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金昌:融资租赁登记纳入动产担保登记系统,符合国际惯例,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

 

摘自《中国经济网》 2011年09月06日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6日讯 (记者王慧梅) 日前,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国银行业协会和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共同主办的“租赁业发展与制度建设座谈会”在天津召开。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IFC)成都办公室主任赖金昌在会上就征信中心建设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的意义发表了自己的见解。赖金昌认为,由已经建设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征信中心来建设和维护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符合国际惯例,并可有效节约社会资源。

  赖金昌称,根据国际经验,各国的融资租赁登记都是纳入动产担保登记系统的,中国目前虽然还没有建成统一的动产担保登记机构,但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根据《物权法》的授权,建立了全国首个基于互联网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因此,在此基础上,由征信中心建设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非常合适,既能够很好地公示租赁物权益,同时可以有效地提高查询效率,并节约社会资源。另外,赖金昌也指出,担保物权登记系统和征信系统的服务对象是完全重叠的,由征信中心一家机构建设,可以形成一种综合性的产品为用户提供更好的增值服务。

  此外,赖金昌还指出,担保登记是一项公共服务,目前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提供免费服务,即使将来收费,征信中心的收费也不以盈利为目的,不以标的物价值为收费标准,对租赁公司来说登记成本很低,但潜在好处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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