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财新网》
2008年01月03日
银监会已于近日批准农银金融租赁公司(下称农银租赁)和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兴业租赁)开业。两家机构分别为农行和兴业银行的全资子公司。
农银租赁和兴业租赁注册资本均为20亿元,注册地分别在上海和天津。
与其他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定位主要为大型设备不同,兴业租赁定位有明显特色,据兴业租赁有关人士介绍,节能减排、金融同业是兴业租赁有别于其他银行系租赁公司的业务方向。兴业租赁将充分利用滨海新区作为国家开发开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政策与地缘优势,遵循兴业银行整体业务和客户发展战略,服务于节能减排、金融同业、交通运输、能源电信、冶金采掘、工业装备、工程机械等领域的融资租赁业务。
农银租赁的业务定位与第一批试点的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类似,主要依托于母行的客户,租赁物主要集中在船舶、飞机和大型设备方面。
自2007年银监会发布新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并开展第一批金融租赁公司试点,工行、建行、交行、民生银行、招行和国开行先后组建了金融租赁公司。第一批试点的银行系租赁公司不约而同地把航空、船舶等大型设备制造业定位为其目标市场。
自国务院今年批准第二批金融租赁公司试点开始后,目前已获批开业的的有光大租赁、农银租赁、兴业租赁、昆仑租赁,除后者为产业背景的金融租赁公司,其余三家均为银行背景。
截至2010年一季度,全行业金融租赁公司资产总规模为1863亿元,实现净利25亿元,资本充足率达22.1%,不良率为0.78%、拨备覆盖率22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