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借助融资租赁服务
充分发挥渠道优势

——中联重科为全国代理商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培训
 

摘自《慧聪工程机械网》 2009年06月10日

   为加强各区域融资租赁的推广力度,提高融资租赁在信用销售中的优势地位,5月20-21日,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公司为来自中联重科工程起重分公司、土方机械分公司的代理商80余人,进行了融资租赁业务培训。

  在培训会上,中联重科总裁助理、融资租赁公司总经理万钧强调:“代理商融资租赁销售是跟国际接轨的销售模式,作为提供给代理商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加强对代理商的规范化管理,形成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降低信用销售的回款风险;有利于提高代理商信用销售风险管理水平;有利于集中精力搞好市场开拓、销售和售后服务;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不再为销售中的融资问题而担心。”

  在为期两天的融资租赁业务操作培训互动交流中,来自全国各地的代理商对于此次培训的组织给与了高度评价,并对于如何加强各区域融资租赁的推广力度、如何提高融资租赁在信用销售中的优势地位,纷纷建言献策。来自江苏连云港的孙经理说:“随着融资租赁业务的不断改进,其灵活的操作方式和付款方式、低首付已经被客户广泛接受,与其余的信用销售方式相比有很大的优越性。有了融资租赁这样的服务平台,我们会有信心做得更好。”

   作为首次运用融资租赁方式获得订单的代理商,公司山东授权总代理李经理对融资租赁这样评价:“对用户来说,不仅降低了首付门槛,提高了客户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且通过实行一站式服务,在相对较短的响应时间,提高了融资效率,同时也延长了用户支付期限,其灵活的支付设计,使得客户的收入与还款更加匹配。”此外,为了更好的促进代理商融资租赁平台推广,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公司推出了24小时业务咨询服务(电话4006-5006-71)。

   最新的数据分析显示,融资租赁已经成为中联重科各主机事业部信用销售的重要手段,这种创新性的金融服务受到用户的普遍欢迎,而此次代理商融资租赁平台的建立,也将成为中联重科完善代理商渠道的重要助推器。(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公司 张永锋 供稿)

   小贴士:代理商销售模式下的融资租赁业务操作,基本原则是代理商参与风险控制及业务操作部分环节,分享适当利润;法律关系是代理商从中联重科主机事业部购买设备,然后代理商以出卖人身份将设备卖给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公司,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公司再将设备出租给客户(即承租人)。代理商可以履行资信调查职责,按照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公司政策与客户(即承租人)商定融资租赁方案,但必须由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公司与客户(承租人)当面签署《融资租赁合同》。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9-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