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中国工程机械商贸网 》
2010年03月08日
2004年5月卡特彼勒在北京成立融资租赁机构,第一次将工程机械融资租赁业务带入中国市场,然而在通过接近两年的摸索与学习后,中国工程机械企业才第一次迈入融资租赁的门槛,2006年4月20日,中联重科获工程机械行业第一张融资租赁“牌照”。随着中联融资租赁业务的展开,行业内企业看到了市场发展前景,纷纷加入到融资租赁的大潮中,自此融资租赁业务在中国迅速展开,为促进工程机械产品销售起到了巨大作用。作为一种市场前景广阔的销售模式,我们有必要重温一下融资租赁在中国工程机械领域的发展历程,从中得到一些启发和警示……
一、卡特彼勒在京成立融资租赁公司
2004年5月份最后一周卡特彼勒公司宣布在北京成立融资租赁机构,并将于当年四季度正式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其成为继通用电气(中国)融资租赁公司后第二家经中国商务部批准成立的外商独资融资租赁企业。
来华访问的卡特彼勒新任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欧文斯说,新的融资租赁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公司在中国拓展其全球商业模式的一个里程碑,这一商业模式已经在全球35个国家推行。欧文斯认为,中国是世界上工程机械增长最快的市场,卡特彼勒2002年在中国的销售额是5亿美元,预计2004年达到10亿美元,2010年将达到20亿美元。
二、卡特彼勒签下中国融资租赁第一单
2004年11月16日,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土方工程机械和建筑机械的生产商之一———卡特彼勒(Caterpillar)派出了自30年前进入中国市场以来最大的参展设备参加在上海举行的2004中国国际工程机械、建材机械、工程车辆及设备博览会。
同时,卡特彼勒(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宣布,将在此次展会上与其首批客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卡特彼勒(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是由两个卡特彼勒企业所拥有的独资公司卡特彼勒金融服务公司和卡特彼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组成。
三、中联重科获工程机械行业第一张融资租赁“牌照”
2006年4月20日,国家商务部、税务总局共同下发通知,确认北京中联新兴建设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等企业为第二批融资租赁试点企业。以中联重科投资控股的北京中联新兴建设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是国内工程机械行业第一个获得该资质的企业,也是我国目前所有已获批准的有该资质的唯一一家有厂商背景的企业。该资质的获准,使得中联新兴公司在销售、租赁、信用销售、二手销售等资源方面的组合成为可能。与此同时,通过现有的贸易方式和新的服务架构,利用信息流、物资流、资金流、信用流将各环节有机串联,使公司在构建完善的现代营销体系方面又前进了一大步。
通过融资租赁方式采购设备,将会为用户带来多种便利和利益。此次融资租赁资质的获得,为中联新兴公司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新的业务模式铺平了道路,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增强国际竞争力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四、龙工(上海)融资租赁公司正式运营
2007年7月,作为国内工程机械行业第二家获得中国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独资企业,龙工(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始进入正式运营轨道。
租赁业的外部环境日趋向好,是龙工成立融资租赁公司的主要原因,而且龙工融资租赁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发展迅速、资金雄厚,为龙工租赁的业务实施提供了坚实保障。根据融资租赁金融工具的特性和控股公司的主要需求,龙工租赁公司的职能定位已经确定,即实现龙工工程机械销售模式的重大变革——融资租赁销售。
五、首届工程机械融资租赁论坛在青海举行
2008年6月26日,首届中国工程机械融资租赁论坛在青海西宁举行。来自全国的工程机械制造商、销售代理商、租赁运营商以及租赁行业专家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中联融资租赁公司总经理万钧做了《厂商租赁大时代》的主题演讲,介绍了融资租赁的发展历程、厂商融资租赁的优势以及面临的主要困难和解决之道,获得了参会代表的热烈反响。通过论坛,中联融资租赁公司与首钢建设集团、中国石化建设公司等大型施工企业进行了深入交流和充分沟通,并积极宣传推广了中联重科的融资租赁业务。
六、徐工融资租赁试点申请顺利通过国家审核
2008年10月,徐工集团融资租赁试点申请报告顺利通过国家商务部和税务总局的审核,正式成为融资租赁试点企业。
作为国内工程机械行业龙头企业,徐工集团近年来经营取得较快发展的同时,积极拓展新的领域。为抓住工程机械租赁市场机遇,提高市场竞争力,2007年8月徐工集团投资4500万元成立租赁公司,2008年6月增资到17000万元。徐工租赁于2008年7月开始融资租赁资质申请工作;2008年8月将申请报告递交到国家商务部,并接受了商务部和税务总局的尽职调查;2008年10月商务部和税务总局批准并下发文件。
获得融资租赁资质为徐工集团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铺平了道路。根据徐工集团发展规划,徐工租赁公司2008年融资租赁规模将达3.5亿元,2009年计划15亿元,2012年达到50亿元。
七、增值税抵扣:工程机械融资租赁业望穿秋水
从2009年1月1日起将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简称《暂行条例),国家税务部门将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而《暂行条例》中并未明确融资租赁行为是否属于销售,对从事融资租赁该如何界定性质,这都将直接决定我国融资租赁企业能否同样得到高额的增值税抵扣。对于一台机器动辄都要几百万元的工程机械租赁业来说,这一点尤为重要。
以一家企业购买1000万元人民币的机械设备为例,如果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分三年购买,尽管企业可以分期付款,但除了每年缴纳300多万元的租金和其他服务费用之外,还要缴纳17%的增值税。而如果企业直接购买这批生产设备,就必须一次缴纳全部费用,但可以享受增值税抵扣,因此整体的购置成本将节约很多。
由于《暂行条例》中并未明确融资租赁行为是否属于销售,这便引起融资租赁行业的普遍担忧。一位工程机械租赁公司负责人忧心忡忡地说:“现在很多企业已经开始盘算这本账,还有不少企业拒绝签订新的采购合同,如此下去,设备生产商以租代售的销售方式将会被抛弃!”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屈延凯给笔者算了笔账。如果企业向租赁公司租赁1000万元人民币的货物。不能进行增值税抵扣的情况下,企业需要缴纳170万元的增值税。而融资租赁业务如果适用增值税,提供的货物应纳增值税税额为零,提供的应税劳务增值税税率为5%的情况下,企业所要缴纳的税款仅为117.8万元,节约了52.2万元人民币。
八、山推股份:试水融资租赁
2009年3月21日,山推股份公布了一份投资计划,拟出资1.8亿元在北京设立山推租赁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山推租赁有限公司是针对当前世界金融危机和经济形势迅速变化的现状,引入的一种新的信用销售模式,旨在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山推股份董秘王强说。
为应对危机,山推股份正在采取多种措施,而其中一项便是对原有销售模式进行改革。针对金融危机使下游企业购买机械资金匮乏,融资租赁受到下游企业热捧,山推股份提出“积极打造企业融资租赁平台,大力推进租赁业务的开展,完善营销模式,开创更广阔的市场空间”。而其具体措施,就是投资成立山推租赁有限公司。
九、中联重科签下海外融资租赁业务第一单
中联重科融资租赁(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日前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签订了第一笔融资租赁合同,这也是来自中国本土的融资租赁公司在海外签订的第一笔融资租赁合同,标志着中联融资租赁全球服务体系正式启动。
该笔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43米中联泵车。从2009年4月3号最初接触到正式签约,历时近1个月。
中联重科总裁助理、融资租赁公司总经理万钧介绍,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中国可以借助自身的流动性优势,利用中国的资金去帮助中国产品走向世界,占领国际市场。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的融资租赁全球服务体系建设,就是利用中联重科在中国银行体系的良好信用,借助中国金融机构较强的流动性优势,筹集资金,通过在目标市场上提供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实现对设备销售的巨大促进作用。
十、中国首家海外注册融资租赁公司入驻澳洲
2009年5月29日,中联重科澳大利亚-新西兰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融资租赁(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州黄金海岸市正式开业。中国驻布里斯班总领事任共平,中联重科董事长兼CEO詹纯新,高级总裁张建国、王春阳,副总裁熊焰明,总裁助理陈培亮、万钧,布里斯班部分政府官员以及来自中联澳大利亚各州的客户和凤凰卫视等国际媒体记者出席了开业仪式。此次开业,标志着中联重科融资租赁(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成为首家在海外注册的中国融资租赁公司。
任共平领事在开业仪式上表示,当前世界性经济危机仍在蔓延,中联重科在澳大利亚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充分表明企业与澳方加强合作、共渡难关的良好意愿。中联重科融资租赁首笔合同的成功签订,也填补了中国海外业务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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