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租赁副总经理竺叶群
期待与外资公司同台竞争

 

摘自《中国经营报》 作者:郭斐 2011年05月20日

   聚焦到飞机和船舶租赁,交银租赁副总经理竺叶群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专访时,就直言,希望国家能在制度安排上使得国内的金融租赁公司与外资公司可以在同一平台上竞争。

  尽管金融租赁行业让众多机构看到了巨大的市场机会,然而,行业在呼吁政策时也显得异常“团结”。聚焦到飞机和船舶租赁,交银租赁副总经理竺叶群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专访时,就直言,希望国家能在制度安排上使得国内的金融租赁公司与外资公司可以在同一平台上竞争。

  《中国经营报》:船舶和飞机是融资租赁的重头,在这些领域你期待有哪些政策扶持?

  竺叶群:船舶登记制度所附带的税收成本很高,比如海事相关部门希望SPV公司所购买的境外船舶能使用五星旗作为船旗,但是这样的购船含税成本比挂境外国船旗高出至少20%。按照我国的制度,如果购买境外船舶并在国内做船舶登记,购船费用需增加9%的关税与17%的增值税,折算下来约为船价的27.53%,这还不包括国内注册登记(即挂五星旗)的船舶还需缴纳营业税、以及年检等费用。

  希望国家能在金融租赁这块有税收、海事、外汇等整体性制度安排,出台一些操作指引、实行办法,使得金融租赁能在上海建设航运中心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比如当前融资租赁业在增值税转型中无法抵扣增值税,建议税务部门能明确承租人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出租人交纳营业税,不缴纳增值税,承租人作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准予其从销项税中抵扣。此外,关税方面,租赁公司购买飞机的关税负担远远高于航空公司,一定程度上使国内租赁公司不能与国外租赁公司在同一平台上展开竞争。

  《中国经营报》:由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并没有对金融租赁做出明文规定,具体到船舶租赁,很多项目需要“一事一批”,在这种情况下你们最担心的问题是什么?

  竺叶群:最担心报批的流程影响商务进展。以船舶租赁为例,涉及外汇、海关、海事、税务等各部门,涉及船舶、船旗与船籍登记注册、相关税收减免,换汇美元支付等问题,很多项目确实是“一事一批”。国外整个购船交易流程一般都是两周左右,国内因为在报批各部门的过程中,波罗的海干散货运价指数在波动,市场上船舶的价格、租金同时在波动,可能会导致项目审批下来客户却流失了。

  《中国经营报》:我们看到,交银租赁2010年在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中首发20亿元金融债,公司在融资方面是否顺畅?

  竺叶群:除了发金融债,我们主要通过自身实力以及信用从银行借款,目前政策不允许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通过银行母公司拆借资金,因此我们主要会找外资银行合作。

  但一个现实问题是,境内外汇融资成本高,正常交易中美元缺乏。由于我们的负债成本较高,不能申请外汇额度。相比之下,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筹资通道比较方便,比如境外母公司美元注册资本、发行美元债券等方式,所以这方面影响了我们与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竞争力。希望以后能允许SPV开立离岸账户,准予在保税区设立SPV的外汇借款,给予金融租赁公司用于机船租赁的外汇额度等。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11-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