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租回的账务处理

 

摘自《财考网》 2009年07月27日

  售后租回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解答】售后租回业务的账务处理要分两种情况:

  (1)售后租回交易形成融资租赁

  在形成融资租赁的售后租回交易方式下,对卖主(承租人)而言,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转移,并且售后租回交易的租金和资产的售价往往是以一揽子方式进行谈判的,应视为一项交易,出售资产的损益应与资产的金额相联系。

  因此,无论卖主(承租人)所发生的销售收入高于还是低于出售前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发生的收益或损失都不应立即确认为当期损益,而应将其作为融资费用递延并按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承租人对售后租回交易中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通过“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科目进行核算,分摊时,按既定比例减少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同时相应增加或减少折旧费用。

  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借: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

  贷:制造费用—折旧费(2)售后租回交易形成经营租赁

  如果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在没有确凿证价值的差额(无论是售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还是售价低于资产账面价值)予以递延,并按照租金的支付比例进行分摊,作为租金费用的调整。承租人应设置“递延收益一—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经营租赁)”科目,以核算在售后租回交易中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无论是售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还是售价低于资产账面价值)。分摊时,按上述比例减少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同时相应增加或减少租金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经营租赁)


  借: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经营租赁)


  贷:管理费用——租赁费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情况下,实质上相当于一项正常的销售,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营业外收入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9-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