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的金融标签

作者:沙泉

《现代租赁》网首次发布日期:2014年07月07日

  融资租赁到底属于什么性质的产业,在进入中国33年后还在争论这个问题,说明对融资租赁的认识远没到位。

  中国的融资租赁是从日本引进,日本的融资租赁是从美国引进。不能说是日本模式与美国模式有很大的不同。但因其进入中国的时间段不一样,对中国融资租赁的影响也不一样。业界这种观念上混乱,适应不了中国经济转型下,租赁面临的挑战。中国的融资租赁要想持续发展,继续辉煌,到了应该理清一些混乱概念的时候了。

  日本模式的融资租赁

  这里不是说日本模式有什么错误,而是在当时的环境下,日本模式转为中国模式时,被扭曲了。

  改革开放初期,文革十年浩劫把中国经济引入崩溃的边缘。资金、设备、技术、管理、人才都极度匮乏。然而中国的计划经济体系又制约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在金融管制的情况下,国外金融机构要进入中国的金融体系根本不可能。引入日本模式的融资租赁,目的是要解决旧的金融体制与新经济发展的矛盾。

  为解决矛盾,通过设立中外合资的融资租赁公司。国外的金融机构变身租赁公司,以股东贷款的方式,将外资、设备引入中国。对中国经济的发展,立下汗马功劳。带来的副作用是:人们都以为融资租赁就是金融业务。融资租赁公司就是给承租人融资的放款机构。开展的是有合法身份,但没有租赁,就体现了放款的内涵。这种印象一直流传至今。只要“融资”名称不改,信贷意识不变,就算进不了金融圈,进了融资租赁圈也算是搞金融的。甚至信贷人员和租赁业务人员在业界可以互通互换。

  经过第一轮融资租赁衰落期的人都知道,把租赁当信贷做,对物的忽视,对风险管理的漠视,最终导致全行业的崩溃。最后以日本为首的外商投资股东,以惨重的失败,退出中国融资租赁业。在中国都引以为豪的中国第一家中日合资融资租赁公司——中国东方租赁公司,就在日本模式下消亡。直到2004中国融资租赁第三次起飞, 日本股东换个面孔重返中国,并在多家租赁公司投资。当年的经历现在对他们来说是痛苦的,不愿在以原貌复出。

  不管社会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中国的融资租赁业从始至终都打上深深的金融烙印。1986年金融体制第一次改革,融资租赁公司是被当作金融企业,纳入金融监管体系。所有的内资融资公司都变身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这就是中国的金融租赁公司起源。税务上也把融资租赁纳入“金融保险业”征税范畴。

  为了给过去收烂摊子,金融租赁公司监管部门长期不批新公司,十多年后又蹦出一个内资融资租赁公司系。所谓融资租赁金融、外资、内资三足鼎立就是这样产生的。

  美国模式的融资租赁

   经过痛苦的磨难,在融资租赁即将崩溃的边缘时, 在困惑金融租赁行业是否还需要维系下去,在大家都想知道融资租赁原本是个什么样子,需要什么样的环境因素和条件才能健康发展的时候。当时的金融监管机构人行,请来美国的租赁专家,传授融资租赁发源地美国租赁经验。

  从此美式租赁在理论,在中国的实操和政策实践上逐渐成为主流。让融资租赁重返原本的发展道路,使得中国融资租赁业开始二次起飞。实现了从信贷到服务,从金融的超级市场到专业化的转变。不能把利率当卖点,道出了融资租赁的本质。租赁公司的收入不能再限定在那点利差上。

  这些变化并没有改变融资租赁的轨迹,国外的先进经验到了中国与具体实践相结合时依然会发生变化。问题还是出在“金融”上。为了重组金融租赁公司,引入了民营企业,凭借“金融牌照”一方面做真租赁,另一方面想方设法以租赁的名义给股东圈钱。融资租赁业又陷入低潮。

  中国模式的融资租赁

  业界都愿意往“金融”上靠,监管部门却紧张的不得了。从1995年批最后一家金融租赁公司算起,2000年出台了第一版《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前后12年,金融监管部门没有审批一家新的金融租赁公司。2004年融资租赁立法促动了各个政府行政主管部门,07年银监会重新修订《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允许银行独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银行的进入,类信贷的回租业务成了融资租赁的主流业务。“来钱快”的冲动,导致商务部旗下融资租赁公司也转型做类信贷融资租赁。

  正因如此,中国的融资租赁规模呈几何爆炸似增长,租赁的市场渗透率却依然小步增长。如此大的差距足以说明中国的融资租赁业走偏了。“融资租赁属于金融业”,“融资租赁不需要考虑租赁标的物”,“融资租赁理论过时,需要创新,需要走中国特色融资租赁发展道路”的呼声不绝于耳。

  这些也不能全怪租赁公司。市场条件在那,在流动性过剩的情况下,谁动手早,谁就能早获利。让谁收手谁都不干,谁让收手,就跟谁急。

  中国融资租赁业面临被转型的问题

  2013年国家税总进行营改增的税制改革,因为租赁物的原因。融资租赁在也享受不到“金融保险业”的待遇。经过04年的立法,国家财税部门清晰地认识到融资租赁就是服务业。哪怕披上“金融机构”的“马甲”,也改变不了服务业的税收政策待遇。

  2014年出台融资租赁司法解释时,在业界的强烈呼吁下,司法解释居然没有有对租赁标的物范围进行限定。但文件从头到尾都是“物”,对债的问题一字没提。说明司法部门对融资租赁的认识还是清醒的。这与融资租赁就是金融的概念大相径庭。

  真正迫使租赁行业转型的是十八大三中全会提出的二次改革开放。从顶层上设计改革纲领,资金适当紧缩,一下子开始改变融资租赁行业的命运。融资租赁公司因为资金来源充裕,客户群针对大型国企央企、上市公司、政府平台企业。租赁公司不愁资金来源,不愁没有客户。不大干快上才是怪事。资金一旦收紧,租赁公司就开始叫难了。

  三中全会后带来最大的变化是经济从信贷推动,向服务推动转型。资金紧缩了,银行惜贷了。依靠信贷推动的租赁公司的日子不好过了。要想钱不难,就要做中小企业项目。就要做确保运作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的直租业务。

  不知租赁公司现在是否反省到:租赁公司是个借款企业,而不是放款企业。把租赁当信贷做的出现司法问题绝对得不到保护。没有物权的司法案例,每个租赁公司都是败诉者。“名为租赁,实为贷款,合同无效,退还本金”已经成为习惯性司法判案了。这时还以金融自居,只能自欺欺人。

  如果真要把租赁做成金融业务。那么你的业务行为就要附合金融属性: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都要同时具备。那时即便没有金融牌照,你做的也是金融业务。

  金融标签有害无益

  在讨论这个问题前先要理清几个概念。融资租赁是出租人以融物的方式达到承租人融资目的的交易。不是:即融资,又可融物的概念。是金融与贸易结合的边缘产业,不是金融、贸易都可以做的产业。

  融资租赁直租绝对服务实体经济,融资只是代人融资行为,不是资金的通道业务。融资租赁回租业务是唯一能把资金交给承租人的交易方式,是通道业务,也是最大“影子银行”嫌疑的业务。

  都说融资租赁要服务实体经济。那么不是实体经济该是什么经济呢?那就是虚拟经济。虚拟经济包括那些产业?不多。只有金融和房地产。银行要把钱给租赁公司这样的“金融企业”,那就是服务虚拟经济。租赁公司要把资金交给房地产,那也是服务虚拟经济。租赁公司本是一般企业,非要挂个金融招牌,结果就是国务院107号文:把融资租赁公司纳入影子银行关注对象。银行要把资金给这样的企业,定向宽松的政策就惠顾不到这样的银行。

  可能有人要问那么金融租赁公司该怎么办?他们可是正经挂金融牌照的公司。如果你要仔细观察就会发现,金融租赁公司是按放款人监管的。他们可以进入同业市场,可以吸收股东存款的资金来源。所有的租赁规模都纳入信贷规模监管。就连直租也包括在内。反而金融租赁要和融资租赁切割,怕“乱做租赁”的坏名称影响了金融行业的“正规军”。你想往金融靠,金融业要不要你还是个问题。

  融资租赁业转型势在必行

  中国需要真租赁。需要促进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的租赁。需要真正扶持实体经济的租赁,而不是打着服务实体经济,实际上扶持实体企业,最终是否能落实到实体经济,谁都不知道。打着创新的旗号规避监管、规避宏观调控,做改革开放的拆台者的租赁,要从银行再得到资金就不会向过去那样容易,相信没有几家银行愿意粘这个包。

  现在租赁公司也不是没路可走。包括金融租赁公司的整个融资租赁业都到了转型期。

  服务对象,从大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变;服务虚拟经济向服务实体经济转变。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融资租赁由信贷推动,向资本推动转变;租赁公司由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变;租赁公司服务以为承租人服务为主,向以出资人服务为主的转变。操作意识从放款人,向借款人的观念上转变。融资方式上从融资,向融物方向转变。互联网金融融资方式,从线下向线上转变。

  形势比人强,办法比困难多。由媒体推动“第一届全球租赁业竞争力论坛”将请来国际上最牛协会、最牛租赁公司,最牛专家来华与业界进行交流。他们曾经面临困难,走出低谷的经验,将给我们注入租赁知识的新概念,新方法。

  在当前的新形势下,尽早卸下没有实质价值的土豪金披甲。若再坚持不转型,有可能披着金马甲要饭吃。

  在媒体的强力推动下,融资租赁业需要重新认识,重整旗鼓,向健康发展的道路上回归。再次经过经济低潮洗礼的租赁公司,留下来的都是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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