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有哪些权利

 

摘自《法律界》 2009年12月30日

  法律界网站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在出租人收回租赁物时,如果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9-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