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京华时报》 2009年04月28日
本报讯(记者彭科峰)从卡特彼勒(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特融资)获得贷款后,来自辽宁的雷电购得价值百万的挖掘机做生意。因拖欠3个月的应还款,雷电的挖掘机被卡特融资开走。他认为对方此举违反了协议,昨天上午带人堵住卡特融资的大门讨要说法。
雷电说,自己于去年5月通过卡特融资的业务员推荐,以公司融资租赁的方式购买了一台挖掘机。全车款121万,公司要求他先支付25万元,剩余部分分期付款,每月2万多元。因为效益不太好,雷电今年拖欠了3个月的贷款没还。
3月18日,雷电收到卡特融资的催款短信,限其在3天内还清欠款,否则采取法律手段收走挖掘机。但3月19日凌晨,雷电的挖掘机就被卡特融资的人开走。雷电认为,按照原本和该公司的协议,并没有不按期还贷就开走挖掘机的条款,“当时只是说若未按时还款,则需要付违约金”。而且在3天期限未过之前,公司就开走挖掘机,与理不符,他随后带着四五位家人和朋友到位于望京的卡特融资楼前堵门讨要说法。
昨天上午,记者看到了雷电出示的卡特融资催款短信及他与对方的协议。对此,卡特融资工作人员曹先生承认挖掘机确为公司开走。他称,雷电3个月不还车贷,给他们带来很大压力,“早知道这么大风险,就不会放贷款了”。他们表示愿意和雷电协商,让他把挖掘机开回,但雷电必须立即支付40万车款。
对此,雷电认为不合理。他要求公司按照原来签订的协议办事,公司归还挖掘机后,他将按期付清车贷并支付相应违约金。截至昨天记者发稿时止,双方未达成一致。
昨天,现场负责处理此事的民警表示,雷电与卡特融资有纠纷,可与对方协商解决或按法律程序起诉,但堵门的偏激做法不可取。 |