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彩专栏》“准贷款”可能冲击宏观调控效果

 

摘自《路透社》 2010年05月13日

   路透中文网专栏作家 张小彩/文 (本文只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按下葫芦浮起瓢”,这句话用来描述当下中国的信贷控制十分恰当。当银行系统的信贷量被监管部门用贷款规模的紧箍咒卡住的时候,它又会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浮出水面。

   央行本周二公布的4月份信贷数据令经济评论界颇感欣慰,并让人们对完成全年的贷款控制任务充满信心。

   据央行公布的数据,4月当月新增人民币贷款馀额为7,740亿元,其增长率比去年同期减少了7.76个百分点,按照全年四个季度3:3:2:2的放贷进度,4月份的数据表明,实现“把全年贷款控制在7.5万亿”的目标也尽在掌握之中。

   但是,不能忽视的是,银行贷款被控制的同时,非银行金融机构却暗潮涌动,去年以来它们所发放的“准贷款”数量却越来越多,并且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势头。信托、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原本在中国整个金融体系资产占比中数量极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现在看来,如果继续忽视这部分“准贷款”,即使银行贷款规模控制顺利完成,宏观调控的效果也可能大打折扣。

   根据用益信托工作室的统计测算,4月份银信合作理财产品规模达到4760.21亿元,其中信托贷款产品规模1576.82亿元,如果再加上组合投资产品中的信贷投资部分,4月份全部的信托贷款可能接近3,000亿元,几乎是银行贷款总量的40%。

   有人曾把2009年称为“信托业的春天”,尤其是去年下半年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贷款进行规模控制之後, 一些银行借道信托理财曲线发放贷款,并通过卖出贷款同时签订购回(不是回购)合同的方法,让这部分数据蒸发,逃避监管部门的监管。

   2009年12月银监会的111号文和113 号文旨在堵住信贷资产转让和银信合作产品中假卖断然後购回,以逃避规模控制的交易。但是,这并非要禁止正常的信贷资产卖断和回购业务以及与此相关的银信合作业务。事实上,信贷资产卖断和正常的回购已经成为银行调节流动性的重要工具。因此,今年1-4月份,信托信贷产品仍然呈爆炸式增长。

   与此同时,融资性租赁也正在变得越来越炙手可热,由于银行规模控制而无法获得贷款的企业转而寻求融资性租赁业务。目前中国有12家金融租赁公司多为银行系租赁公司,到2010年3月末,这12家金融租赁公司的总资产已经达到1,863亿元,比2007年比增长了9.3倍,目前的发展势头更为强劲。实际上,回购、售後回租等融资性租赁业务与通过信托实现的贷款一样,也是银行贷款的替代产品,或可称作“准贷款”。

   而另一方面,根据统计局公布的数据,4月CPI同比上涨2.8%, 高于预期,且增幅创下18个月以来高点;工业品出厂价格(PPI)增幅也达到6.8%。这表明中国的通胀预期已经十分强烈。另外,房地产泡沫也还没有挤出;人民币升值预期可能继续带来热钱;农产品、原材料、工资的上升将推动成本增加,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未来数月通胀形势严峻。

   控制贷款规模是中国当局遏制通货膨胀的重要手段,在此境况下,将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准贷款”业务纳入总的贷款规模监管可能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另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的异军突起还可能带来中国金融结构的调整和变化。2004年以来,中国的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资产占比基本维持稳定,大约是国有商业银行51%,股份制商业银行占15%,城市商业银行7%,其他金融机构27%。这样的结构布局是否适应中国的经济结构另当别论,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信贷控制下这些新的变化趋势必会带来中国金融体系结构的调整变化。

   这种变化首先是大银行的边缘扩张。目前无论是银信合作理财产品还是融资性租赁,基本是大银行的游戏,小银行几乎望尘莫及。据业内人士估计, 在银信合作的的信贷产品中,大银行所占比例可达到80%-90%。因为,信托理财产品的发售银行一般要求产品的规模要达到30-50亿,而只有大银行才可能组合出同一时间到期且如此大规模的贷款。

   而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也是大银行的天下。目前中行、工行、建行、交行、国开行、招行、民生银行等已经拥有金融租赁公司,据媒体报导,目前农行、光大、兴业等银行的金融租赁公司也正在审批或筹备。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下一步很可能成为大银行贷款释放的另一个通道。

   这种变化还可能影响其他金融机构的发展方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从制度设计上有与银行不同的主营业务和职能,如租赁公司的主营业务应为经营性租赁,而非“准贷款”。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当前特殊的信贷控制形势下急功近利地从事“准银行信贷业务”可能带来一时的增长,但是,从长远来看,这或许会影响这些机构的主营业务以及削弱不同类型金融机构之间对经济体的互补支持效应。

   因此, 无论从宏观调控还是从金融结构布局的角度,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新变化都应该引起关注。(完)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10-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