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中心”利好叠加
金融租赁乍现“上海机遇”

 

摘自《第一财经日报》 2009年05月13日

  一个月来,交银金融租赁公司董事长林加群时刻关注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建设的最新进展。

  “无论是金融中心建设,还是航运中心建设,都给我们带来了巨大发展空间,从这方面来讲,金融租赁在上海绝对是朝阳产业。”林加群近日在接受CBN采访时踌躇满志。 

  交银金融租赁自2007年成立即着手配备了专业的船舶租赁团队,并与国内诸多大型航运企业开展了业务合作。《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下称《意见》)甫一出台,即受到了公司上下的高度关注。 

  《意见》中提到要“优化现代集疏运体系”,仅从集装箱运输这个分支来看,优化内容包含船舶运力、港口、铁路、集装箱、集装箱堆场、大型运输车队等一系列内容,这一切都给金融租赁公司的发展带来了空前机遇。 

  交银金融租赁交通运输部一位负责人告诉CBN:“航运物流资本高度密集,以船舶领域为例,一条中美航线要维持周班轮的频率,就需要6条大船(每条价值约6亿~7亿元人民币),加上配套使用的数万只集装箱,单一航运企业用留存收益来完成投资和营运极不现实,这就给了租赁公司广阔的市场空间。” 

  远洋运输的船舶造价昂贵,出于获得更高收益的考虑,新造船舶融资中,船东近60%~80%款项需要对外融资,除了银行贷款外,船舶租赁也是船东资金的主要来源。 

  来自克拉克松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底,中国造船行业的手持订单价值约为10600亿元人民币,按30%首付款计算,后续至少需要约6800亿资金,即便是10%在国内融资,融资数额也相当可观。值得一提的是,国内主要航运公司的绝大部分船舶融资也都是通过境外金融机构来进行的。一旦上海航运中心的相关政策能够吸引国内公司,国内主要航运公司有30%融资能在国内进行就已相当可观了。

  上述交银金融租赁交通运输部负责人认为,制定和推出符合上海航运中心建设的航运和税收政策相当重要,随着一系列政策的渐渐完善,诸如中远、中海、中外运、长航等航运公司的大量船舶就有望回国注册,海外船东的船舶也可能纷至沓来。此外,金融租赁公司也需要诸如境外单船公司设立、符合船舶融资特征的营业税、外汇等政策的支持。那样的话,国内的航运融资需求就会以几何级数增加了。 

  上海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近期工作安排中,“研究出台支持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公司发展的政策措施,重点支持其开展船舶和飞机租赁”已列入了议事日程,尽管具体政策尚未可知,但对于金融租赁公司的发展无疑是一个长期利好。航运金融方面,推动金融租赁公司进入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也是金融租赁公司热切期盼的。 

  林加群对CBN记者表示,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发行金融债,将为金融租赁公司长期低成本资金的来源提供一个有效的渠道。通过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金融租赁公司金融债,既可以补充附属资本,也可以缓解资产负债错配的问题。此外,通过发行挂钩基准贷款利率的浮息债,还可减弱利率大幅波动对金融租赁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2008年,航运业经历了从波峰急速下滑至谷底的历程,基于对航运周期的准确判断和船舶租赁市场的了解,交银金融租赁很好地规避了风险,并在深入研究航运周期、储备人才、研究设立SPV等方面做足了功课。 

  尽管航运业复苏还有待时日,但对于船舶融资前景,交银金融租赁相当看好。 

  林加群说:“市场低迷并不意味着租赁公司的无所作为。上海‘双中心’建设的推进给金融租赁业带来了新机遇,公司将积极支持拥有航运资源优势的企业的船舶融资项目,并计划加强与中国船舶工业的联系和合作,为中国主流船厂提供融资产品,并适时介入具有上海航运中心建设标志性意义、具备航运产业资源以及符合国家战略利益的船舶融资项目。”

撰稿人:韩圣海 曹金玲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9-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