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开租“大约在冬季”

 

摘自《正义网-检察日报》 2010年07月08日

  省城市民究竟何时才能租赁到5年就有产权的新能源汽车?昨天,合肥市将采用整车租赁方式推广私人新能源汽车的消息后,不少读者拨打热线询问具体时间表。昨日,记者带着市民们关心的这一问题采访了合肥市副市长杨增权。

  第四季度租车“有戏”

  杨副市长介绍,合肥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情况及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目前已经上报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待专家论证、通过批准后就可以在合肥进行正式推广了,“从目前进展的情况来看,在今年第四季度面向市民铺开应该有戏。具体操作细则将由合肥市科技局来制定发布,届时也会在第一时间通知媒体向老百姓发布。”

  5年可节约2万元

  据悉,采用租赁的方式将大大降低电动汽车的成本。以电池容量为16KWH的整车售价12万元人民币为例,对于生产企业,国家财政补助4.8万元,省、市两级财政补助2万元,剩下5.2万元由租赁公司一次性付清,能够迅速收回生产成本,并能持续改进新能源汽车产品。

  对于租赁公司,以5年期租赁方式回收5.2万元,平均每月需回收867元,考虑到资金成本等影响因素,租赁价格暂定1200元/月,租赁公司也可通过融资租赁方式一次性回收5.2万元,再以租赁收入来偿还融资本息。

  而对于私人消费者,租赁模式与传统车购置使用的经济性相比较,5年期的使用成本,纯电动汽车可节省约2.2万元。(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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