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涉船纠纷呈现五方面特点

 

摘自《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2009年09月09日

  2006年至今年上半年,上海海事法院共受理涉船案件222件,占收案总数的4.1%,并呈逐年上升趋势。今年上半年收案54件,超过了2007年的收案量,相当于2008年的70%。该类纠纷呈现五个特点:

  1、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明显。金融危机使船东对运力的需求减少,船舶买卖、建造合同纠纷凸显,不少船东利用航运市场调整的间隙对闲置船舶进行修理、改建,修船类案件有所增加。

  2、船舶金融高端领域的纠纷相对较少。船舶抵押、船舶融资租赁、船舶保险纠纷数量较少并非市场运行已经足够规范,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船舶金融市场尚不够发达,交易量相当有限的现状。

  3、新类型案件和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如首次出现了邮轮经营商起诉票务销售代理支付票款的船舶代理案件,以及船舶建造合同解除后要求相对方赔偿已经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请求。船用集装箱超期使用费、集装箱留置权以及集装箱权属纠纷也越来越多。

  4、诉请中主张汇率损失的情况增多。去年以来,受美元对人民币汇率持续走低的影响,合同正常履行和迟延履行之间的率差相当可观,大量案件中当事人将汇兑损失作为向违约方的索赔项目提出。5、申请扣船的数量大幅上升。出于对债务清偿能力的担忧,当事人申请扣船数明显上升,2008年为20起,今年上半年已受理37起。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9-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