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该如何解读《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

 

《现代租赁》网首次发布日期:2014年08月14日作者:沙泉

   国发〔2014〕26号文《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一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有大篇幅的字段(390字)来说明融资租赁在作为加快生产性服务的产业,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中的重要性,非常少见。

  像往常一样,凡国务院出台有关融资租赁的文件,通常都被一些人描述成“融资租赁的春天”来了。但要按某些人的观点,融资租赁在短短几年中发展规模都快3万亿,已经火热的不得了,俨然成为世界租赁老二。这样的话,还谈何春天来了?

  当年融资租赁进入崩溃边缘时,融资租赁的春天给人一丝勇气,一线希望。然而“春天来了”喊了33年,融资租赁的市场渗透率依然在低位徘徊。还在喊的春天,这次是否真的来啦?

  “指导意见”中提及的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发展的主要任务共11项,融资租赁排在第三,充分体现出融资租赁的生产性服务业的身份,显示出其优先发展的地位。

  因为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服务对象不同,“指导意见”对于具体的融资租赁企业来说,有些可能是春天,还有些可能是冬天即将来临的信号。

  首先“建立完善融资租赁业运营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丰富租赁方式,提升专业水平,形成融资渠道多样、集约发展、监管有效、法律体系健全的融资租赁服务体系。”加强了对融资租赁的监管。融资租赁的市场“灵活创新”往往与“加强监管”相悖,原来可以随意创新的业务,今后可能会受到制约或限制。从类信贷的回租业务向需要专业技能的直租业务转变并不那么容易。找市场,找人才将加剧了业界的内部竞争。

  其次“大力推广大型制造设备、施工设备、运输工具、生产线等融资租赁服务,鼓励融资租赁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引导企业利用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强调了融资租赁今后的发展方向主要是设备租赁和服务于中小企业。从“服务于实体企业”向“服务于实体经济”转变,对于原来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群集中在大型国企、央企,政府平台,租赁标的为不动产或无形资产的租赁公司将带来新的挑战。

   第三“鼓励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开拓国际市场。紧密联系产业需求,积极开展租赁业务创新和制度创新,拓展厂商租赁的业务范围。”可以说是从服务于企业的销售市场出发,向国际要市场,用服务创新促进厂商销售。

   第四“引导租赁服务企业加强与商业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合作,充分利用境外资金,多渠道拓展融资空间,实现规模化经营。”引导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除了银行贷款这一种间接融资方式,向更多的直接融资转换。在外汇储备及其丰富的今天,还鼓励融资租赁业到境外融资,原因就是因为融资租赁公司服务于生产性企业。倘若租赁公司的服务对象不在此,那么这个特殊照顾的政策是否还能享受,值得疑问。

  第五“建设程序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转高效的租赁物与二手设备流通市场,建立和完善租赁物公示、查询系统和融资租赁资产退出机制。加快研究制定融资租赁行业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和行业自律。建立系统性行业风险防范机制,以及融资租赁业统计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强调了融资租赁的市场体系建设问题。这点对全行业都是利好,没有租赁公司不喜欢这样的政策落实。

  下一步要看的是设立服务生产性企业的融资租赁企业的准入是否放开的问题。按照“指导意见”政策措施的工作任务,由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进一步放开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不得对社会资本设置歧视性障碍,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由工商总局、中央编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进一步减少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前置审批和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加快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前置审批是否还能保留,值得业界严重关注。

《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14-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