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融资租赁造拖轮

 

摘自《中国煤炭信息网》 2010年07月28日

核心提示:7月27日从天津港获悉,日前,天津港轮驳公司与天津港财务公司合作,在全港范围内首次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筹措资金建造多艘新拖轮,以进一步满足港口发展的需要。

  7月27日从天津港获悉,日前,天津港轮驳公司与天津港财务公司合作,在全港范围内首次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筹措资金建造多艘新拖轮,以进一步满足港口发展的需要。

  据介绍,传统的贷款融资方式造成企业前期投入多、还贷压力大。在筹集造船资金问题上,天津港轮驳公司大胆创新,经过深入调研,轮驳公司与天津港财务公司共同协商,确定了融资租赁。按照这种方式,两家公司签订协议,由财务公司出资建造符合轮驳公司要求的新拖轮,轮驳公司承租新拖轮,并定期支付租金,待偿还财务公司造船资金后,将拥有船舶所有权。与传统的贷款方式相比较,这种新的融资方式具有还贷期间长、手续简化、还款压力小等优点,有利于企业的经营发展。

  据悉,为保证港口的生产需要,天津港轮驳公司在新造、购买、租赁船舶模式的基础上,今年又提出了建造6艘5000马力全回转消拖两用船的计划,总投资预计超过3亿元。新船建造完成后,将使全港5000匹以上大马力全回转拖轮达到13艘。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10-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