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财经网》 2012年02月24日
【财经网专稿】记者 叶兰娣 2月23日,华夏银行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拟出资设立一家金融租赁公司。
据公告,拟设金融租赁公司注册地点在云南省昆明市,华夏银行拟出资不超过30亿元,持股比例不低于82%。
银监会于2007年修订《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开始允许商业银行试点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当年,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5家银行获准筹建金融租赁公司,是首批获批的商业银行。
2010年,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试点进一步扩大,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3家金融租赁公司获准开业。2011年10月,浦发银行与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筹建一家金融租赁公司也获批。
目前,我国租赁市场渗透率还很低,一直徘徊在3%至5%左右,而发达国家则普遍高达15%至30%,而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在资本实力和客户资源方面都具备明显优势,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在信贷偏紧的环境下,融资租赁公司得到了较大的发展空间,由商务部主管的在香港上市的融资租赁公司远东宏信近期披露其2011年净利同比增长超过55%。
2月23日,华夏银行收盘价报11.47元,跌0.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