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难题有望6月破解
中联重科发力融资租赁

 

摘自《新快报》 2009年05月11日

   新快报讯 (记者 张潇 实习生 庞倩影)“监管方目前已有动作,预计6月底会有明确解释。”在近日举行的广东省建筑机械租赁行业协会成立仪式上,中联重科[19.88 -2.98%]总裁助理万钧表示,融资租赁作为机械装备制造商的未来发展方向之一,在中联重科中所占比例将会越来越大。

   虽然按照增值税转型的要求,现在企业新购入设备可直接抵扣增值税,但融资租赁企业及通过融资租赁获取固定资产的企业却仍然面临难题,因为新政对融资租赁行为是否“视同销售”并未明确。对此,万钧表示,预计6月底有望破解该难题,建议当承租人通过融资租赁添置的固定资产,可凭供货厂商开给租赁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进项税进行抵扣,而融资租赁公司自身仍执行现行营业税政策,当租赁期满承租人留购或融资租赁公司收回货物出售时,再按照相关规定征收增值税。据悉,2008年整个租赁业新增规模是1500亿元。

   万钧建议,目前西方国家普遍流动性短缺,借此机会融资租赁业可在国外铺设网点,让本土融资租赁企业走出国门。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9-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