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第一财经日报》
2010年01月15日
记者
石仁坪
快速成长的银行系金融租赁或将迎来扩容。据知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第二批拥有金融牌照的金融租赁公司可能于近期由银监会批准筹建。
目前,国内融资租赁公司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银监会批建的有金融牌照的金融租赁公司,二是没有金融牌照的其他融资租赁公司,目前主要由商务部监管。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日前举行的“融资租赁登记国际研讨会”上表示,对于这两类融资租赁公司应实施区别监管,应允许拥有牌照的金融租赁公司扩大存款来源。
金融租赁扩容
2007年3月,银监会颁布实施了修订后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资质要求的商业银行和其他机构设立或参股金融租赁公司。截至2009年5月底,12家正常经营的金融租赁公司总资产超过948亿元,其中租赁资产855亿元,资产主要投向机器设备、电力设备、飞机、船舶等12大领域。
去年7月6日,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副主任陈琼透露,经国务院批准,未来两年将新增10家由银行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
知情人士透露,第二批4家金融租赁公司可能于近期获批筹建,但是关于这4家公司的名单,业内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农行、光大银行、 兴业银行(行情 股吧)和
北京银行(行情
股吧)发起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另一种说法则称北京银行拟设的金融租赁公司不在此列,而中石油拟发起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纳入银监会拟批复筹建的第二批公司名单。
北京银行相关高管对本报表示,他没有接到任何这方面的最新消息。中石油金融租赁公司筹备组人士则对本报表示,对该公司是否获批筹建尚不清楚。
据媒体报道,中石油和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计划联合组建的金融租赁公司——昆仑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60亿元,其中中石油出资54亿元,持股90%。
业内人士称,金融租赁公司两年多来发展迅速,业务总额呈几何级数增长。工银租赁常务副总裁闫峻此前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相对于全球市场,中国市场的差距还很大,欧美发达经济体的租赁渗透率平均在20%~30%,而我国还不到4%。
“目前国内有十几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对整个行业来说,数量还是有限的。”他认为,公司数量的增多,对行业发展有利,可以共同培育市场,增强市场活力,促进政策完善。
区别监管
虽然容量在快速增长,但是整个融资租赁行业还面临诸多制度问题和监管难题。闫峻曾对本报表示,我国金融租赁业站在新的起点,社会公众和政策制定部门还缺乏了解,还需要一个政策完善的过程;另外,金融租赁本身比较复杂,是金融、产业、贸易三大因素结合,涉及各种复杂的政策、法规问题。
吴晓灵近日表示,对融资租赁行业应实施区别监管。
对于有金融牌照的金融租赁公司,她认为应该允许它们实行比商业银行宽松的政策,因为它不创造货币,“为了让它更好地发挥作用,我想应该扩大它的存款来源。”
现在金融租赁公司存款来源有保证金,有非银行股东一年期以上(含一年期)定期存款,另外还可以发金融债券、同业拆借等筹资渠道。
“通过这次金融危机,我觉得应该减少金融机构之间债权债务,这有利于减少金融风险在系统内传递,应该更多地让机构面对公众吸收存款。”她说,对于金融租赁公司,它不应该吸收小额的储蓄存款和能够办理结算业务的存款,如果能够允许它们吸收大额定期存款,对于扩展其资金来源有好处。
对于不吸收公众存款的融资租赁公司,吴晓灵认为,应该实行非审慎监管,把它视同于一般的企业,现在商务部批建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基本上是这样对待的。
“对待非金融企业的融资租赁公司,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没有实现国民待遇。”目前,内资设立非金融牌照的融资租赁公司依然处于试点阶段,吴晓灵呼吁应在《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之后制定一个适用于内外资统一的融资租赁管理办法。
(记者韩婷婷对本文亦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