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节税有门道

 

摘自《理财周刊》 2009年06月19日

  节税筹划是纳税筹划的一种形式,它是指纳税人依据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采取合法的手段,最大限度地采用优惠条款,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合法经济行为。运用节税筹划,可以为企业节省一大笔支出,对于中小企业,特别是越来越多的初创企业来说,无疑是一条生财之路。

  文/本刊记者 胡笑蓉

  王国华(0.059,-0.00,-3.28%)是长江三角洲众多设厂创业的小老板之一,经营着一家装修材料公司。和很多当地的小企业一样,王国华的装修材料公司也是“夫妻老婆店”的模式,由其妻负责经营管理,他本人也经常承接一些装修工程。

  原先,王国华每月销售装修材料的收入为4万元,装修收入为2万元。每月缴纳所得税为(60000-2000)×30%-3375(个人所得税速算扣除数)=14025元。对于这样的微小企业而言,王国华感觉税收负担率过高,为此苦恼不已。

  一次偶然的机会,王国华偶遇儿时好友林鹏,热心的林鹏问起王国华的生意如何,王国华皱起了眉梢,向他倾诉自己的苦恼。林晓苏是一名财会工作者,他详细听了王国华企业的相关情况后,建议王国华和妻子成立两个个人独资企业,王的企业专门承接装修工程,妻子的公司只销售装修材料。

  林鹏说,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的投资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所承担的税负依月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假定收入不变,王国华和妻子每月应纳的所得税分别为(20000-2000)×15%-375(个人所得税速算扣除数)=2325元和(40000-2000)×25%-1375=8125元,两人合计纳税10450元,每月节税3575元。实际税负由23.38%下降到14.72%,税负下降了近6个百分点。

  节税也是生财之路

  对中小企业,特别是越来越多的初创企业来说,纳税往往是一个难题。税收,对于企业来说,和其他各种费用一样,都是企业的一种支出。偷税,不言而喻,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非法行为,与逃税一样,应受到打击和严惩。而避税则有钻税法空子的嫌疑。但是却有不少的企业由于对税法理解不深,因财务管理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对于税法赋予的权利也没能很好的利用,以至于糊里糊涂的多缴了税款。只有“节税”,可以认为是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甚至是税收政策予以引导和鼓励的,它又称税收筹划。

  节税筹划是纳税筹划的一种形式,它是指纳税人依据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采取合法的手段,最大限度地采用优惠条款,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合法经济行为。运用节税筹划,可以为企业节省一大笔支出,对于中小企业,特别是越来越多的初创企业来说,无疑是一条生财之路。

  一个精明的经营者应该在公司设立前就考虑好如何节约税收的问题。不止一位税务专家说,国内个人节税的空间相对有限;中国以企业税为课税重点,因而企业节税空间较大。首先就要从加强财务管理,只有这样,用足用好税法规定的各项权利。这是每个企业必须具备基本功。那么,利用国家相关的优惠政策,究竟能给我们的创业省去多大的税负?还有哪些方法可以帮助企业节税呢?

  因行因地因人制宜

  在中小企业决定投资之前,应该慎重考虑投资产业的类型、注册地的选择以及雇佣的人员等等,因为有些或许不怎么起眼的因素,也会对最终的税负产生影响。

  首先,国家对于不同类型的产业,税收政策也不相同。在《营业税暂行条例》中规定例如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婚介等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民政福利企业和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等等机构可以享受税收减免优惠。

  选择企业的注册地点也大有学问,可以选择国家出台的优惠政策中鼓励投资发展的地区进行投资。譬如珠江、厦门、上海浦东等,此类地区的税率只有15%。需要指出的是,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扩大到全国范围,企业所得税率仍为15%。也就是说,现在只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无论在哪里注册经营,所有小企业都可以享受到15%的税收优惠。另外,某些城镇为了吸引投资,也有类似减低税率的优惠地方法规。这就需要投资者与当地政府商量协调,争取获得最大的地方补贴,减少税率。

  同时,雇人不同也可节税。曾经有税务筹划师给财务经理出了一道题:一家10人的管理咨询公司,年销售额预计为1000万元,按正常情况应该缴纳80万元左右营业税,如何做到一分钱的税不缴,又不违反税法吗?他表示只要熟悉税法,善于筹划,有两种方法可以让这家公司免缴80万元的税款。一则按照规定: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安排失业、下岗人员达到30%的,可以免三年营业税和所得税。这个政策看起来非常简单,但非常实用。二则2004年新的税务政策规定:兴办的私营企业安排退役士官达到30%比例的,同样可以免三年营业税和所得税。

  投资方式影响税收政策

  在中小企业的实际投资过程中,以何种方式投资也决定着最后税负的多少。投资方式一般包括现汇投资、有形资产投资等方式。

  如果企业是准备选用自有房屋进行投资,那么可以在采取收租方式和以实物投资参与经营分红的方式中进行选择,比较哪一种方式会明显减低税负。如果采取的是收租的方式,那么企业支付的租金将作为费用计入经营成本,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年终分红数额减少,企业税负和个人所得税税额都有减少。但是房屋租金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有专家建议,在与他人合伙经营时,收租的方式较以房抵资要明智一些。如果采取的是以房屋作价参与经营的方式,那么根据上述分析可知,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将较上述方式增加不少,但不用缴纳租金营业税。

  如果选择现金直接投资,那么用银行贷款的方法也能达到节税的目的。根据国家规定: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用于国家鼓励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可以按40%的比例抵免企业所得税。

  例如有一个中外合资经营项目,合同要求中方提供厂房、办公楼房以及土地使用权等,而中方又无现成办公楼可以提供,这时中方企业面临两种选择:一种是由中方企业投资建造办公楼房,再提供给合资企业使用,其结果是,中方企业除建造办公楼房投资外,还应按规定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二是由中方企业把相当于建造楼房的资金投入该合资经营企业,再以合资企业名义建造办公楼房,则可免缴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租赁方式税负有差

  中小企业常常会需要用到租赁,从承租人筹资的角度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那么从税收来讲哪种方式相对的税收负担会小一些呢?

  应该说从税收筹划的角度而言,融资租赁相对税负更小一些。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即“融资租赁发生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安装交付使用后支付的利息等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因此,融资租赁设备可以计提折旧并在税前扣除,而租赁费高于折旧的差额也可以税前扣除。如果企业是通过银行贷款或借款来支付的情况下,其利息同样可以在税前列支。而从另一方面考虑,根据我国《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人,均不征收增值税。 所以说融资租赁对租赁双方在税收上都有相对的优惠条件,也是现在世界上多数国家企业所采用的方式。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在具体操作时,不能只考虑税收因素,采取哪重方式最稳妥、节省,就应该选择哪种方式。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9-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