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融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出问题

 

摘自《新浪综合》 2017年04月05日

  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新力金融(28.650, 0.00, 0.00%)(600318.SH)因重大事项未公布而于5日起停牌。

  根据上市公司公告,公司先于3月28日收到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在3月30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经安徽监管局查明,截至2016年6月30日,新力金融子公司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德润租赁)对安徽省东方金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金河)、淮南市荣胜昕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荣胜昕安)等公司的融资租赁应收款已经逾期,但子公司未按照公司制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进行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出现错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新力金融前身为巢东股份,原本主营水泥、熟料的生产与销售。自2015年起,巢东股份开始逐步收购类金融资产,并在2016年通过重大资产出售,将水泥业务置出,从而把经营重心放于金融服务业,公司主营业务也转变为融资租赁、小贷、融资性担保、典当等类金融服务业务。

  此次令新力金融陷入窘境的德润租赁,便是公司于2015年1月收购的。根据新力金融此前发布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涉及违约的东方金河、荣胜昕安与德润租赁关系密切,二者分为德润租赁2013年、2014年的前两大客户。

  据悉,东方金河、荣胜昕安分别主营房地产开发与销售。2013年,荣胜昕安、东方金河分别为德润租赁贡献1860万元、1629万元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当期收入的29.21%、25.58%;2014年前三季度,德润租赁从东方金河取得2511万元收入,从荣胜昕安取得1724.15万元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22.58%和15.51%。


  在新力金融同时披露的21份重大租赁合同中,东方金河与荣胜昕安的租金总额分别为2.22亿元、2.44亿元,占据1000万以上租赁合同的前三位,另外一家叫做合肥市大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则占据第一名,租金总额为3.4亿元,上述三者租期均在2013年至2015年间,蹊跷的是,数额如此巨大的三份合同,德润租赁竟未设定履约保证金,而在剩余18份千万元以上合同中,德润租赁则设计了300万至1500万元不等的履约保证金。

  目前,东方金河已因繁重债务而被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裁定破产。公开资料显示,单在2016年与东方金河有关的法律案件便超过20起,涉及内容包括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荣胜昕安同样也是债务缠身,名下坐落于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国庆路与人民路交汇处的万国广场房产已经遭到法院查封。

  此外,上述租赁合同中最大债务方合肥市大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样也是官司缠身。涉及案件包括民间借贷、施工欠款等,名下多处房产也已被法院查封。

  那么作为德润租赁主要客户的东方金河、荣胜昕安涉及到的坏账规模到底有多大,将对公司2016年上半年净利润产生多大的影响,界面新闻致电新力金融,该公司无人应答。

  数据显示,在2016年新力金融合计实现营业收入8.11亿元,净利润1.63亿元;德润租赁同期实现营业收入3.77亿元,净利润1.9亿元。

  对于新力金融目前的经营,投资者还需注意两点。其一、新力金融其余各子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在新力金融日前公布的2016年年报中,该公司重要子公司德信担保、德善小贷、德合典当、德润租赁均涉及贷款合同纠纷近30项,合计涉案金额约为7222万。

  不仅如此,上述四家子公司在被收购仅一年就出现了无法履行业绩承诺的问题。根据公开资料,2016年包括德润租赁在内的四家公司实现扣非净利润为2.1亿元,仅完成承诺扣非净利的87.58%。

  其二,新力金融立案调查还将影响到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据悉,新力金融拟收购第三方支付平台海科融通100%股份,此次调查可能会导致重大资产重组延迟、中止或终止。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17-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