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热潮掀起,融资租赁商机在哪里

 

摘自《263财富网》 2017年02月15日

  在刚刚过去的“十二五”期间,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三期叠加”的阵痛持续加深,多重困难和挑战相互交织,改革转型任务繁重。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开年以来,各级政府陆续推出的规划建议为今后5年各领域发展指明方向。

  PPP发展规模快速壮大,尚需破解融资难

  社会资本与地方政府相关的债务主要分为三类:政府债务、PPP举债机制和或有债务。

  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入库的PPP项目达到8042个,总投资达9.3万亿元,PPP项目覆盖也由5个行业扩大到13个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PPP模式也面临着融资难、缺少退出机制等难题待解决。

  PPP模式的广义和狭义之分

  PPP模式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PPP为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又可以分为外包、特许经营和私有化三大类。

  外包类由政府投资,私人部门承包整个项目中的一项或几项职能,并通过政府付费实现收益;特许经营类需要私人参与部分或全部投资,并通过一定的合作机制与公共部门分担项目风险、共享项目收益;私有化类需要私人部门负责项目的全部投资,在政府的监管下,通过向用户收费收回投资实现利润。其中外包类和特许经营类较常用,BOT模式就属于特许经营类。

  狭义的PPP是指政府与私人部门组成特殊目的机构(SPV),其原理与BOT有相似之处,但更加强调公私部门的全程合作。

  为了获得商业机会、对销售其产品更为有利,有些项目的设备或服务提供商也会同意提供借款;融资租赁出租人与设备提供商在这一点上类似,即为了对出租其产品更有利而愿意提供更有竞争力的融资条件;同时,基础设施在融资租赁领域的地位不可小觑。那么融资租赁公司PPP大潮中应当扮演怎样的角色,才能更好地参与到公共服务领域,抢占基础设施PPP模式的商机?

  PPP模式热潮掀起,融资租赁迎来新机遇

  PPP的概念在上世纪90年代由英国最先提出。中国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在公路、水务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采用这一模式。

  PPP模式指授权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建设经营或经营特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活动。PPP有很多种模式,但总的来说就是公私双方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让社会资本真正地参与到公共服务领域,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及有效运营。

  从基础设施的产业链来看,这个过程包括项目的确认分析、项目招标、融资、项目建设、项目运营以及最终的退出过程。传统的融资租赁进入基础设施的方式仅限于融资环节,租赁公司购买设备然后租给政府,租期满后,政府再以约定价格购买设备。可见,租赁公司并没有切实加入到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实际上仍是政府在运作整个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过程,而融资租赁公司仅涉及资金的盘活过程。

  合理合法,操作融资租赁PPP项目

  在一段时间内,政府采用融资租赁形式建造基础设施来提供公共服务,弥补了财政资金不足的短板。去年国务院发布43号文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后,此类项目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融资租赁行业一直在寻找新的突破口。该如何合理合法地采用融资租赁形式运行PPP项目呢?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17-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