倍。虽然不合理,但还在可以忍受之内,依然没有挡住业界以回租为主的主流业务模式。2015年全面试行营改增后,回租的税收按信贷征缴。税收不合理的问题解决了。类信贷的回租业务又可以继续下去。

  2014年《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三次修订,允许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作为金融租赁公司的发起人。意味着靠银行推动的金融租赁开始向厂商推动金融租赁转变。

  2015年国务院分别对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发表了《关于促进金融租赁公司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促进融资租赁快速发展的意见》。引发融资租赁行业一片错愕。

  从国务院的角度看,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原来分属两个产业(国家产业划分就是这样划的,只不过非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公司把自己划到金融业)但对国民经济的市场渗透率和行业覆盖率仍然较低,点出了租赁规模几何爆炸似增长和实体经济断崖似衰落的现象,间接说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方面远远做的不够。

  2016年虽然租赁规模增速有所放缓,提高市场渗透率的直租业务规模有所增加,但整体比例直租的市场份额依然逐年下降。金融租赁虽然在监管层管理的很严,但依然要健康发展。要在切实服务中小企业和实体经济上下功夫。若监管部门没什么有效手段的话,让融资租赁回归 切实服务实体经济,还要走很长一段路。

  虽然不能说"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但笔者真心希望业界有从当年过来的人能提供当年开展融资租赁的历史资料集中在一起,成立中国融资租赁博物馆。让后来人对租赁的过去有所了解,能了解业界过去的经验教训,将租赁的优势和技巧传承下来,去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作者近期撰写了一部65万字的《融资租赁的资产管理》一书,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下属中国发展出版社出版。从历史和现状租赁36年的艰辛历程,阐述了对租赁资产怎样看、怎样想、怎样做、怎样管的操作细节,法律法规及其来龙去脉的分析。自认为可以当作融资租赁的历史教科书,更加深刻、全面地介绍融资租赁的发展过程及其内涵。欢迎在各大新华书店选购。

  本书签约预售网址:https://shop17878639.youzan.com/v2/goods/366k1hwgpl35z?reft=1491122891695_1491122895664&spm=f46877681_f47141582&redirect_count=1&sf=wx_sm&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

5月10日前在此购书可得作者亲笔签名的书。之后停止网络签售。再需购书者请到各大新华书店或中国发展出版社网店购买。

《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17-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