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中小企业不妨试试中小企业融资租赁

 

摘自《慧聪网》 2010年01月28日

  时下,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作为一种特殊的信用形式,已成为集“融物”与“中小企业融资”为一体的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手段,成为连接金融、企业的又一座合作“金桥”。

  据了解,随着工银、建银、招银、交银和民生5家新组建的金融租赁公司正式投入运营以及一大批新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企业先后开展业务,中国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将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中国租赁协会筹备组召集人杨海田表示,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完成总量2008年约为1550亿元,2009年预计将超过3500亿元。

  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是由承租人指定设备及生产厂家,委托出租人融通资金购买并提供设备,由承租人使用并支付租金,租赁期满由出租人向承租人转移设备所有权的一种租赁形式。它是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所有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让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取得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与银行贷款、典当等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相比,中小企业融资租赁通过“融物”达到“中小企业融资”的目的,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相对不高。

  当前,很多中小企业因受自身管理水平低下、技术装备落后、创新能力不强、自有资金不足、抵押担保难、抗风险能力弱等因素影响,难以达到银行业信贷准入条件,从而陷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

  而在更新生产设备和技术、扩大再生产规模的双重压力下,他们既需要“融物”满足更新生产设备的需求,又需要“中小企业融资”满足再生产流动资金的需求。

  因此,银行业根据中小企业特点,适时开展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把“融物”与“中小企业融资”结合起来,不仅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而且有利于自身拓宽业务渠道,化解经营风险,促进业务增长方式的转变。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10-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