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资行在碳金融领域可密切合作

 

摘自《上海金融报》 2009年12月04日

  德银亚洲资产融资租赁部门主管RichardFinlayson: 中外资行在碳金融领域可密切合作

  记者陈子凌

  在全球气候变暖问题日渐严重的今天,“碳排放”一词从丹麦哥本哈根传向了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然而,在中国,这一新兴领域的融资趋势产生了怎样的变化?中国碳金融交易是否会成为另一个投机成风的市场?银行,尤其是在该领域中累积了丰富经验的外资银行,究竟应该在低碳经济中扮演一个怎样的角色?记者昨日就这些问题专访了德意志银行亚洲资产融资租赁部门主管RichardFinlayson

  《上海金融报》:我们往往能够从行业的融资情况中看出政府和社会对于低碳和可持续新能源行业的支持程度,那么您作为银行融资租赁部的主管,能否为我们介绍一下该行业的融资趋势是什么?在中国的情况如何?

  RichardFinlayson:总的来讲,趋势是增加的,尤其是从全球所有项目融资的百分比中来说,可再生能源的数量是呈上升趋势的。在以下三方面因素的推动下,可再生能源正在成为一个对于投资者和融资方都具有吸引力的强劲且不断增长的资产类别:一是政府支持力度的不断提高,这在金融危机期间得到进一步证实;二是行业目标需要能源行业的现有企业在可再生能源领域进行投资;三是解决环境变化的强大社会支持。

  截至2007年,市场的复合增长率超过50%,2008年全球投资超过1550亿美元。其中,中国是全球增长最快的市场之一,根据截至2009年7月1日的数据,全球各国投向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刺激措施合计为1629亿美元,其中中国为468亿美元,仅次于美国。由于中国对于可再生能源的支持,预计这一份额将继续增长。

  《上海金融报》:低碳经济和可再生能源是近年来为银行,尤其是为外资银行所关注的一个热门概念。但显然,低碳经济的发展在中国还并未成熟,那么请问一下,银行究竟在关注什么?银行在未来的低碳经济中究竟会扮演一个怎样的角色?

  RichardFinlayson:就目前可再生能源在中国的发展阶段来讲,银行还是关注传统的客户,主要是针对新能源企业客户的融资需求,也包括一些项目融资所必需关注的内容,包括所在企业的电费机制、财务模型、能源评估、项目批准和设备供应商等。

  中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碳排放交易所,就是碳交易并没有金融化。一旦未来的某一天,碳排放交易所能够正式在中国落户,我想银行在这一领域的可操作空间将会变得更大。在碳排放交易中,银行可以扮演类似“证券经纪人”的角色,搓合买方和卖方的买卖意愿,并且提供必要的流动性,并且在其中赚取一定的佣金;或者可以这样操作:银行投资部门从甲方购买下所有的配额,然后将这些配额出售给需要这些配额的企业,从中赚取差价,当然这必须在中国形成一套完整的交易体系之后。

  但我想补充的是,当碳金融市场日渐成熟之后,银行从甲方企业打包购买排放指标的折扣会越来越小,所以我个人认为,从长远来看,将其打包成为资产进行投资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

  我认为,未来当中国碳金融交易体系建立起来的时候,外资银行会获得很大的操作空间。总的来说,我们的职责是协助中国企业从国际金融市场上获取流动性,比如为中国企业做股本融资,使企业在国外市场上完成上市,从而获得资本,这些都是目前国内银行还不是那么驾轻就熟的领域,也是外资银行存在价值之所在。

  同时,我们也可以帮助中资银行进入一些原来它们不是那么熟悉的领域,比如项目融资和资本租赁等产品,中外资银行可以在这些领域进行密切合作。而且,中外资银行之间的这种合作并不必然需要表现在金融资本上,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市场发展期中,我认为技术转让可能会成为中外资银行在这一领域的合作主流。

  《上海金融报》:业界有观点认为在碳金融交易中首先要解决定价问题,那么能否介绍一下在国际上碳金融的定价方式是唯一的吗?比如在美国和欧洲的定价方法一样吗?

  RichardFinlayson:碳金融交易从本质上来说和大宗商品或者证券交易并没有什么不同,因为碳排放的配额总量是一定的,如果企业用完了本身的碳排放配额后,只有两种方法可以解决:一是向尚未用完排放额的企业购买排放指标;或者另一类企业本身生产清洁能源,会获得排放量的额外指标,也可以向它们购买。但无论用那种方法,都是供求关系的问题,这是所有金融交易的主题,与黄金和农产品交易并没有什么不同。

  《上海金融报》:中国可再生能源企业的发展尚不成熟,政府对可再生能源企业的支持也并不十分完善,那么从德银的角度来讲,您认为银行能为这些企业做些什么?政府还需在那些方面给予充分的支持?

  RichardFinlayson:从政策的角度来说,中国政府正在逐渐增大对新能源企业的支持力度,从能源定价的角度来说,我认为各省市未来将会有更大的自主权,这与欧美国家的能源定价已有非常多的相似之处。客观地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中国是一个年轻的行业,低碳经济在中国也还只是一个新兴名词,考虑到它们在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中国企业和政府已经做得非常不错。如果让我提什么建议,那么我认为政府有必要和传统能源的做法一致,首先公布一个上网价格,这样有利于企业选择投资方向,以及计算投资回报率,这对于资金流向可再生能源行业来说非常重要。

  对银行来说,最重要的是去更好地理解这个行业,更好地了解可再生能源企业的需求,并为它们提供足够的用以发展的资本。

  《上海金融报》:您提到了银行可以为可再生能源企业提供足够的资本金,可是在中国,这些企业、尤其是拥有政府支持背景的可再生能源企业融资一般由国有大银行来提供,外资银行可能相对空间和余地较小。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RichardFinlayson:每一家银行的资本金都是有限的,作为银行来说,需要考虑的是将有限的资本金投入哪些领域和行业,而这些领域必须是能够为它们带来较高回报并且风险相对较小的,可再生能源就是这样的一个领域。从中国市场目前的情况来看,监管当局也并没有限制外资银行涉足这些业务,但如果中国本土银行的资本已经很有效率地在这一领域运行,外资是否介入也并不那么重要。

  同时我们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全世界最好的市场通常是由本地银行提供绝大多数金融服务的市场,这样的市场通常是一个有效的市场。外资银行介入本土市场的原因就在于本土银行体系的运行不那么有效率,外资银行才会进入市场作为补充。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9-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