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增发+发债 金融租赁公司融资改渠道

 

摘自《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丁玉萍 2011年4月23日

  资金来源问题仍制约金融租赁公司发展的瓶颈。

  近年来,银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保理构成了金融租赁公司融资主渠道。不过,今年由于信贷成本高企,额度控制,且股东增资不易,发债融资可能成为融资主趋势。而对于企业来说,发债有助于提高中长期资金占比、提高流动性管理水平,也是出路之一。

  4月19日,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租赁)总裁周巍向记者表示,该公司非公开定向增发方案已报监管部门,正在审批过程中。增资扩股补充资本金之余,该公司今年还计划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15亿规模的金融债,目前也在申请当中。此外,民生租赁还在研究赴港发债事宜。

  发债融资

  当前银行体系信贷规模收紧、流动性趋于紧张,金融租赁公司无论是从大股东银行处获得资本金补充还是信贷支持,都变得不那么容易。因而今年金融租赁公司发债融资可能会成为行业主流。

  事实上,民生租赁这份增资扩股方案计划已久。早于去年9月30日,该公司控股股东民生银行(600016,股吧)已公告了增资议案,民生租赁采用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方式发行股份18.95 亿股,增发后股本规模由32 亿股增至50.95 亿股,其中民生银行持股26亿股,占比51.03%;定向增发股东持股18.95亿股,占比37.19%;天津保税区持股6亿股,占比11.78%。

  半年之后,监管批文仍未下发,因而发债融资成为迫切之需。周巍坦言,现在对金融租赁公司发债的审批门槛仍较高,审批较严,“我们希望第一步先在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债,打通债券融资渠道,以后不排除申请赴港发债。”

  发债融资目前已有先例。

  自2009年8月底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公告,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后,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首单金融债诞生于交银金融租赁公司,该公司于2010年7月发行了三年期金融债20亿元;而此前的5月,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旗下的华融金融租赁也已在银行间债市发债10亿元。

  今年金融租赁公司发债融资可能会成为行业主流。除民生租赁外,国开行旗下的国银租赁公司今年亦计划完成规模总计45亿元的金融债发行。

  背后的原因在于,当前银行体系信贷规模收紧、流动性趋于紧张,金融租赁公司无论是从大股东银行处获得资本金补充还是信贷支持,都变得不那么容易。

  一位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人士告诉记者,尽管金融租赁公司的客户普遍为优质客户,此前与商业银行也均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但今年贷款利率也上浮明显。他所在的租赁公司不久前放弃了一笔与某大行贷款的合作机会,因该行要求利率较基准上浮30%。“成本太高了,之前我们的优质项目有的采用基准利率,有的较基准下浮。”

  “实际上,发债融资是今年整个金融租赁行业都要面临事项,很多亦在计划之中。”该人士表示。

  而发债融资被看好的另一原因是,发债能一定程度上改善金融租赁公司资金来源的期限结构。

  金融租赁公司融入资金多是短期为主,而租赁项目一般是三、五年或更长,这种资金短借长用的问题比商业银行更为突出,不能不引起关注。

  4月18日,民生租赁常务副总裁王蓉向记者表示,为防范这种“短钱长用”可能带来的流动性风险,该公司正在考虑加大中长期资金来源的比例,“今年计划中长期资金占比从10%提高到20%。”

  对于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来说,银行贷款(主要是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保理业务是主要的融资渠道,以民生租赁为例,二者在全部资金来源的占比接近90%,尤以前者为多。

  周巍介绍,中长期资金来源目前主要依靠资本金补充、保理、发债三大渠道获得。资本金补充主要依靠向原有股东定向增发新股,或吸收新股东;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是指,通过受让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应收租金,由银行向租赁公司提供应收租金融资、管理、催收以及承租人信用风险担保等金融服务。而金融债发行一般为三年期、五年期,可以拓宽持久资金来源渠道,与租赁项目期限相匹配。

  流动性管理命题

  流动性风险管理是金融租赁公司面临的首要挑战。

  随着租赁业务规模的扩大,金融租赁公司将面临不断提高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这不仅仅是拓宽筹资渠道的问题,还要“让资产保持合理的流动性”。

  提高流动性管理水平有赖于必要的流动性储备,如获得银行承诺性同业授信额度、租赁资金证券化、权益转让等。不过,上述金融租赁公司人士告诉记者,我国金融租赁业还属于初级阶段,目前租赁合同转让和证券化尚不成熟,风险管理渠道比较狭窄。
  然而,随着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发展逐渐趋于专业化,一些应对之策正在成行或者探索中。

  王蓉透露,从去年到今年,民生租赁已于包括中信银行(601998,股吧)在内的五家银行完成了租赁资产的转让,并且是卖断性的。她还补充说,转让的都是融资性租赁资产,在未来的业务结构调整规划中,公司计划逐步提高经营性租赁资产的占比,“比例从10%提高到20%。”

  融资租赁以性质划分可以分类为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前者为融资性,而后者是融资租赁发展的一个高级阶段,带有投资性质,对租赁公司业务能力、管理能力都有更高的要求。而在我国,租赁的二级市场还不发达,经营性租赁尚处于起步阶段。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17家银行系租赁公司总资产规模达3156.99亿元,其中融资租赁资产2690.24亿元,而经营租赁资产313.08亿元,占比还不到10%。

  “经营性租赁不仅仅以收租金为目的,如果中间租赁物升值,还可以卖出去,发挥投资收益属性,所以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租赁公司的资产流动性管理,尤其是解决资金长短期限的搭配问题。

  不过经营性租赁的前提是,租赁公司必须要对市场、行业更加了解。”上述租赁公司人士表示。

  除了向商业银行转让,租赁资产有望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王蓉说:“租赁公司的资产怎么在交易所挂牌,我们也在与天津、北京等地的交易所探讨。”

  此外,良好的股东背景及规模实力使得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更易获得大笔银行承诺授信,作为流动性储备。

  例如,日前民生租赁获得中国进出口行1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去年11月民生租赁已获得中行天津分行80亿元的授信额度;同月,另一家行业排头兵工银租赁公司也获得进出口行1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承诺。

  流动性风险管理是金融租赁公司面临的首要挑战。

  银监会于去年12月下发《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修订稿)提出,流动性资产储备不得低于未来30日的资金净流出量,未来一年内可供使用的稳定资金不得低于一年内业务所需的稳定资金。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11-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