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经济观察报》
2009年07月25日
作者:刘伟勋 段静经济观察报 记者 刘伟勋 实习记者 段静
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旗下6家企业,日前向东星航空的破产管理人申报了有争议的24亿元债权,这让东星航空陷入更加艰难被动的境地。
4个月前,上述公司将民营东星航空公司推上了破产之路。
2005年,通用电气旗下公司与东星航空签订飞机租赁协议时,罕见地打破常规,免于让后者提供银行担保。仅仅4年之后,双方当初看上去充满温情的合作,就以一种冰冷甚至残酷的方式走到尽头。
在东星航空不同寻常的生与死中,通用电气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
巨额索赔
谈到通用电气子公司索债24亿元的举动,东星航空董事长兰世立的全权代表赵长兵甚至用一些粗话来表达自己的愤怒。
今年3月被有关部门控制前,兰世立授权当过25年空军的赵长兵,行使东星航空公司的管理权。
据赵长兵了解,东星航空仅拖欠了他们1000万美元左右的飞机和发动机租赁费用,而且东星航空此前已经预交了约2亿元人民币的飞机大修保证金和违约保证金。
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拒绝评论相关数据,通用电气商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简称“GECAS”)没有回复本报的采访提纲,东星航空的破产管理人也不愿接受本报采访。
2005年起,GECAS牵头的六家公司陆续向东星航空租赁了9架空客A320飞机,但东星航空从去年9月开始拖欠租金,在多次索要租金无果、中航集团重组东星航空失败后,6家公司今年3月向武汉市中院提交了对东星航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后者于3月30日予以受理。
关于东星航空的负债总额,存在着多个不同的版本。武汉市法制办、市总工会、市交委等政府部门组成的东星航空破产管理人6月份公布的数据是10.06亿元。东星航空日前发布的数据是7.52亿元。
破产管理人接到的债权申报是264家,申报的债权达到58.63亿。其中,GECAS等6家公司申报的债权达到24亿元。
赵长兵称,GECAS等公司计算债权的方式极不合理。东星航空3月15日被停航后,破产管理人与GECAS等公司签订了租赁中止协议。按照最初的约定,东星航空需为中止合同交纳违约金。同时,GECAS等公司将飞机转租给国航的租金
(23万美元/月架)低于当初租给东星航空的租金(30万美元/月价),原租赁合同10年有效期内的租赁差价,也需由东星航空支付。
“这种做法有些无耻。”赵长兵说。本报目前无法确认上述违约金和租赁差价的计算方法,是否符合双方租赁协议中的约定。
微妙角色
今年3月10日,GECAS等6家公司向武汉市中院提交申请,要求对东星航空进行破产清算。如果这一申请最终被法院批准,则东星航空将以破产清算的方式走向“死亡”,其资产将被拍卖用于清偿债务。
而以中航油为代表的境内债权人,比较一致地坚持对东星航空进行破产重整,试图通过延缓还款期限、债转股、注入资金等方式推动东星航空恢复运营并“起死回生”。
此前,已有中航油及旗下5家油料公司、东星航空的股东东星国旅、数家国内机场等10余家债权人分别向武汉市中院提交了对东星航空进行重整的申请,但大部分被裁定不予受理。中航油、东星国旅、郑州新郑机场等随后向湖北省高院提出了上诉。
通常而言,如果债务人重整成功,债权人能获得较之破产清算更高的债务清偿比例,但GECAS等6家公司不寻求对东星航空进行破产重整,就直接提出破产清算,似乎有些不合常规。
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李国威7月22日对本报表示,GECAS等6家公司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时,没有任何其他办法,之前公司使用任何手段都无法使东星航空偿还欠款。公司只有提出这么一个在当时看起来非常简单、直接、合法的办法。
目前尚不清楚,在境内债权人表明破产重整的态度并进行种种努力后,GECAS等6家公司是否依然坚持对东星航空进行破产清算。李国威不想发表相关意见。
东星航空与GECAS等公司的合作始于2005年,当时东星航空与GECAS及欧洲空客公司租赁和购买了各10架空客飞机,总价值约为120亿元人民币。
按照当时的说法,这一交易是GECAS、空中客车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与新设立航空公司签订的单笔最大租赁和购买合同。而且,GECAS、空客一反以前租售飞机必须要提供银行担保的惯例,所签的融资租赁协议和卖方信贷协议中均不涉及担保问题。
GECAS高层当时的解释是,公司打破惯例的重要原因,是对东星航空的实力、业务计划和对方的团队、管理都比较满意。
GECAS,曾帮助东星航空飞上蓝天,不过在东星航空陷入困境时,却用申请破产清算的方式,将其推向了死亡之路。
此外,民航中南管理局依据一份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飞东星航空公司航班的公函,在3月15日决定东星航空停航,对东星航空形成了另外一个致命打击。
有人士分析,GECAS、武汉市政府的举动,似乎都与收购东星航空未果的中航集团有关。它们在推动东星航空破产一事上存在着某种默契。
今年3月13日兰世立拒绝与中航集团合作后,东星航空被迅速停航,武汉市中院也受理了GECAS等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上述人士称,中航集团在与东星航空谈判收购时,曾请中介机构进行论证,得出的结论是让东星航空破产,比直接收购对中航集团更有利,因为不用承担东星航空的负债。
但这一猜测没有得到中航集团的证实。
中航集团总经理兼国航董事长孔栋曾在今年4月对媒体表示,东星航空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资产交由法院处理,国航在这种情况下收购,不必承担其债务,接手的条件更为有利。
国航在6月25日成立了湖北分公司,从GECAS等公司手中租赁了原租给东星航空的飞机,并接收了东星航空约600名员工。随后有消息说,国航高层在与中航油高层沟通时表示,如果东星航空能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国航或中航集团不排除参与重整的可能。
(本报记者刘鹏对此文亦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