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租赁:谋求专业化融资长足发展

 

摘自《第一财经日报》 2010年12月01日 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曹金玲

  作为首批银监会批准试点成立的五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之一,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交银租赁”)专业化融资领域的道路正越走越宽。

  交银租赁成立于2007年12月,注册资本40亿元,是交通银行的全资子公司。截至今年9月末,公司租赁资产规模已突破290亿元大关,达到292亿元,在国内金融租赁公司中位居前列,其在工程机械厂商租赁、机船业务融资租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优势明显。

  2010年,交银租赁在发行金融债券、设立保税区项目公司(SPV)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突破,为未来的快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在一系列创新举措之后,交银租赁将来的业务发展思路为何?当今宏观经济环境下的金融租赁业发展机遇和挑战又在哪里?《第一财经日报》近日独家专访了交银租赁总经理陈敏。

  第一财经日报:在目前的宏观经济环境下,金融租赁业有怎样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陈敏:2007年3月,新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允许合格金融机构参股或设立金融租赁公司。随后,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等纷纷试点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在过去的近三年时间里,面对全球金融局势下滑和相关产业、行业暂时低迷的大背景、大环境,国内金融租赁行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艰难创业过程,整个行业表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金融租赁公司经营特色和个性越来越鲜明,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在飞机、船舶、工程机械等金融租赁的传统行业发展迅速,逐步形成了较为雄厚的业务基础和核心竞争力。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国内金融租赁行业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国目前金融租赁渗透率仅为5%左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成熟租赁市场两位数的市场渗透率;同时,鉴于国内金融租赁企业大多以大项目、大企业为目标,金融租赁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远未得到充分发挥,与我国的经济规模、发展速度和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

  但是,我们对金融租赁这个朝阳行业在中国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随着市场环境的逐步成熟,相关法律和税收政策的逐步出台和完善,随着有关部门对金融租赁的逐步重视,以及各类企业对金融租赁的逐步认识和接受,金融租赁在中国必将走向快速发展的道路。

  日报:交银租赁已在上海综合保税区设立了两家独立的SPV(特殊目的公司,又称特殊项目公司),并且已经实施了春秋航空飞机租赁项目。你能否介绍一下进展过程?

  陈敏:2月份,银监会下发《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金融租赁公司设立项目公司的设立资格、申请条件、日常运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规定。交银租赁一方面准备设立项目公司的资格申请材料,从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公司管理制度、人员构成等方面落实银监会要求;另一方面则对未来项目公司拟实施项目持续推进,并加强与上海综合保税区的进一步沟通,力争在资格申请批准后,尽快通过具体的实施项目将项目公司落地。

  5月25日,公司收到银监会批复,成为上海首家获得银监会批准的“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资格”的金融租赁公司,随后,立即在前期项目公司筹备的基础上,启动了工商登记的申请审批工作。5月28日,由公司出资设立的融资租赁项目子公司——“交银金凤凰(上海)飞机租赁有限公司”、“交银太平洋(上海)船舶租赁有限公司”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正式落户上海综合保税区。

  随后,公司以交银金凤凰SPV项目公司为主体,与春秋航空成功实施了一架空客A320新飞机的融资租赁项目,实现了公司通过保税区SPV运作飞机租赁项目零的突破,也标志着公司在业务创新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日报:设立SPV可以说是开展飞机船舶经营性租赁的基本前提,而开展经营性租赁又是金融租赁公司发展壮大的基本前提。在你看来,SPV的设立对于交银租赁的发展意味着什么?

  陈敏:设立独立封闭的SPV作为名义出租人,由SPV所有的单架飞机、单艘船舶等作为租赁标的物,出租给承租人营运,是目前国际航空、航运租赁业务的普遍做法,已经成为金融租赁的行业惯例;设立SPV,能够帮助金融租赁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通过享受税收优惠降低项目融资成本,实现飞机、船舶的市场化运作和项目风险隔离,从而提升金融租赁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交银租赁成立以来,始终把飞机、船舶租赁业务作为业务发展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点,在做好传统行业和机船业务简单售后回租模式的同时,也认识到税收、风险等制约机船业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客观瓶颈,在公司内部专门设立了包含业务、财务、法律等各方面人员的SPV项目研究小组,有针对性地开展在国内保税区设立SPV实施机船融资租赁业务的理论研究,不断加强与监管机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地保税区,尤其是上海综合保税区的沟通和交流,为最终特殊项目公司相关政策的制定出台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和依据。

  日报:交银租赁20亿元金融债已正式上市交易,公司也是第一家获此资格的银行系租赁公司,那么金融债的发行将对交银租赁的业务发展起到怎样的作用?

  陈敏:9月3日,交银租赁2010年20亿元金融债正式上市交易,本次金融债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所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新增租赁项目投放和到期债务的偿还。这有利于交银租赁开拓资金来源、降低资金成本,成功发行后公司中长期资产负债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风险承受能力也进一步增强;同时这也是国内银行系租赁公司首笔金融债的成功发行。

  首先,本次金融债发行夯实了公司发展的基础,标志着上海本地金融租赁公司在直接融资方式上的又一次重大突破。同时金融债募集资金将可以满足未来交银租赁开展单一项目融资租赁公司的长期资金需求。第二,本次金融债成功发行不仅体现了市政府和监管部门对交银租赁发展的重视和支持,同时也极大地提升了交银租赁的市场影响力。第三是本次金融债的发行扩大了公司长期资金来源,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效解决了金融租赁公司长短期负债不平衡的问题,对提高公司流动性风险防范能力、规范化运营和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具有良好的推动作用。

  日报:交银租赁成立将近3年,在金融租赁行业占据了一定的市场地位。站在第四年的起点上,尤其是在母公司交通银行“两化一行”整体发展战略中,交银租赁有怎样的业务发展思路?

  陈敏:交银租赁是在交通银行“走国际化、综合化道路,建设以财富管理为特色的一流公众持股银行集团”整体发展战略背景下成立的,是交银集团综合化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公司将继续按照交银集团“两化一行”战略和“倍增计划”的战略部署及总体要求,积极转变发展方式,更好地平衡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协调发展,努力把公司办成一家综合实力居前、专业特色清晰、盈利能力领先、资产质量优良、品牌形象良好的活跃金融租赁公司,保持在金融租赁行业中的第一集团市场地位。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1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