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齐振伟:
积极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立法

 

摘自《红网》 2016年03月11日

  全国人大代表、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齐振伟建议积极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立法,形成“国家主导,军地协调,资源共享,市场运作”的立法工作机制。

  红网北京3月1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冯钧)近年来,我国军民融合政策法规不断完善,为我国国防与军队现代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支撑。尽管我国军民融合政策法规建设进展成效较好,但是与深度融合发展需求仍存在差距,没有建立起一套相对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今天,全国人大代表、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齐振伟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已经向大会提交《关于积极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立法的议案》,建议形成“国家主导,军地协调,资源共享,市场运作”的立法工作机制。

  他说,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是我国长期探索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律的重大成果,是从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决策。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实质是要更好地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

  近年来,我国在国防动员、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市场准入和监管、军民两用技术转移转化、税收、保密管理、国防知识产权等方面,均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如2015年8月,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新增“国家建立有效的军民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完善国防科技协同创新体制机制”的内容;9月,出台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将“军民科技融合深度发展”列为主要目标之一,但是并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

  国家主导军民融合立法

  他认为,目前军民融合存在着顶层统筹与协调不够等方面的问题:一是多以“意见”“办法”等为主,缺乏法律效力,权威性、综合性不强。二是部分政策存在责权利不清晰,如军民协同创新知识产权相关政策;部分政策存在不公开,适用性不强等问题。如军工固定资产投资相关政策;部分政策更新滞后,如军民通用标准、国防科技成果解密相关政策。三是存在多部门负责,牵头部门不明确的现象,缺乏沟通交流,无法使政策落地;大量项目重复建设,资源难以聚合。

  因此,他建议要着力强化立法工作的国家主导,完善军民融合管理体制机制,着力解决法规不协调、不统筹等问题,并尽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军地协调推动立法

  目前,我国军民融合过程中存在军地协调“两张皮”问题。军队、政府、军工集团等军地有关部门对融合发展的认识程度,推进力度有所差别,使军民融合工作碎片化,难以形成合力。

  齐振伟说,这需要从产品供给端发力,从军方需求端发力,适度扩大需求信息发布范围,实现军方“所需”与地方“所能”的有效对接,把地方“所盼”与军队“所有”充分耦合,促进技术、资金、人才、信息、资源等生产力要素和战斗力要素在军地之间自由流动、交流共享。

  他建议要强化军地政策法规衔接,统筹双方的共性需求。通过立法实现军民用产品标准对接,形成鼓励采用成熟军民两用“货架产品”和民用标准的激励机制。通过立法加强军地信息沟通,建立推进军用转民用技术、民用转军用技术的监督考核机制,统筹资源对民企投资军用技术开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军民资源开放共享

  齐振伟说,目前我国军民资源相互流通共享情况不理想,军民协同创新机制不够健全,现行的科研管理体制存在军民分割、多头管理的现象,造成大量浪费。信息平台不完善,“民参军”渠道不畅通,使民企获取军方需求信息难度较大,导致自身技术产品与军方需求不能很好的对接。

  他建议,必须通过加强立法推进军民资源开放共享。一是通过立法建立军地协同创新机制,明确管理职责。二是通过立法强化军民科研资源共享。军地联合制定国家重点实验室与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设施等重要科研基础资源共享的政策法规,鼓励军工单位和民口企业联合论证、申请设施、设备。三是通过立法大力推进军民信息资源开放共享。鼓励军地探索线上线下多渠道的信息对接模式,从国家层面规范网路服务平台信息交互标准和共享接口,保障信息顺畅传输。

  齐振伟说,伴随我国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的推出,军工企业事业单位改革或将实现新突破。预计2016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顶层方案的指导下,以及国防科工局,总装备部等逐步放宽管制的背景下,各大军工集团的改革方案将相继确定,并按步骤稳步推动军品总装类资产进入上市公司,科研院所改制上市的大幕也将拉开,为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创造条件。因此,必须加强军民融合市场运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规范混合所有制发展、企业上市等方面的行为。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16-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