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企业
最高获300万补助

 

摘自《莆田新闻网》 2016年10月21日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因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非常适合中小微企业融资。日前,莆田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引导和规范各类社会资本发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充分发挥金融杠杆的作用,为实体经济服务。

  该《意见》提出,要加大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鼓励融资租赁企业拓展船舶、汽车、工程机械等传统融资租赁业务,增强对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的带动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融资租赁企业与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智能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度融合,助推相关产业加快发展。

  据介绍,为了促进融资租赁业加快发展,莆田市规定,对设立在莆田的融资租赁公司为莆田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市财政在省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按不超过当年新增融资租赁合同额的3‰比例叠加予以风险补偿,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支持企业设备更新等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市财政在省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按项目设备(含技术、软件)投资额的3%叠加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此外,莆田市还在拓宽融资租赁企业融资渠道、落实融资租赁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优化融资租赁业发展环境等方面作出了明确部署。(陈盛钟)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16-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